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以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贯彻公平竞争原则,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条学校信息学校名称:西安铁路工程职工大学毕业证书
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西安铁路工程职工大学文凭
陕西省准代码13945在陕西省招生(一般专业)代码8119在陕西省招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代码:9358在其他省份的招生代码以当地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为准:西安铁路工程职工大学毕业证书
高职院校科)学制:三年颁发证书:教育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学历证书办学类型:公立普通高职院校
第三条学校简介: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是西安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成立于1956年,是陕西省第一所示范性高职院校和国家1 X陕西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单位证书试点院校。总面积700多亩,建筑面积39万平方米,固定资产10亿元。学校坚持尚德、守则、强大、实践的校训和不脱轨、不离开教育的办学理念,紧密依托行业,服务区域经济,坚持特色学校和强大的人才学校。学校招收全国学生,全日制学生超过1.3万人。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学校将以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指导,加快教育教学改革步伐,完善人才培训体系,不断提高学校水平,朝着建设独特、省示范、行业领先、国内一流的高职院校目标前进。
第四条学校地址:港务校区(总部):西安国际港务区港务大道396号邮编:710026
自强校区:西安市莲湖区自强西路133号邮编:710014
临潼校区:西安市临潼区西关正街5号邮编:710600
龙首校区:西安市龙首村铁一村4号邮编:710016
传真:029-82150204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学校的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它是由医院领导、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会、招生办公室、就业指导中心、学术事务办公室、学生办公室、计划财务办公室、教师、学生和校友代表组成的领导机构。
第七条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工作。
第八条学校招生计划经教育部批准,省级专业计划以省级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第九条根据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坚持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德、智、体、美进行综合考核,选择最佳录取。
第十条学校不限制高考考生的外语。由于学院条件有限,学生入学后的外语为英语(一般专业)或俄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请仔细填写。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学校录取考生实行分数优先原则。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办法,按照省招生办的规定执行。安排专业实行分数优先原则,根据专业志愿者顺序,从高到低录取,不能满足第一专业志愿者的,安排第二专业志愿者,等等。当所有专业志愿者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整的,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到其他专业,不服从专业调整,录取专业全额退出。
第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实选修科目的考生,应当执行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文件明确规定的录取政策。
第十四条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排队,择优录取。
第六章奖、贷款学金和贫困学生资助措施
第十五条学校建立了国家奖励、国家贷款、勤工俭学、困难补贴、学费减免等奖励和资助制度。在新生注册时打开绿色通道,确保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
第十六条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特困3800元/生年;一般贫困2800元/生年;学校助学金:一等1000元/生年;二等800元/生年。此外,学校积极开辟社会资助渠道,建立了奖励、帮助、勤奋等相对完善的资助体系。
第十七条勤工俭学:学校根据需要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为学生提供劳动岗位,并根据表现支付报酬。
第十八条学生贷款:学校属于陕西省教育部确定的普通大学,可以申请学生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可以申请学生贷款,每年提供不超过8000元的学生贷款。
第十九条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最新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铁路交通运营管理(中外合作办学)、铁路机车运维(中外合作办学)、铁路供电技术(中外合作办学)、铁路车辆技术(中外合作办学)、铁路工程技术(中外合作办学)20500元/年;
第二十条被录取的新生应当在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身体和考生资格审查。经审查不合格的,学校将根据不同情况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欺诈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毕业生,由学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进行电子注册,并颁发教育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学历证书。
第二十二条学校不得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学校保留以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活动的机构或者个人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学校以往招生工作的要求和规定与本章程发生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完成的,按照上级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与生源省招生政策不一致的,以生源省招生政策为准。本章程由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解释。
毕业证书样本网络为您提供西安铁路工程职工大学毕业证书设计工作免费下载服务,您还可以找到西安铁路工程职工大学毕业证书图片、材料模板等设计材料,我们为您提供!
毕业证样本网创作《2021年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发布不易,请尊重! 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czyyhgd.com/2002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