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安康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了更好的贯彻“依法治招”的要求和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安康学院毕业证书
安康学院英文名:安康学院毕业证
AnkangUniversity,学校国标代码:安康学院毕业证书
11397。安康学院是位于陕西省安康市的省级全日制本科院校,建有江南、江北两个校区。江南校区地址:安康汉滨区育才路92号,江北校区地址:安康汉滨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学校现占地813亩,校舍面积813亩34.3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值1万平方米1.11亿元。现有教职员工867人。有法学、教育学、文学、科学、工程、农业、管理、艺术、经济学、医学等十大学科13所二级学院,全日制学生1.2万余人。
第三条学校的办学水平为本科院校,办学性质为公立普通高校,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生完成规定学分后,毕业时颁发安康学院毕业证书,符合授位标准的毕业生颁发安康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五条学校成立了安康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招生领导小组设有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招生等日常事务。
第六条学校成立由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纪律检查监督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纪律检查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和监督招生过程中各项政策法规的实施,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学校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擅自招生。
第八条我校招收22个省(市、自治区),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公布的计划数据为准。我校不在国家批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制定预留计划。
第九条根据各省招生办公室提供的备案成绩(包括各省招生办公室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备案。我校对各省考生档案进行了调查1∶1比例。按顺序自愿备案的批次,如果第一志愿考生不足,我校可以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根据平行志愿备案批次,如有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者。
省(市、自治区)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考生,应当按照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选修科目的要求自愿填写。
内蒙古自治区普通专业实施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条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我校不做额外限制。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无特殊要求。
第十一条普通文史、理工科考生的专业安排:
对于进入档案的考生,按照分数清晰的方式,即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的顺序安排考生的专业。每个专业的志愿者之间没有分数差异。对于预录取分数线以上但不能满足志愿者专业且不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应退出档案。
山东、湖南、河北、辽宁、福建、湖北、重庆等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自治区)录取办法,按照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公布的高考计划和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艺术专业录取办法:我校承认各省艺术统一考试成绩。考生必须参加省招生办组织的专业课程统一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课程成绩达到省招生办规定的录取分数线。
根据专业课统一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业课统一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选择最佳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以文化课和专业课统一考试成绩转换后的综合成绩报考的省份,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办法:报考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户口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体育专业招生专业课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划定的录取分数控制线。以专业课统考成绩投档的省份按照统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以文化课和专业课统一考试成绩转换后的综合成绩报考的省份,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陕西省职业教育单招本科(以下简称三校生)录取方式:报考我校并备案的考生,我校以分数清晰的方式安排专业,即根据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果文化课统一考试成绩相同,专业技能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如果文化课和专业技能考试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课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顺序。
第十五条学校各专业原则上不限制考生的外语,但公共外语课程只提供英语课程。非英语考生应谨慎申请考试。
第十七条新生应当按时办理入学手续。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告的,应当书面请假,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告。未请假、逾期或者未办理保留学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两个月内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招考条件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九条陕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的学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本科:文法财经史专业3500元/年;理工科、外语、中医专业4500元/年;艺术二类9000元/年。
第二十条学校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贷款、勤工俭学、学校奖学金、困难补贴、学费减免、食品补贴等奖励补贴制度,在新生登记开放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安康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毕业证书样本网络为您提供免费下载服务,您还可以找到安康学院毕业证书图片、材料模板等设计材料,我们为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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