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担保公司经营许可证: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许可证由哪个部门颁发,福州是先去所在县区市的经贸局,然后再到福州市经贸,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许可证由福建省省经贸委颁发,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管部门是经贸委、工商局、人行、银监局联合成立的监管小组,申请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2.有具备持续出资能力的股东,3.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不得低于人民币500万元,注册资本为实缴货币资本,4.有符合任职资格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合格的从业人员,5.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制度,6.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7.省联席会议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融资担保公司经营许可证:银监会贷款重组规定,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贷款风险分类指引》的通知:,1、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2、现将《贷款风险分类指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风险分类指引:,第一条为促进商业银行完善信贷管理,科学评估信贷资产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指引,第二条本指引所指的贷款分类,是指商业银行按照风险程度将贷款划分为不同档次的过程,其实质是判断债务人及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可能性。
扩展资料:,非现金资产收取及债转股受让阶段的风险控制:,1、从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角度看,收取、受让阶段的要害控制点主要在于签订的重组协议是否符合国务院、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是否经法律部门审查和有关政府部门鉴证,有无不适当的条款;收取的非现金资产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手续是否齐全,财产权证是否有效,2、非现金资产的价值和债转股的价格评估是否合理,有无高估冒算或低估压价现象,资产评估机构是否具有合法资质;收取、受让是否经集体决策和上级行审批,程序是否合规,有无存在超越授权和擅自收取、受让现象等,3、目前主要的风险表现为,一是基层行缺乏法律、政策意识和纪律观念,对收取、受让行为盲目决策、草率许诺,无方案实施、超审批权限等,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企业的逃废债心理和权钱交易歪风,二是由于收取、受让的过程仓促,导致手续、权证等欠缺,为资产的账务处理、处置和回收增加了难度,甚至造成实际损失,三是忽视价值评估和价格确认,收取、受让时往往与资产的实际价值有较大偏差,在处置、回收过程中损失暴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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