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武昌首义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武昌首义学院成立于2000年,2015年5月由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更名为武昌首义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民办高等学校。
湖北省教育厅。学校国家代码12309,湖北招生代码1238,外省招生代码以各省文件公布为准。
第二章招生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条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
第四条招生领导小组设办公室的职责是:武昌首义学院毕业证书
全面落实国家招生政策和管理规定,组织实施招生工作。
第五条学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德、智、体、美等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第六条学校没有专业水平差异,充分尊重考生填写的专业志愿者,优先考虑第一专业志愿者。
第七条学校所有专业不受男女比例的限制。录取时,往届学生平等对待应届毕业生、男生和女生。
第八条艺术专业录取规则:武昌首义学院毕业证书
学校认可省(区、市)艺术相关专业统一考试成绩,专业成绩使用统一(联合)考试成绩省,除省(区、市)另行规定外,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线的前提下,艺术设计专业按文化成绩×40% 专业成绩×60%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未组织非艺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一考试的省份,承认同级同专业其他高校合格成绩。录取规则按照省(区、市)艺术类招生的相关政策执行。
第九条除外语和文学(包括英语和翻译专业)外,所有其他专业都不限制考生的外语。但学生进入学校后,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条新生招生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一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活动。
第四章毕业证书颁发和学位授予
第十二条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并通过考试的,由学校颁发武昌首义学院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武昌首义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第五章新生入学及收费标准
第十三条录取的考生应当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录取。无故不能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第十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资格考试。对于入学资格考试不合格的新生,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发现欺诈行为的,一经核实,取消入学资格或学校地位,并返回户籍所在地。
第十五条学校学费标准按湖北省物价部门、教育厅备案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本章程由武昌首义学院招生办解释。
第十七条学校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武汉首义学院主校区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22号
咸宁嘉鱼校区(通识教育)武昌首义学院地址:咸宁嘉鱼县诗经大道99号
(2020年新生在咸宁嘉鱼校区安排教学住宿,大二转回武汉主校区)
邮政编码:430064
第十八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毕业证书样本网为您提供武昌首义学院毕业证书设计作品免费下载服务。您还可以找到武昌首义学院毕业证书图片、材料模板等设计材料。我们会给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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