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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变更索赔签证的相关区别是什么,程序上的顺序是什么,每一个都是什么意思,通俗的解释,
变更是合同中建设项目的变更。
签证不包括在施工合同中。
索赔是一方向有过错的一方提出的补偿。工程变更与工程索赔有什么区别?
原出版商:李继峰198102。
工程变更与签证的区别1。设计变更是指对工程原设计不合理、不经济的地方或错误提出修改建议或对工程施工过程和销售环节提出的改进和优化。1.根据设计变更内容的不同,设计变更分为一般变更和重要变更。一般变更:指不涉及建筑外观、建筑功能布局、装饰方案、景观设计方案、结构形式、给排水方案、暖通空调方案、电气方案、智能方案,不影响质量、工期、客户承诺和政府规划设计要求。重要变更:指建筑外观、建筑功能布局、装饰方案、景观设计方案、结构形式、给排水方案、暖通空调方案、电气方案、智能方案,可能影响质量、工期、客户承诺和政府规划要求。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考虑设计变更:自然条件包括水文、地形、地质条件与设计文件差异较大;由于施工条件有限,材料规格、品种、质量难以满足设计要求;不降低原设计技术标准,可节约原材料,方便施工,缩短工期,节约投资;可提高技术标准,减少工程疾病,方便使用新技术,提高工程使用寿命或服务水平,不增加投资或增加少量投资;提出变更后有利于促进销售,增加销售点;由于公司、环保、文物、当地工作等不可预见因素,需要改变设计;上级主管部门对项目提出新的要求。二、二。现场签证是指对施工管理中零星事件的确认。例如:地下障碍的清除和迁移、销售渠道的建设、临时施工、各种技术措施的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奖励和索赔、承包商签证索赔的注意事项。二、现场签证是指对施工管理中零星事件的确认。例如:地下障碍的清除和迁移、销售渠道的建设、临时施工、各种技术措施的处理、承包商的奖励和索赔。
一、了解索赔依据。
承包人可以依法提出签证索赔的常见原因包括
首先,在设计方面,发包人是否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设计图纸和组织设计披露,并及时确认发包人提交的事项,如深化设计图纸、材料设备品牌、规格型号、颜色外观等。
二是现场、现场交接是否及时,是否有其他结构、建筑物(包括电线杆、墓地、周边管道等),未向承包商明确处理、勘察异常地质条件和地下障碍物(如影响基础施工的石材、岩石基础、建筑物遗留的桩或基础等),总承包商未能及时向分包商提供现场,也可作为分包商索赔的理由。
第三,在资金方面,发包人是否按照一般法律规定支付预付款、进度款等费用变更签证价款,也应与进度款同时支付。
四是进度方面,发包方是否要求停建、缓建是否要求承包方赶工以提前完工如发包方要求停建、缓建,则承包方可以索赔停工、窝工、人员进出场、机械设备调迁及台班损失、材料构件积压等费用;赶工则可要求补偿实际增加的成本等;需要提醒的是,发包方要求停建、缓建时,一定要求发包方或监理单位发布书面指令,施工企业不能根据发包方的口头指令擅自停工,曾有施工企业根据发包方老板的口头要求停止施工,结果在之后的诉讼中被发包方倒打一耙、索赔巨额延误赔偿的案例。
第五,指令不当,如发包人不合理干预施工,指示施工过程不合理,甚至修改承包人原施工组织设计(如承包人原施工主体、后施工车库、调整后施工车库、施工现场安排困难、临时设施搬迁、预付款增加等);发包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指令延误或错误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
第六,分包的影响主要是由于发包人直接指定的分包商违约造成的工期延误。市政配套施工单位(如天然气、电力、供水公司施工)也可能影响总承包商的工程进度。承包商可以直接向发包人提出签证索赔。
第七,材料供应。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延迟到货或质量缺陷,未及时确认甲乙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和价格,可能导致承包商成本增加。
第八,工程变更,包括发包人指令的变更和设计单位出具的变更指令。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加、质量标准提高、返工、重做等事项,承包人工程款增加或工期延长应成为签证和索赔的理由。
九是外部条件,是否有非正常停水、停电和交通中断造成施工延误;是否有不可抗力或社会事件导致施工中断,比如雪灾、高考、重大社会活动导致政府部门下达的阶段性停工通知等。
10、在验收方面,发包人是否及时检查隐蔽工程或重新检查,是否需要提前使用部分工程(如提前使用电梯,需要对电梯采取保护措施),是否不合理地拖延验收,是否拖延接收已完成工程的发包人,是否拖延验收,是否提前使用半成品,拒绝接收已完成工程,必然会增加承包人的成本,增加的成本自然应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无理由放弃索赔权。
二、事实基本准确。
签证和索赔数据中包含的水分应有度。如果签证索赔文件中的数据偏离事实,索赔成功的机会显然会降低。
签证和索赔的事实不能有偏差。由于业主图纸拖延和安全,住宅项目a686964616fe78988e69d由于安排不当等原因,承包商工期严重滞后,承包商提出停工损失索赔。业主现场代表建议,如果以损失索赔的形式,公司程序难以通过,则使用其他签证来弥补承包商的损失。具体签证为所有土方运输签证;;由于现场实际上有土方堆场,土方只有部分外运,这部分差价作为损失赔偿。但项目竣工后,进入诉讼并进入司法审查。发包人提供两份证据证明签证不真实:l.发包人从土方运输队获得的承包人与土方外运单位签订的结算协议证明土方只是部分外运;2.现场摄像机记录证明现场堆放了大量土方,没有实际运输。承包商无法证明签证实际上是为了补偿工期损失。
建设单位的利益,建设单位的利益得到了保障。当然,专业人员在索赔过程中的参与是一个方面。同时,请注意,后一个例子是以双方公司盖章确认的补充协议的形式明确索赔,而不是简单的签证表。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实践中一般建议单张签证的价格不得大于单位工程造价0.5%,累计签证价格不得超过单位工程造价的10%,否则双方必须以合同或补充协议的形式确认。
