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贵州省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确保学院招生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学院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
第三条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学院毕业证书
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学院
第四条院校国标代码: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学院毕业证
第五条学院地址: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学院毕业证
贵州省南明区龙洞堡竹笋林3号邮政编码:550003
第六条办学水平:本科
第七条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院主管单位:贵州省教育厅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十条学院招生工作在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监督领导下进行。学院成立由高晓勤任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相关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实施细则,指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一条招生办公室是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二条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纪律检查监督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小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上诉和投诉处理。
第十三条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以省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四条录取批次:本科批次录取(根据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批次实施)
第十五条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学院招生工作由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
第十六条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学院招生实施阳光工程,严格遵循开放、公平、公正的原则,实施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监督的录取制度和远程在线录取方法。
第十七条参招生工作中坚持原则,坚持岗位,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自觉遵守工作纪律。
第十八条进档考生在招生过程中,按照专业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九条考生不能满足所有专业志愿者的,服从专业调整的,按照考生的备案成绩从高到低调到其他志愿者未能录取的专业。如果不服从专业调整,或服从专业调整,但各专业计划已全额录取,则退出。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的考生将被退出。
第二十条考生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在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或者减分政策。
第六章收费标准和资助
第二十二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
第二十三条学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有多种奖学金。
第二十四条学校对贫困生给予资助。
第七章毕业证书(学位)
第二十五条毕业证书:具有学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学习期内取得规定的学分,符合毕业要求的,批准毕业并颁发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学院毕业证书。证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学院学士学位和学位证书。
第二十六条学院招生办联系方式:0851-88302205
学院地址:贵州省南明区龙洞堡竹笋林3号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相冲突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毕业证书样本网络为您提供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学院毕业证书设计作品免费下载服务,您还可以找到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学院毕业证书图片、材料模板等设计材料,我们为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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