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甘肃政法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20年甘肃政法大学普通本科招生。
第三条甘肃政法大学本科招生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道德、智力、体育、美容、劳动综合考核、综合评价、最佳录取的原则,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四条普通高中本科招生受考生及其家长、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的性质和概况
第五条学校全称:甘肃政法大学文凭
第六条招生代码:甘肃政法大学文凭
第七条办学地点:甘肃政法大学文凭
安宁西路6号,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
第八条本科、硕士学位。
第九条学校的性质、类型和条件:学校为甘肃省公立、全日制本科院校,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为甘肃省教育部。学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认可、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甘肃政法大学条件优良。兰州安宁西路校区(校总部)、兰州安宁万新路校区、兰州新区校区3个校区,占地总面积1066.59亩。目前本科专业36个,涵盖法律、管理、工程、文学、经济、艺术六个学科。社会、管理、工程、人文学科是学校的主要学科。目前有法律、公安、工商管理、网络空间安全四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7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2017年,学校被确定为甘肃省博士学位建设单位。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联系方式
第十条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普通高校招生领导小组,制定招生章程,确定招生计划,研究决定重要招生事项。教务处招生办是学校组织实施招生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工作的全过程。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西路6号邮编:730070
第四章招生范围及计划
第十二条甘肃政法大学2020年计划在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最终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五章监狱学、法学(藏汉双语)专业招生
第十三条监狱学专业是甘肃政法大学与甘肃省司法部共同建设的专业,为甘肃省招生。本专业主要为甘肃省培养符合国家公务员标准的监狱人民警察和司法行政专业人员。年度招生计划根据甘肃省监狱人民警察和司法行政机关职业岗位的实际需要确定。学生实行警察管理。学生穿着司法警察学生的衣服,佩戴司法警察学生的标志,由甘肃省监狱管理局和甘肃省政法大学公安分院(刑事司法学院)共同管理。
第十五条拟报考监狱学专业的考生,应当在报考前参照教学部[2003]号。16.文件,结合自己的条件进行自我测试。入学时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面试和体能测试。考试不及格的,将根据高考成绩到其他专业。考生必须服从调整,否则将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2020年学校继续面向甘肃、青海、四川、西藏招收法学(藏汉双语方向)专业考生,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除满足各生源省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须同时具有汉语文和藏语文成绩,否则不予录取。
法律(藏汉双语方向)专业录取计划纳入学校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采用与甘肃民族师范学院2 2联合培养模式(一、二年级在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学习,三、四年级在甘肃政法大学学习)。学校负责学籍管理、教师选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颁发。甘肃民族师范学院负责学生一、二年级的日常教学、管理和学生安全。
第十七条以网上远程录取的形式,按照生源省公布的考生类别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对于实施非平行志愿者的省或批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者的考生,可以录取第一志愿者;对于实施平行志愿者的省或批次,如果平行志愿者学生不足,学校招生计划的调整将按照教育部和有关省级招生部门的招生计划管理规定进行;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专业志愿者排队录取的规则录取。
江苏省学术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2B(含)以上,技术科目合格,考生进档后的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投档成绩相同时,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排序,后按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投档成绩、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专业志愿顺序均相同时,文科类考生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优先录取,理科类考生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优先录取。美术类专业录取遵循江苏省投档规则,学业水测试科目等级要求为合格。
第二十条学校招生专业的批次安排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批次为准。
第二十一条侦查、边防管理、公安、禁毒、刑事科技、安全防范工程、网络安全执法、公安视听技术专业按普通专业招生。
第二十三条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人数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的招生计划,确定学校的档案调整分数线。档案调整的比例一般为100%-120%。第一次进入档案的考生被视为第一个志愿者考生,第一次进入档案的考生被优先录取。非第一次进入档案的考生只能被未满的专业录取。
第二十四条学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加分、降分、优先录取的政策,按照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规定》精神,承认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备案成绩。
