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深圳办计划生育证明需要什么证件,《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的适用范围,一,办理市外迁户的已怀孕或生育的人员(随迁入户除外);二,办理随迁入户、子女出生入户人员;三,办理孕期检查和住院分娩人员;四,办理购买或者租赁保障性住房人员;五,办理新生入园、入学、转学证明,少儿医保人员;
六,办理公务员招考人员;七,计划生育兼职单位综合治理工作中需出具计划生育证明的人员,办理《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所需材料,一,基本材料,1,有关婚姻状况的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2,全家户口本;3,计划生育服务证,女方为广东省户籍的,提供计划生育服务证;女方为非广东省户籍的,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已怀孕或生育的市外迁户人员(男性配偶随迁入户除外)无需提供此项资料;4,节育证明,女方为49周岁以下的己婚人员,提供近三个月本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查环查孕证明;女方不在深圳的,可提供女方现居住地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查环查孕证明,办理一岁以内子女出生入户证明人员无需提供此项资料,办理孕期检查和住院分娩证明人员提供已怀孕证明,5,属政策外生育的,提供按夫妻双方户籍地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征收完毕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等相关材料;6,生育2个孩子及以上的,另需提供再生育证明【准生证】和再生育1个子女审批表(该表可提供复印件,由原审批计生部门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无证或无审批表的,提供户籍地村【居】委、乡镇【街道】和县【区】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及是否符合政策生育证明,一,根据情况提供以下材料:,(1)第一胎子女为病残儿的,提供病残儿鉴定表(可提供复印件,由原审批部门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2)原农业人口生育二胎的,提供农转非户口底册复印件(派出所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3)子女为双胞胎或多胞胎的,提供孩子与父母不同时期的合影照片,并根据核实部门要求带小孩目测;(4)子女为收养的,提供收养证;(5)其他情况再生育的,提供生育时女方户籍地省计划生育法规及相关材料,二,特殊材料(根据各种证明用途另需要提供材料),⒈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的市外迁户人员,需提供“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由公安部门办理的市外迁户人员(随迁入户除外),需提供户籍地村【居】委和乡镇【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⒉孕期检查和住院分娩人员,A,拟生育第一胎的,需提供一胎生育登记证明,B,拟生育二胎及以上的,提供再生育证明、再生育1个子女审批表及相关证明材料,C,已在深圳进行生育登记或备案的,只需提供以下材料,无需提供第一项基本材料。
D,深圳户籍人员拟生育第一胎的,提供在本市人口计生部门进行过一胎生育登记的《计划生育服务证》及已怀孕证明;E,流动人员拟生育第一胎的,提供在本市人口计生部门进行过一胎生育登记备案资料及已怀孕证明;F,深圳户籍人员拟生育二胎及以上的,提供在本市人口计生部门进行过再生育登记的《计划生育服务证》及已怀孕证明;G,流动人员拟生育二胎及以上的,提供其户籍地核发的再生育证和已怀孕证明,及在本市人口计生部门进行过二胎生育登记备案资料,3,办理子女出生入户证明另需提供:,A,《子女出生医学证明》;B,女方户口在深圳市外,符合政策生育第一胎的,提供生育证,无生育证的,提供女方户籍地村(居)委和乡镇(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4,办理随迁入户证明,女方属非深圳户籍的,提供女方户籍地村【居】委和乡镇【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
《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的办理部门,一,市外迁户人员(随迁入户除外)中属怀孕第一胎或生育第1个子女的;再婚夫妻再婚前各生育1个子女,新组合家庭未再生育的,在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办理,怀孕二胎及以上或生育2个子女及以上的,在拟入户地区级人口计生部门办理,二,出生入户、随迁入户的,在拟入户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三,拟生育第一胎孕期检查和住院分娩的,及生育第一胎人员办理少儿医保的,在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办理,四,属深圳户籍人员的,在女方户籍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
男方为深圳户籍、女方非深圳户籍的,在女方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五,属流动人员的,在其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办理程序,申请人持第二项规定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向办理部门申请,办理部门对申请人提交材料与广东省全员人口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省系统】信息进行比对核实,对材料齐全、形式符合规定并与广东省系统信息核对无误的,办理部门应受理材料,收取复印件,对材料不全,或者材料与省系统信息不符,或者广东省系统中未有信息登记的,受理部门应告知申请人补充材料或到社区工作站进行信息补充或录入,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有疑问的,可留原件作进1步核实,待材料补充齐全后再予受理,《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办理时限。
