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辽宁科技大学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1.大学名称(全称):辽宁科技大学文凭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科技大学毕业证书
辽宁省鞍山市高新区千山路185-1号
3.办学类型:辽宁科技大学文凭
普通高等学校(公立)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面积184万平方米;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4.5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3平方米;生师比18.4:1;专职教师1164人,其中硕士以上专职教师占专职教师的比例86.5%;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9531.7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价值1万元16331.8元;图书178万册,生均图书73.8册。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学校招生计划根据学校人才培训目标、学校条件、国家发展战略、产业发展趋势和区域协调发展需求和省考生、学生质量、就业、多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经校长办公室研究,确定各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按辽宁省教育厅批准的省、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2.预留计划的比例和使用原则:无预留计划。
3.有语言限制的专业: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数据计算与应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音乐表演、表演、动画、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冶金工程。
4.我校招生无男女比例要求。
5.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制定的招生专业计划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和我校网站公布的要求和综合质量评价档案的使用方法为准(所选科目与2019年公布的所选科目一致)。
科目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科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采用3 1 2模式)
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本科生学习期满后,完成教学计划中的所有课程,并颁发辽宁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辽宁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符合辽宁科技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标准。具体按照教育部、辽宁省教育部的规定执行。
1.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的标准
按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招生专业的学费标准已在三、专业设置表中明确列出。各专业实际收费标准按辽宁省发改委最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住宿费:1000-1200元/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方法
学生因某种原因辍学或提前完成学业的,学校应当按照《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学财务〔2006〕2根据学生的实际学习时间,按月退还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奖助学贷等助学措施
国家(省政府)奖学金:由中央政府(省政府)设立,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高的优秀学生,奖励标准8000元/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5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省、市三级政府共同出资,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省级学校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全部由省级以上财政承担。资助标准为一等助学金4400元/年,二等助学金2750元/年。
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学校出资设立,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标准:一等3000元/年;二等1500元/年;三等1000元/年。
校外奖学金:学校设立董事会奖学金等20余项校外奖学金,奖励标准:1000-10000元/年。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最高8000元/年的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可以为部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具体实施办法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1.同批录取;
2.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与俄罗斯利佩茨克国立技术大学合作举办冶金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达到我校毕业要求者颁发辽宁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我校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辽宁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在符合俄罗斯利佩茨克国立技术大学入学条件的前提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学生可以自愿申请俄罗斯利佩茨克国立技术大学第四学年课程。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同时授予利佩茨克国立技术大学冶金学士学位证书。
按顺序自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具体按省招生考试部门要求执行。
2.健康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考生体检要求。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的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复查后不能正常学习的,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3.高校志愿和录取方式
普通类:对于实施平行志愿备案的省份和批次,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对于不实施平行志愿备案的省份和批次,在道德和身体条件合格的情况下,当第一个志愿者在线候选人数量超过招生计划时,不再查阅其他志愿者候选人档案;当第一个志愿者在线候选人数量不足招生计划时,在同一批入学省级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候选人的志愿者顺序从高到低录取。对有特殊要求的省、批次,学校应当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录取。
艺术类:学校艺术类各专业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如在辽宁省招生的动画、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表演、音乐表演等专业采用辽宁省统考成绩并执行辽宁省统一投档原则,在本科批第一阶段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我校招生的艺术专业使用省(区、市)组织的相应艺术专业统一考试(联合考试)成绩,要求考生通过艺术专业相应科目统一考试(联合考试)成绩,符合省(区、市)艺术备案条件。
辽宁省根据省级艺术专业统一考试成绩申请我校考生,相应的省级艺术专业统一考试类别、统一考试专业、专业方向、成绩专业化需要满足以下具体要求:动画、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对应的省级统一考试类别为艺术,统一考试专业为艺术,专业方向为艺术,成绩专业要求为艺术。音乐表演专业对应的省级统一考试类别为音乐舞蹈,统一考试专业为音乐表演,专业方向为声乐演唱,成绩专业要求为流行、美声、民间声音。表演专业对应的省级统一考试类别为戏剧、影视、表演、表演、表演、表演。
其他省份根据省级艺术专业统一考试(联合考试)成绩申请我校的考生,本省艺术专业统一考试类别、统一考试专业、专业方向、成绩专业化等,按省招生考试部门的规定执行。
4.高职院校:考生取得录取资格,考试总分(统一考试科目、专业综合课程、技能考核总分)达到省规定的录取分数线,根据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按招生计划录取。当考生总分相同时,高职院校考生按数学(思想政治)、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专业综合课程、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退役士兵高职、注册贫困家庭毕业生的录取,按照辽宁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执行。
5.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我校在录取过程中,实行各生源省招生部门关于高考加分的政策。
6.考生专业安排方法
一般类别:根据考生档案分数(包括政策奖励分数)从高到低,根据专业志愿者填写,分数优先;当考生成绩不能满足专业志愿者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整,学校根据成绩或相关科目调整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直至满;不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退出。(招生省有明确规定的,以招生省的招生规定为学校招生原则)。
各专业录取时,备案成绩(含政策加分)相同:
在第一批、第二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无论文理,将对数学、汉语、外语成绩进行比较,从高到低排名;如仍然相同,审查考生档案,选择最佳录取。
在第三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实行平行志愿统一录取模式的批次或阶段,考生成绩(包括政策奖励)相同,根据中文数学、中文或数学、外语、首选、再选、从高到低排名;如果仍然相同,比较考生的志愿者顺序,前者的顺序;相同的志愿者顺序审查考生档案,最佳录取。
其他省份各专业录取时,申请成绩(含政策加分)相同时,理工科专业依次对数学、语文、外语进行比较;文史专业依次对语文、数学、外语进行比较;如果还是一样的,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冶金工程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者的考生,不调整普通学费专业志愿者的录取。
艺术类:所有艺术类专业均实行在有专业志愿情况下“分数优先”办法录取,报考考生须专业课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以上,符合我校的录取条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择优录取,有专业志愿优于调剂志愿。
各艺术专业录取时,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相同时,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相关科目的比较顺序是艺术理论或物理专业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和外语;艺术文或历史专业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和外语。
当我校艺术专业所在招生省份有统一的录取规定和原则与上述学校的录取原则不一致时,以招生省份的原则为我校的录取原则。
有艺术类招生计划的省份在征集志愿录取时,按照有关省招生部门的规定执行。
入学后,违反招生规定或欺诈行为和身体条件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将被取消入学资格。毕业证书样本网络为您提供辽宁科技大学毕业证书设计作品免费下载服务,您还可以找到辽宁科技大学毕业证书图片、材料模板等设计材料,我们为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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