三、注意索赔时效。
在实践中,几乎所有的合同都明确规定了施工企业索赔的程序和期限。根据示范文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一1999-0201)通用条款31.2条款还明确规定,承包商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交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施工企业普遍存在重实利、轻程序的习惯,很多企业不同意合同约定的索赔期限。但从法律上讲,超过索赔期限后,承包人的索赔权消失,即权利人在双方约定的索赔期限内不行使索赔权,发包人可以在索赔期限届满后拒绝索赔期限或费用。在司法判例中,不乏施工企业因索赔时间超过合同约定期限而遭受巨大损失的例子。
即使不进入诉讼或仲裁程序,承包商在谈判过程中对逾期签证和索赔也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
四、过程中保留证据。
证据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索赔涉及的变更依据,主要是施工单位的指示、设计单位发出的修改通知、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签署的会议记录等。没有依据,承包商的变更索赔难以支持。《建筑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建筑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建筑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建筑工程示范合同文本第一29.2条约定,“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所以,没有白纸黑字形式的变更指令、修改通知单、会议纪要,承包方凭经验或者甲方的口头指令进行工程变更就存在风险。
在房屋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发现楼层之间的楼梯没有标记在一层的图纸上,于是主动修建楼梯,并向甲方代表申请签证。但甲方代表因承包商未事先请示而下令拆除已完成的楼梯,费用由承包商承担,不允许延误工期。承包商全部拆除后,设计师到现场检查,发现设计遗漏了楼梯。根据设计师的要求,甲方代表重新发布了增加楼梯的指示,并根据增加项目进行处理。承包商必须按照指示处理,耗时,无法支付。建筑企业需要注意的是,建筑单位管理者中有很多人不知道怎么做。按图施工是施工企业保护自己的唯一途径。
第二个方面是签证和索赔涉及相关事实的证据是固定的。承包商对签证和索赔负有举证责任。发包人发出变更指令后,承包人是否实施或实施工程量,需要承包人提供依据。对于一些签证事项,如拆除部分已完成的项目,如果承包人在过程中不能固定证据,则很难在事后主张权利。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一是及时申请,施工、经常签证、签证文件提交发包人、监理、拆迁、变更事实,易于核实,另一方难以拒绝;二是主动收集证据,拍摄拆迁、修改或隐蔽工程变更前后的录像、照片、录像、照片应有效摄入证据、物证、日期,这是非常有效的证据。证据固定,即使发包人不合理拒绝签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第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建设工程量的书面确认。当事人对建设文件中形成的签证。承包人可以证明发包人同意施工,但未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的,可以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工程量,也可以支持承包人签证变更价格。
五、谈判准备充分。
大量索赔通常不可能在一夜之间完成,承包商可能需要与雇主进行多轮谈判。谈判前,应全面收集与索赔相关的证据和法规,仔细分析索赔的原因,甚至在律师和其他专业人员的帮助下制定谈判大纲,不打毫无准备的战斗。在谈判前必须考虑以下问题
首先,除业主外,设计、监理和业主指定的分包责任可能成为承包商索赔的理由。
第二,除合同外,合同依据是否充分,是否有其他法律规定的索赔理由。
第三,索赔证据是否完整,索赔承包人是否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采取减损措施计算索赔金额是否客观合理。
第四,谈判人员的组成是否合理理想的组合是熟悉项目实践的项目工程师、了解合同制度的法律人员,甚至是专业律师和成本工程师(预算员)。邀请律师参与签证索赔,国内企业不多,是国际合同项目中常见的现象。一些国内企业甚至安排红脸和白脸的人参与谈判,在索赔时不遵守规则和纠缠,这是非常不可取的。不合理的做法大多不能成功,影响企业声誉;一旦遇到不合理的施工企业,大多数施工单位应聘请专业律师和成本工程师来处理。毕竟,建设单位比建筑企业有更多的财富,他们可以雇佣的人可能更专业。合理、合理、适度的谈判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建筑企业的利益。索赔和签证有什么区别?
(1)签证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索赔是单方主张权利;
(2)签证涉及的利益已经确定,索赔的利益尚未确定;
(3)索赔是过程,签证是结果。
签证和索赔可以说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管理中的一个基本而非常重要的问题。两者总是联系在一起,但它们是不同的。签证是指双方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签署的设计变更、工程量或工期的文件,如现场完成签证表等。索赔是指
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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