网上查询会问一个补办问题,就是90年毕业证样本是什么样的,今天就给大家总结一下!90年毕业证样本如下:
90年毕业证样本:谁有企业规章制度的样本?分享一下……
第一条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
第三条员工享有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社会保险、福利等劳动权利,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的劳动义务。
第四条公司有义务支付员工的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的合法劳动权益,享有生产经营决策、劳动和人事管理、工资和奖金分配、依法制定规章制度的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聘和培训教育
第五条公司招聘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对性别、年龄等特殊工种或岗位有特殊规定。
第六条公司招聘员工实行综合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内部选择后外部招聘的原则,不招聘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七条员工申请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岁,身体健康,符合就业条件。
第八条员工申请公司职位时,必须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终止或终止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员工登记表》,不得填写虚假内容。
第九条员工申请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欺骗公司的证件。
公司聘用员工,不收取押金(物),不扣留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十条公司非常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的质量和工作要求,实施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职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另行约定公司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
第12条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至6个月: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二个月;合同期限满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十三条公司招聘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签订。员工在收到劳动合同时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由员工签字,公司加盖公章才能生效。
第十五条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生效;劳动合同另有约定生效时间或者条件的,从其约定。
第十六条公司可以与员工协商终止劳动合同。员工应当签订双方协议终止劳动合同的协议。
双方同意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十七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私人欺诈,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是指(不限于)造成公司声誉损失或经济损失元以上。
(四)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五)可以解除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照本条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不得支付员工的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一)员工生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不能胜任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a、未能完成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b、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往往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时完成;
(三)劳动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无法达成协议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照本条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再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补偿(代理通知);
第十九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依照本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但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
(一)因职业病或因工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生病或非公负伤;
(3)孕期、产期、哺乳期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
(四)义务服兵役期间应征入伍;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公司和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一)公司雇佣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二)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生产、经营、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二十一条员工提出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公司。
员工自动离职是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二十二条劳动合同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
(二)员工依法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员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四)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散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公司不得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
第二十三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计划生育规定的怀孕、分娩、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医疗、怀孕、分娩、哺乳期(本规定第十七条除外)。
第二十四条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合同期满前15个工作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公司终止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自劳动者提供必要证明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26条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
第二十七条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作时间制度;对特殊岗位员工实行兼职、不规则工作制度或综合计时工作制度。
第二十八条各部门根据季节和工作特点安排员工的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二十九条员工加班的,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者经本人申请批准;经批准加班的,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者安排补休。
第三十条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公司实行法定休息休假,休息休假的具体日期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第三十一条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婚假:员工自己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满25岁,女满23岁)增加10天。
(2)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员工配偶父母死亡可在3天内丧假。
(3)产假:女员工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者(24岁以后生第一个孩子)增加产假15天;产假期间,男方将接受7天的护理假。
(4)年假:员工累计工作1年以下10年的,年假5天;10年以下20年的,年假10天;20年以上的,年假15天。
国家法定假日和休息日不计入年假。
公司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不得安排员工休年假。公司按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假工资。
第五章工资福利和劳动保险
第三十二条员工的最低工资不得低于当地劳动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最低工资不得包括加班工资、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和公司为员工支付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三十三条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度,员工总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工资决定、计算、增减等事项另行规定。
第三十四条员工加班加点工资以员工基本工资(即员工本人岗位工资标准)为计算基础;员工正常日工资=基本工资÷21.75天,小时工资=基本工资÷174小时;加班工资是正常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法定倍数。
第35条按劳动法的规定,平日加点,支付基本工资的150%的加班工资;休息日加班,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基本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第三十六条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不支付加班工资就补休。
第三十七条公司以现金形式支付工资或者委托银行支付工资的,应当方便员工查看工资清单。
第三十八条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5日前发放前一个月工资,依法终止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在终止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5日内一次性支付员工工资,并在办理相关手续后15日内支付员工依法享受的经济补偿。
第三十九条公司在工资支付周期(一个月内)停止生产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止生产超过工资支付周期的,给予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四十条员工在一年内累计医疗期不超过六个月的,其病假工资为:工龄不足五年的,为本人基本工资的60%;工龄不足五年十年的,为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工龄超过十年的,为本人基本工资的80%。
第41条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停发病假工资,按下列标准付给病伤救济费: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50%;工龄满五年及五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60%。
第四十二条病假工资或者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四十三条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从员工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员工当月全额工资的20%,扣除后不得低于最低工资。
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全额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n}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
毕业证样本网创作《90年毕业证样本(谁有企业规章制度的样本?……)》发布不易,请尊重! 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czyyhgd.com/2319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