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毕业证书
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
第三条学校代码: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毕业证书
第四条学校地址: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毕业证书
陕西省西安市狄寨路57号
第五条办学水平: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六条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教育
第七条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
第八条学生完成学业后,成绩合格的,由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以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名称印制。
第九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颁发。
第十条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参与学院招生计划的编制,确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规则,决定招生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招生办公室是学院招生委员会的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根据教育部统一发布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制定省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我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四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平行志愿者录取或者顺序志愿者录取。施平行志愿者录取的省份,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志愿者不满意的,可以接受志愿者候选人的征集。第一志愿者不满意的,接受第二志愿者候选人,以此类推。
第十五条专业录取规则:按照分数清晰的原则录取。分配专业是根据考生报告的专业志愿者安排从高到低。在预录取分数线以上,未被志愿专业录取并服从调整的考生,将随机转入计划不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将退出档案。如果档案结果相同,我院将按照汉语、数学、文学(科学)科目的综合顺序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六条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在查阅档案时,按照国家照顾政策加分后的成绩进行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在实施新高考录取政策的省份,考生填写的专业志愿者必须符合选修科目的要求。
第十八条根据我校专业培训要求和教学安排,学生入学后的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非英语考生入学后需要重新学习英语。请仔细申请。
第十九条学校设立预留计划,用于调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规定备案比例下申请我校网上学生不平衡的问题。普通本科预留计划控制在1%以内,艺术本科预留计划控制在15%以内。
第二十条严格执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艺术专业录取规则:在专业课程和文化课程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课程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专业课程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二条体育专业录取规则:体育专业要求在专业和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和排名由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三条学校各专业招生不受男女生人数限制,对所有进档的考生一视同仁。
第二十四条我校录取规则与生源省教育考试部门录取规则发生冲突的,以生源省教育考试部门录取规则为准。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学后,将对德、智、体进行全面复查,发现不符合条件或者有欺诈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返回学生来源。
第二十六条2021级普通本科生收费标准为:文法财经类和理工外语类学费每生每学年23000元,旅游管理专业24000元,艺术类学费每生每学年25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600元(6人间)、2800元(4人间),学生代办费按照坚持自愿原则,按实际开支收取。学校收退费办法严格按照《陕西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陕价行发【2005】148号)执行。
第二十七条学校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贷款、勤工俭学、学校奖学金、困难补贴、学费减免等奖励补贴制度,在新生登记时开通绿色通道,确保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狄寨路57号
邮政编码:710038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上级有关政策有冲突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毕业证书样本网络为您提供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毕业证书设计作品免费下载服务,您还可以找到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毕业证书图片、材料模板等设计材料,我们为您提供!
毕业证样本网创作《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毕业证书:2021年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招生章程》发布不易,请尊重! 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czyyhgd.com/1998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