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教育」嘉兴南湖学院今年发布了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法规,贯彻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道德、智力、身体、美容、劳动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最佳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实行阳光工程
第四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22年嘉兴南湖学院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第五条学校全称和国家代码:嘉兴南湖学院毕业证书
13291嘉兴南湖学院。
第六条办学水平和类型:嘉兴南湖学院毕业证书
本科,全日制公立高等学校。
第七条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嘉兴南湖学院。
第八条办学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越秀南路572号。
第九条学校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领导小组和专家委员会,负责实施三位一体招生,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对重大事项作出决策。
第十条学校教务部负责专家委员会的成立和考试组织管理。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办是组织实施招生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三位一体招生的具体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纪检部对学校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为30人。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如下表:
第五章注册条件和方法
1.已参加2022年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具有一定专业知识;
2.中学学业水平考试各科成绩均为D等及以上;
3.实现中学综合素质评价B等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是P等)及以上;
4.考生必须符合2022年所报专业所选科目的要求;
5.我校认可以往学生相应科目的学习考试成绩,包括新高考改革前的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科目成绩或新高考改革后的技术科目成绩,以最高水平作为技术科目的学习考试成绩计入。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请登录嘉兴南湖学院招生网(http://zsb.jxnhu.edu.cn)网上报名栏目,进入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系统
2.在线提交注册材料:注册不需要邮寄纸质材料。按要求扫描以下材料或上传注册系统。上传文件应清晰可见,单个文件的大小不得超过3M。
(1)《嘉兴南湖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登记表》(必须由中学教育办公室盖章),考生本人签字(无本人签字无效);
(2)考生身份证原件(有头像);
(3)个人陈述包括自己的成长经验和经验、个性专长和成就、进入大学的方向和想法。字数约800字,必须手写;
(4)高中获奖证书、资格证书或突出事迹证明材料原件,同类获奖证料选择最高级别。
第十六条资格考试和书面考试: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考核招生资格考试小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资格考试,并根据书面考核结果(书面考核结果为考生学术水平考试转换结果,结果转换标准:A等计10分,B等计7分,C等计3分,D从高到低,进入综合素质考试的考生名单按招生计划总数1:6的比例确定(最低分同分带入)。如果通过资格考试的考生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总数的5倍,所有考生将入围综合素质考试。
第十七条综合素质考试通过面试进行,主要考察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学业成就、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创新实践,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第十八条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我校根据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名单,最终入围考生需取得合格及以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且入围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5倍。入围考生名单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布,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十九条考生志愿填报纳入浙江省高校提前录取的统一填报。考生必须在五个高校志愿栏的第一个志愿栏填报我校,否则将无效。填报的专业志愿者必须在我校公布的招生计划专业(类)范围内,专业志愿者和服从调整的专业必须符合高考科目的要求。
第二十条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低于2022年普通一段。
第二十一条学校按照考生的综合评价结果,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综合评价结果=学术水平测试成绩×10% 综合素质测试成绩×30% 高考成绩×60%(三项成绩统一转换为百分制)。
学术水平考试成绩满分100分,A等计10分,B等计7分,C等计3分,D等不计分。
考生综合评价成绩相同的,按单项顺序和分数排序,单项顺序为:综合质量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学术水平测试成绩。如果仍然相同,则按高考总分排序。
第二十二条专业备案规则: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总数1:1划定校内备案基准线,按照分数优先、平行志愿者的原则选择最佳录取,专业之间没有等级差异。当考生综合评价结果不能满足专业志愿者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整,学校将根据综合评价结果从高到低调整到招生计划;如仍不足,从高到低到不满专业。
第二十三条考生自愿填报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10%的,录取人数控制在自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第二十四条考生的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规定。考生体检符合学校不能录取条款的,学校按不录取执行。
第二十五条经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录取的学生,专业转学政策为:高考总分高于学校最低专业的,学生可以在学校规定的时间申请专业转学;高考总分低于学校最低专业的,学生可以在学校规定的时间申请三位一体综合评价。
第二十六条学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浙江省考试院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公布。考生可以登录学校招生网查询。
第二十七条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3月3日至3月22日;
2.材料上传时间:2022年3月3日至3月23日;
3.书面评审时间:2022年3月24日至3月29日;
4.查询评审结果,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4月1日至4月6日,逾期自动放弃;
5.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4月9日至4月14日;
6.综合素质测试时间:2022年4月17日(周日),具体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7.综合素质测试地点:嘉兴南湖学院(嘉兴市南湖区越秀南路572号),详见准考证;
8.成绩查询及入围名单公示:自2022年4月30日起。
第八章入学审查和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被学校录取的新生,应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在报到截止日前书面向学校招生办公室请假,请假期限不得超过两周(从新生报到截止日起算)。未请假或逾期请假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原因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学校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部门的批准和有关规定收取费用。三位一体招生费为140元/学生。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综合素质考试的,不予退还。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综合素质考试,学校不接受现场缴费。大学期间实行学分制收费。具体收费标准见当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三十条考生应当按照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注册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瞒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按照《普通高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第十一条认真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录在考试诚信档案中。在注册阶段发现下列行为的,取消注册资格;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毕业后发现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责令收回或者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国籍、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取得证书、成绩证书、荣誉证书等,骗取注册资格,享受优惠政策;
2.在综合质量评价和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或取得优惠资格;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欺诈行为。
中学应当认真核实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如有欺诈行为,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其他注意事项的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系统网上相关信息。
第三十二条学校联系方式:
招生信息网站:zsb.jxnhu.edu.cn
学校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越秀南路572号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解释。学校将根据疫情防控政策,保留调整相关考核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的权利。本章程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南湖晚报教育伴随成长
本文来自嘉兴日报-嘉兴在线仅代表作者的观点。国家党媒体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和传播服务。
毕业证书样本网络为您提供嘉兴南湖学院毕业证书设计工作免费下载服务,您还可以找到嘉兴南湖学院毕业证书图片、材料模板等设计材料,我们为您提供!
毕业证样本网创作《嘉兴南湖学院文凭:「晚报教育」嘉兴南湖学院今年发布了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发布不易,请尊重! 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czyyhgd.com/2008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