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离职证明:,苏宁的离职证明弄丢了,怎么提取公积金,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4、离休、退休的;5、出境定居的;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苏宁离职证明:苏宁电器的离职手续要办多长时间,按最新劳动法规定,企业职工辞职需提前一个月申请,也就是从你提交辞职书当日起开始计算,并且在企业解除合同起再迟不得超过三天必须支付所有的工资及其它相关费用,如果企业在一个月内没给短答复你可以向劳动部门提出诉讼,顺便提醒下,如果只相差那么几天就没必要去打官司了,耐心等等,如果时间拖得太长就要用法律手段来解决,
苏宁离职证明:苏宁的入职手续很快,NND离职手续慢的一塌糊涂,悲哀,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述的情况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把一切责任推到你身上,也为不支付你近期的工资找到借口。
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解除劳动合同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要求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规定加付补偿金,如果你认真看一下我以上回答中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网上搜索这些内容都能找到全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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