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自治区首府拉萨市夺底路68号,是2003年4月16日经教育部批准在原西藏自治区人民警察学校毕业证的基础上改建而成的。多年来为西藏公安战线培养输送了1800多名公安专业毕业生,培训、轮训在职民警25000多人次,保安培训等2800多名。毕业的学生遍布全区公安基层一线,大部分成为业务骨干,一部分已走上处、局、科、所、队等领导岗位,为维护国家统一、西藏社会稳定发挥着巨大作用。
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为政法序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副厅级建制,由西藏自治区公安厅主管。学校内设办公室、政工人事处(纪检监察室)、教务处、学生工作处、总务处、侦查系、治安管理系、警察管理系、法律系、基础部、培训部、科研所等12个副县级机构,总编制375人。现有教职工135人,其中专职教师68人。有在校生1318人,其中普通专科生880人,试点班289人、函授生149人。现有援藏教师10人。开设了警察管理、治安管理、侦查、国内安全保卫、交通管理工程、经济犯罪侦查、信息安全与网络监察、公安文秘8个专业。学制三年。
为突出公安院校办学特色,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增加实践课的开出率,满足实验教学的需要,学校始终重视加强实验室建设。现有痕迹检验室、模拟审讯室、尸体解剖室、刑事照相实验室、文件检验实验室、侦查实验室、多媒体语音室、微机室等。有85%的科目实现了多媒体教学。学校规划将继续大力加强实验室建设,重点建设好物证检验、法化、刑事照相等实验室,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把学校毕业证的重点实验室建设成为西藏刑事科学技术和物证检验的重要基地。
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其前身是1956年9月成立的西藏公安训练班。1957年7月至1959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迁到北京,在中央人民公安学院毕业证样本(现公安大学毕业证样本)内建立西藏班。1960年4月,中央人民公安学院西藏班迁回拉萨办学,称自治区公安学校毕业证。1965年3月改称西藏自治区政法干校。1973年6月改称西藏自治区公安局公安学校毕业证,1974年12月恢复西藏自治区政法干校,1978年5月又复称为西藏自治区公安局公安学校毕业证。1980年11月经自治区政府批准,易名为西藏自治区人民警察学校毕业证,隶属自治区公安厅,并正式开办学历教育。2003年4月16日经教育部批准,改建为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同年9月8日挂牌并开始招生。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的成立,结束了西藏公安无高等院校的历史,揭开了西藏公安教育的新篇章,标志着西藏公安教育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领导设置
校党委书记、副校长:邓泽波
校党委副书记、校长:刘长富
校党委委员、副校长:泽多
校党委委员、副校长:杨国庆
校党委委员、政工人事处处长:欧廷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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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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