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生!请查看呼和浩特的就业创业政策
昨天,记者从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推进十万大学生留呼工程,该局近日发布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17条》
网上查询会问一个补充问题,就是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毕业证书的要求是什么,今天就给大家总结一下!(1)企业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以上,申请期间正常缴纳。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在技能人才评估证书全国网上查询(http:/zscx.osta.org.cn)可查询证书信息。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职工可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其中: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毕业证书要求
初级(五级)补贴1000元;中级(四级)补贴1500元;高级(三级)补贴2000元。
(二)高校毕业生参加企业岗前技能培训补贴政策
企业新学毕业生参加岗前技能培训,按培训时间和现行补贴标准的70%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培训补贴。
(三)小微企业吸收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障补贴政策
对离校后2年内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签订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三项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为1年。
找到呼和浩特职业学院91732135张原创文凭要求设计图片,包括图片、材料、海报、证书背景、源文件PSD、PNG、JPG、AI、CDR等格式素材!(四)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小微企业吸收和安置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并与他们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当年100人以下的新招聘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员工总数的15%(100人以上的企业达到8%),最高贷款额度为300万元,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对于还款积极、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小微企业,可以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5)疫情期间援企稳岗(一次性就业吸收)补贴政策
2022年各类中小企业新招聘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按每人500元给予企业一次性就业补贴。
(六)创业培训补贴
大学毕业生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培训证书的,按标准给予创业培训补贴。(SYB)培训合格的,每人补贴1000元;改善你的企业(IYB)培训合格的,每人补贴1200元;网络创业培训、创业培训合格的,原则上在2000元标准内核实每人创业培训补贴标准。其中,6个月内创业的,按培训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6个月内未创业的,按培训补贴标准的80%给予补贴。
(七)创业担保贷款
对毕业后五年内在呼和浩特市创业的大学毕业生,给予最高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其他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贷款额度可根据合伙企业家人数适当增加,最高额度不得超过合格个人贷款总额的10%。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大学毕业生创业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原则上,对贷款不足10万元、市级以上荣誉称号、信用良好的大学生企业家,取消反担保。
(八)大学生创业主题街区(社区)以奖代补扶持政策
大学生创业主题街区(社区)应优先考虑大学生企业家;平台落户至少10个大学生创业团队或50名制造商;创业平台位于学校或校园周边,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免费提供50多个创业站;完善创业项目路演、项目评估、创业培训、创业能力评估、创业指导、创业信息等服务功能,指导和协助技术学院和技术学院的学生办理开业手续。确定为市大学生创业主题街区(社区)的,将给予创业政策和奖励代替补贴的财政支持。
(九)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者从事个体经营的大学毕业生,自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登记之日起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按照每户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对于5年内毕业的大学毕业生,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可的示范、特色、返乡人员创业园孵化基地、校园创业平台、大学生创业街区(社区)孵化的创业项目,稳定经营一年以上,一次性给予3万元创业补贴。
(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政策
选派一批大学毕业生到苏木镇从事志愿者教学、医疗、农业(牧业、水)和扶贫工作,服务期为2年。招聘对象: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毕业证书要求
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区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内蒙古籍应届毕业生、三年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未就业的内蒙古籍高校毕业生。待遇: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毕业证书要求
“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由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为其发放每人每月3450元生活补贴,同时按照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补贴,并按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
(十一)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志愿服务计划政策
社区民生工作志愿者服务大学毕业生服务期间,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发放每月3450元生活补贴,同时按照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新招聘的社区民生工作志愿者服务人员6个月以上,按照养老金、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的规定。
(十二)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人才储备高校毕业生政策
大学毕业生参加人才储备,与储备单位签订《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储备大学毕业生协议》,享受与储备单位同类人员同等的工资、保险和福利待遇,储备单位为储备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政府对参加人才储备的大学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不少于700元的补贴(自治区财政500元,储备基地税收入库地方财政200元),申报储备人员享受政府提供的免费体检,体检合格人员享受储备资格,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颁发中小企业大学毕业生人才储备证书。
(十三)就业见习政策
对离校后2年内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实习的单位,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实习补贴,用于支付实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对实习生的指导管理费。实习补贴标准为自治区一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50%(990元)。对于实习期满留用率超过50%的实习单位,补贴标准提高到60%(1188元)。与实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实习单位剩余期限的实习补贴,政策延续至2022年底。
(十四)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培训补贴政策
符合条件的毕业年度大学毕业生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特殊职业能力证书、培训资格证书,并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十五)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政策
低收入家庭、贫困残疾学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残疾人、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给予1500元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十六)离校2年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障补贴政策
对灵活就业离校2年内失业的大学毕业生,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两项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补贴标准:养老保险按当年最低缴费基数按12%的缴费比例给予补贴;医疗保险按当年实际缴费金额的60%给予补贴,不包括大额医疗保险。
(十七)基层就业高校毕业生职称评定优惠政策
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在旗县区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可以在规定的考核期限内提前一年确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在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2年以上的本科毕业生和4年以上的大学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后,可以直接参加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考核。
(呼和浩特晚报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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