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以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贯彻公平竞争则,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条实施国家招生政策,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安阳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
第四条培训水平:安阳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
第五条办学类型:安阳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
公立高等院校。
第六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七条国标代码:14243;
河南省招生代码:6292;
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平原路南段461号。
第八条学校隶属单位:安阳市人民政府;
业务主管单位:河南省教育厅。
第九条毕业证书:学生在学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业(结束)行业条件的,应当颁发相应的学术证书,并报河南省教育部电子注册。颁发学术证书的学校名称:安阳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类型:全日制高校毕业证书。
第十条学校设立招生领导小组,组长为院长,执行副组长为副院长,副组长为院级有关领导。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专业和计划,讨论决定重大招生事项。
第十一条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第四章招生对象和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的范围和条件
(一)面向河南、河北、内蒙古等省、自治区。
(二)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考的学生。
(3)招收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技术中学、职业技术中学、成人技术中学、职业高中、技术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并参加2019年河南省相应的入学考试。
第十三条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2019年招生计划按河南省教育厅批准制定。2019年暂定收费标准按河南省发改委颁发的证书制定:文科专业3300元/年;理科专业3600元/年;艺术专业5600元/年;医学专业4400元/年。学费标准调整的,按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在每批招生实施过程中,如果学生不足,剩余计划将转入下一批统一招生计划。
第五章录取原则和限制
第十五条根据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德、智、体、美进行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各专业外语不受限制。
第十七条加分考生在加分后排队。
第十八条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九条艺术类考生无相关科目成绩要求,使用生源省艺术类统一考试成绩。
第二十条空乘专业需要面试。
第二十一条学校先后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按考生报考。拟录取考生的专业按照专业志愿者的顺序和高考成绩确定。考生填写的志愿者不能满足的,服从专业调整者,根据考生的成绩在允许调整的专业范围内调整录取,不服从专业调整者,退出。
第二十二条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三条录取结果由生源省招办通过相关媒体公布。
第二十四条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一)新生报到时,必须携带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学校本着不让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原则,开辟绿色通道,确保新生按时入学。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学生资助制度,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奖励补贴政策。其中,国家奖学金每学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平均每学生每年3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也可以申请大学国家助学贷款,每学生每年8000元以内。
入学后,除享受国家设立的各种奖励、助学金和学生贷款外,学校还将组织有经济困难的学生开展各种形式的勤工俭学活动,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六条招生监督上诉:
接受纪律监督和上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门。
第二十七条学校联系方式和公交路线:
学校地址: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平原路南段461号
邮政编码:455000
传真:0372-2102226
乘车路线:7路、31路、44路、50路公交车均可到达学校。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适用于安阳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普通招生,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往学校关于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违反本章程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安阳职业技术学院授权的安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解释。本章程与国家、省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毕业证书样本网络为您提供安阳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设计工作免费下载服务,您还可以找到安阳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图片、材料模板等设计材料,我们为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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