办理市外迁户证明的,办理部门自材料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做出办理或不予办理决定,其它证明办理部门应在材料受理后即时办理,《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有效期,孕期检查和住院分娩计划生育证明为本孕次内有效,其他计划生育证明自办理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
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怎么办理,(一)市外迁户人员(随迁入户除外)中属怀孕第一胎或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再婚夫妻再婚前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未再生育的;以及出生入户、随迁入户的在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办理,(二)怀孕二胎及以上或生育两个子女及以上的,在拟入户地区级人口计生部门办理,(三)拟生育第一胎孕期检查和住院分娩的,及生育第一胎人员办理少儿医保的,在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办理,(四)属深圳户籍人员的,在女方户籍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五)男方为深圳户籍、女方非深圳户籍的,在女方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六)属流动人员的,在其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
特别提醒: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年内将不予办计生证明,对拒不配合证明办理部门调查处理、拒不按证明办理部门要求提供材料或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以及市外迁户人员中有超生的,有关部门将不予出具《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年内不予出具任何用途的计划生育证明,孕期检查和住院分娩计划生育证明为本孕次内有效,其他计划生育证明自办理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深圳计划生育证明如何开,如果双方均在深圳的话,建议去办理男方证明,一起拿去女方户口所在地即可,男方应准备资料:(以下资料最好都准备三份复印件,因为后面要办理女方初婚未育证明和生育险产检《计划生育证明》又要一份);《初婚未育证明》-先去居住地所在居委工作站办理并盖章,然后再拿去所在街道办再盖一个章即可,以下为去居委会时办理时所需资料证明:,1、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1份);2、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1份);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纸上,1份);4、居住小区物业居住证明(开两份,后面办《计划生育证明》要1份);
5、男方所在单位开初婚未育证明,格式在网上找就有;(我办的时候需要,因为居委会说查不到我的任何资料,要求我去单位开..,3,只需1份)、女方怀孕建档母婴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第3;办理好男方的初婚未育证明后就直接带上该证;(我办的时候需要:,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纸上,1份);3,1份),1份);2、6页;6、女方怀孕建档母婴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第3、5,1份)、居住小区物业居住证明(开两份,然后再拿去所在街道办再盖一个章即可;
6、居住小区物业居住证明(1份):(以下资料最好都准备三份复印件、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去女方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和计生办办理即可,1份),后面办《计划生育证明》要1份),1份)、《计划生充服务证》,即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一页和第二页;4,格式在网上找就有,所需资料如下,外加女方1寸彩色头像,要求我去单位开一份证明,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5、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1份)、5,需要办理产检生育险的《计划生育证明》的话去男方所在居委会办理,因为后面要办理女方初婚未育证明和生育险产检《计划生育证明》又要一份),一起拿去女方户口所在地即可,1份),即《计划生育服务证》并在第二页盖了一个准生一胎的章后,办理好了准生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以下为去居委会时办理时所需资料证明;办理好的《计划生育证明》为一式两份、6页,因为居委会说查不到我的任何资料,男方应准备资料、男方所在单位开初婚未育证明;4、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初婚未育证明》-先去居住地所在居委工作站办理并盖章:,1,建议去办理男方证明如果双方均在深圳的话,怀孕建档母婴手册。
毕业证样本网创作《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深圳计划生育证明如何开》发布不易,请尊重! 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czyyhgd.com/2087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