第二十五条学校监狱专业录取女生的比例一般不超过计划数量的15%。原则上,其他专业的男女比例不受限制,但比例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控制。
第二十六条2020年各本科专业招收的外语教学语言为英语。
第二十七条学校对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考核,按照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监狱专业还必须符合教学部[2003]1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学校对考生的健康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健康评估。监狱专业还必须符合教学部[200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外语专业不录取口吃学生,艺术专业不录取色盲、色弱学生。
第二十九条通过思想政治道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达到相应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考生备案分数(即高考分数 各项政策加分)录取。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者(专业之间没有分数差异)的原则分配专业。在分数与专业志愿者相同的情况下,文学和历史考生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科技考生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当考生不能满足所有的专业志愿者时,如果他们服从专业调整,他们将根据考生的成绩和申请其他大学的专业志愿者进行空缺专业调整,否则,他们将被撤回。
第三十条为便于管理,学校根据各学院的师资规模和学生规模,随机将法学专业的学生分配到法学院和民商经济法学院,适用同一培训方案。
第三十一条申请英语专业的考生,参照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定,是否进行口语考试。学校英语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成绩达到100分(满分150分)或80分(满分120分)以上。申请法律(涉外法治)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英语单科满分的75%。
第三十二条学校按照招生计划录取的学生,经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发出录取通知书。
第三十三条艺术专业录取原则:严格执行生源省艺术专业录取规则。文化课程控制分数线参照省招生部门划定的录取分数线。专业课程按统一考试成绩计分。各省(市、区)统一考试成绩最低应符合当地省规定的合格要求。使用排名分数的,根据档案分数从高到低录取;使用其他类型的成绩,根据文化课程的在线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考生在填写高考志愿者时必须选择专业,并填写是否服从专业调整。
第三十四条高水平运动队(足球)的招生应当按照教育部和有关省份的规定进行,同时必须通过学校的专项考试。通过专项考试并经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确认无异议的考生,应当按照专项成绩从高到低在文化课程优惠分数控制线上录取。
第七章及其他收费标准
第三十五条学校普通高中本科招生严格执行甘肃省发改委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社会工作、劳动和社会保障、政治与行政、行政管理、会计、工商管理、财务管理、营销、汉语言文学、广告、新闻、人力资源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公共事业管理、金融3800元/学生·学年;法律(包括涉外法治和藏汉双语)、思想政治教育、知识产权、监狱、英语、侦查、边防管理、治安、禁毒4300元/学生·学年;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物流管理、刑事科学与技术、安全防范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公安视听技术、网络空间安全4500元/学生·学年;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和绘画6500元/生·学年;预科班学生入学第一年按1.5万元/生标准收费,预科期满后按专业学费标准收费。有新标准的,按照甘肃省发改委批准的新标准执行。
第三十六条学生住宿实行公寓管理,每6人或4人1室,6人900元/生·学年(桃海公寓4人间1350元/生·学年,6人间1050元/生·学年)。
第三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全面审查。不符合条件或者徇私舞弊的,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学生因故退学或者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应当按照学生的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退还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八章奖学金制度,勤工助学
第三十九条为鼓励学生努力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奖、助、贷、勤、减、补、免七位一体的多元化混合资助体系。
第四十条学校建立奖学金制度,设立奖学金基金,奖励全面发展、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学生奖学金分为综合奖学金和个人奖学金两类,旨在引导学生道德、智力、身体、美、劳动的全面发展。
第四十一条学校按照现行国家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学生贷款,学生按照学费和住宿标准申请国家开发银行学生贷款。
第四十二条学校对特困生实行临时困难补贴政策。
第四十三条学校通过勤工俭学、接受各种社会捐赠,积极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四十四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解释。
第四十五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上级有关政策相冲突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毕业证书样本网络为您提供甘肃政法大学毕业证书设计工作的免费下载服务。您还可以找到甘肃政法大学毕业证书图片、材料模板等设计材料,我们为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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