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湖南郴州医疗事故纠纷处理流程赔偿标准
案例简介
一年3月25日,28岁的袁因身体不适去了街道上的一个社区诊所,在输液治疗过程中突然死亡。死者家属非常悲伤,情绪激动,认为医生治疗不当,强烈要求医生承担全部责任,并提出80万元的赔偿要求,医生认为在药物治疗过程中没有违反相关规定,患者是个体差异药物过敏,没有明显过错,只愿意承担相应的救助责任,双方发生纠纷。
【调解过程】
事件发生后,资兴市卫生部门和街道相关工作人员及时介入调解。由于死亡原因和赔偿金额的巨大差异,数十名死者的亲属特别兴奋,几次失控,矛盾随时可能升级。为此,市卫生部门高度重视,紧急向市有关领导报告,要求启动三调联动机制调解纠纷。
资兴市三调联动机构接到市领导指示和当事人调解申请后,立即成立以资兴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疗调解委员会)为主导的联动调解小组,市卫生局和当事人街道工作人员参与联动调解。资兴市医疗调查委员会主任、首席人民调解人和调解小组负责案件调解。首先,开展事故调查,组织三名医学专家仔细分析和判断患者的治疗过程、药物治疗、身体状况和死亡原因。事故调查清楚后,调解人于3月28日上午9点正式召集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
首先,调解人根据专家分析袁死亡的几种可能性进行了分析和解释,指出医生的诊断、治疗和救援过程不当,但在输液过程中未能及时发现患者的过敏反应有一定的过错,袁死亡的真实原因也需要通过尸检来确定,如果死者亲属不同意尸检,将承担无法证明的风险。袁的家人在讨论后不同意尸检。同时,他们总是认为死者被注射杀死了。医生应承担全部责任,拒绝减少需求,并坚持要求医生赔偿80万元。医生坚持过敏是个体差异,最多1万元。调解陷入僵局,调解人开始分别做双方的工作,告诉双方,如果需求过高,差距过大,调解失去基础,调解难以成功,希望双方珍惜机会,提出不深入调查死亡原因,只谈具体赔偿。双方都接受了这个建议。根据专家的意见和法律规定,调解人对赔偿金额的范围提出了建议,然后调解人从法律和合理两个方面向双方解释。经过一整天耐心细致的调解,医患终于在当天晚上9点达成协议,签署了人民调解协议,并向对方道歉,握手。
【调解结果】
经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以下协议:
1。医生愿意给予患者家属(患者母亲张、妻子李、儿子袁)人身损害赔偿20万元,包括死亡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人员差旅费、工作费、精神安慰等费用,并给予患者家属人道主义救助26.6总人民币1万元42.6除医生已支付的一万元外,除医生已支付的一万元2.8医生再次向患者家属支付1万元以外的费用39.8万元。
2.患者家属于某年4月4日前安葬死者,完成死者葬礼。
3.兑现方式:分三次付款。第一笔款项为10万元,在协议签订当天以现金形式支付给患者妻子李;第二笔款项为9万元,在协议签订第二天18:00前汇入患者母亲张的账户;余额为人民币20.81万元,患者家属出示袁某遗体火化证后,医生当天将汇款支付给袁某妻子李某账户。
4.纠纷一次性结束,患者家属不再向医生及相关单位就袁某死亡提出任何诉求。
5.本协议自患者和医疗当事人签字、盖章或指纹、人民调解人签字并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之日起生效。医患双方应当按照本协议履行各自的义务。双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签订协议后,双方都相信人民调解协议的有效性,不再申请司法确认,并按时履行协议。
【案例点评】
1.医疗纠纷很专业。调解前,专业调解人员组织医学专家对患者的治疗过程、用药情况、身体状况和死亡原因进行科学分析和判断,了解调解过程,说服合理。
2.充分把握调解氛围和节奏。首先,严格调解法院纪律,表示将严厉打击医疗纠纷;然后,当调解陷入僵局时,首席调解人宣布暂停调解,安排双方就餐,在相对放松的状态下进行背靠背沟通;最后,趁热打铁,推迟晚餐时间,直到调解成功。
3.原调解协议只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但仔细的首席调解人发现,患者亲属有三个儿媳,为了避免赔偿分配问题引发新的家庭矛盾,符合人民调解第一防线的使命是消除隐患,促进和谐,首席调解人建议并得到患者家属的批准,在调解协议中,明确了患者家属内部赔偿的分配条款。双方和参与调解的人员都对首席调解人的细心和体贴竖起了大拇指。
最近,许多用户正在寻找郴州火化证书的答案,并找到82710531张郴州火化证书原创设计图片。今天,我将总结几个答案供您解释! 97%的新读者认为(郴州火化证书:「案例」湖南郴州医疗事故纠纷处理流程赔偿标准)值得一读!
毕业证样本网创作《郴州火化证:「案例」湖南郴州医疗事故纠纷处理流程赔偿标准》发布不易,请尊重! 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czyyhgd.com/2200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