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成片出让)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成片出让)
出让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受让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双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依据本合同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理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乙方在本合同项下转让土地使用权范围内开发、使用、经营土地的活动,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省(市)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定义
第四条本合同使用的特殊语言定义如下:
1.地块是指甲方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的区域,即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区域。
2.土地使用权抵押是指乙方向抵押权人(即贷款人)提供全部或部分权利和利益的物权担保行为。
3.总体规划是指经中国政府批准的开发区开发建设总体规划。
4.分片开发规划是指开发企业根据总体规划编制的土地使用权范围内经中国政府批准的建设的具体布局和安排。
5.公共设施是指供排水、供电、供热、道路交通、通信等设施。按照分片开发规划建成。
6.不可抗力是指地震、火灾、雷电、洪水、台风、爆炸、战争等事件,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无法预见、避免和克服。
第三章转让地块的范围、面积和年限
第五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地块为.(见附件________,地块地理位置图或地籍图)
第六条第五条所指地块总面积________平方米。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________自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计算。
第四章土地使用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的转让地块,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建立重化工项目(建设项目),建立与工业项目(建设项目)相匹配的生产生活服务设施。
(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第九条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照土地使用条件使用土地。
第十条在转让期内,需要变更本合同规定的土地使用的,应当经甲方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按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转让费,并办理登记。
第五章土地费用及支付
第十一条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费、土地使用费、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费和国家规定的有关土地税费。
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____人民币(美元、港元)总额为________元(美元,港元)。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签署____乙方应在当日内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总额____%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____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要求违约赔偿。
第十四条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费后____日内,按规划向当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十五条乙方同意从________年初,土地使用费按政府规定逐年缴纳,缴纳时间为当年____月____日。
第十六条乙方同意以美元(港元)向甲方支付土地费。
以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支付前一天公布的买入价和卖出价的中间值计算美元(港元)与人民币的比价。
第十七条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前将合同要求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账户。银行名称:_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分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
如果甲方的银行账户发生变化,应在变更后进行____日内,乙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不对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造成的延迟付款负责。
第六章土地使用权转让
第十八条乙方实施分片开发规划,完成所有公共设施建设,形成工业用地等建设用地条件(或完成公共设施建设,建设一般工业厂房及配套生产生活服务设施,或投资总额____%,或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后,有权转让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的余期使用权(包括销售、交换和赠与)。
第十九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受让人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
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条乙方转让____甲方应在最近通知甲方。转让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在转让合同上签字。____日内,公证转让合同的真实、完整的副本应送交甲方,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证,并按照政府有关规定缴纳土地增值费。
第二十一条自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转让人丧失转让地块的使用权,受让人享有并承担本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分割转让,经甲方和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分别办理转让手续。
第七章土地使用权出租
第二十三条乙方有权作为出租人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块余期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一起使用,并在完成全部或部分地块公共设施并建成一般工业厂房及配套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后,将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担人。
第二十四条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土地使用权应当随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二十六条出租人出租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块使用权后,必须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八章土地使用权抵权
第二十七条乙方有权向一个或多个抵押权人抵押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块余期使用权。抵押人与抵押权人鉴定的抵押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每次抵押担保的债务必须是乙方开发本合同项下地块的债务。
第二十八条乙方抵押____甲方应通知甲方。乙方签订抵押合同后____公证的抵押合同和由此获得的期票或贷款协议的真实、完整的副本应在当日内送达甲方办理抵押登记。
按照有关规定处分抵押财产并取得抵押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权人或者第三人,应当取得土地使用权____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证。
第二十九条依据第二十八条而取代乙方的抵押权人或第三人,享有和承担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章期限届满
第三十条本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甲方有权免费收回转让地块的使用权,建筑物和其他附件的所有权也由国家免费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规定退还土地使用证,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乙方需要继续使用该地块的,必须在期满前____在确定新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出让金等条件后,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并与甲方签订续期合同,更换《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三十二条在本合同存续期间,国家可以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转让土地的使用权,并根据土地使用者的使用寿命和土地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十章不可抗力
第三十三条任何一方延误不可抗力,部分或者全部不能履行合同的,不负责任。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当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减少事件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四条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在____小时内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事件情况,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三十五条除国家法律本身明确规定外,后续立法或者法律变更对本合同没有追溯性。本合同可以根据后续立法或法律变更进行修改和补充,但必须书面申请,经双方签字同意后执行。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视为违反合同,违约方应当在收到另一方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通知后____日内纠正该违约。如____未来违约未纠正的,违约方应当对违约造成的一切直接、可预见的损失负责。
第三十七条乙方因甲方过失延长土地使用权的,应当相应延长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期。
第三十八条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的,应当自滞纳之日起每天支付费用____%缴纳滞纳金。
第三十九条乙方未按照开发计划建设土地或者连续两年不投资开发建设的,甲方有权免费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四十条乙方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和要求完成公共设施建设的,应当至少在规定的完成日期内完成____最近通知了甲方。甲方认为必要的,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延长完成日期:如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甲方,或甲方合理确定上述延期不成立,甲方有权收回部分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占所有土地使用权的比例等于所有要求开发的公共设施。
第四十一条乙方在颁发土地使用证后,因不可抗力的特殊情况____如果该地块的所有建设项目在年内未能吸引和安排,则应至少在规定的日期内____最近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否则甲方有权免费收回未安排建设项目地块的使用权。
第十二章通知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要求或者允许的通知和通信,自实际收到之日起生效。双方的地址应当是:
甲方:乙方:
法定名称;法定名称;
法定地址;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传真;传真;
变更后,任何一方都可以更改上述通知和通信地址____新地址应在当天通知对方。
第十三章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四十四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项解决:(1)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采用____写两种文字,两种
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种文字如有不符,以中文为准。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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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条本合同于年____月____日在中国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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