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赔偿快件损坏?先说话很重要
网友王先生说,他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包裹被一家快递公司丢失后,快递公司只愿意赔偿10倍运费1760元。王先生认为,来回申请文件、延误就业和包裹中其他物品的价值应该超过1万元(据5月14日新华社报道)。
争议的事实很明显,争议的焦点是赔偿金额;赔偿金额的争议侧重于如何确定赔偿标准。
如果快递损坏,快递公司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困难在于如何划定责任范围。中国邮政法规定,如果保险价格被电子邮件丢失或全部损坏,则按保险金额进行赔偿;如果未保险价格被电子邮件丢失、损坏或短缺,则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但最高赔偿金额不得超过收取费用的三倍。不幸的是,国家邮政系统的规定不能直接适用于快递行业。因此,快递公司提出的10倍运费赔偿标准不被邮件人认可是合理的。
让我们来看看快递行业的相关规定:《快递暂行条例》规定,快递延误、丢失、损坏或者内容短缺的,按照保险规则确定保险快递的赔偿责任;未保险快递,按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显然,如果王先生的快递被保险,双方就不会因赔偿金额而发生这样的争议。在这种情况下,快递公司如何赔偿,将根据民法典等民事法律法规确定赔偿金额。
《民法典》第584条规定,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金额应当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本规定明确了完全赔偿原则:间接损失也可以在赔偿范围内。从这个意义上说,王先生主张的补充文件、延误就业和其他损失是有法律依据的。同时,《民法典》也限制了赔偿范围:(赔偿)不得超过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预见或应预见的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这样,王先生是否明确提示或解释了发送物品的重要性,足以影响对方的预见,因此非常关键;此外,王先生是否能提供确切可信的证据,如补充文件费用和延误就业。不难看出,如果双方在谈判过程中不能达成协议,下一个可能的仲裁、诉讼等环节也会有一些麻烦。
值得注意的是,《邮政法》和《快递暂行条例》在规范赔偿标准时都优先考虑保险价格,具有明显的行为指导价值。一方面,尽量将可能出现的情况纳入事先约定。一旦出现协议,由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争议难以扩大和复杂化;另一方面,言语第一的协议内容往往更合理。以王先生为例,如果他选择在发送快递时保险,他会坚持发送价值超过1万元吗?恐怕这是一个问号。首先,由于情况发生了变化,心态也很容易改变;第二,发送保险价格将反映在发送费上,在权利和义务统一的情况下,当事人往往会做出更实际的判断。
随着快递业的飞速发展,快件寄递中的新型纠纷不断出现,这一方面在呼唤相关立法的及时完善,同时也在提醒人们:强化契约精神,通过更多的“有言在先”将可能的纠纷消弭于无形。
毕业证样本网创作《如何赔偿快件损坏?先说话很重要·正义网 网友王先生说,自》发布不易,请尊重! 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czyyhgd.com/2279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