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为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更好地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实施,规范高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条学院全称黑龙江工程学院昆仑旅游学院
13304,是经教育部批准的私立本科独立学院,属于普通高校教育招生系列。
第三条根据《独立学院设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6号)文件精神,自2008年起招收学生,学习期满,颁发黑龙江工程学院昆仑旅游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条件,颁发黑龙江工程学院昆仑旅游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本章程适用于本、专科层次的招生。
第二章招生政策
第五条招生范围。学院招收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六条四年制本科生、三年制专科生。
第七条外语语种不限。
第八条护理政策。学院承认学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加分政策。加分仅在考生进入档案时有效。考生按原分排队,不享受加分。
第九条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协调和处理学院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其主要职责是:黑龙江工程学院昆仑旅游学院毕业证书
1.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规定。
2.制定本院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
3.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招生规模和有关规定,编制省级专业招生计划。
5.做好网上录取工作。
6.对新生进行负责处理录取中的各种遗留问题。
第十条学院2020年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发布、教育部批准的计划为准。根据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条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学院坚决执行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第十二条分专业录取时,根据考生填写学院各专业志愿者的具体情况,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者不能满足的,按照规定录取第二志愿者,仍不能满足的,按照第三志愿者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不能满足所有专业志愿者时,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将随机转移到计划专业;不服从调整的,退出档案。最后录取原则:黑龙江工程学院昆仑旅游学院毕业证书
按语文、外语、数学、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第十三条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分数相同的,根据艺术类省级统一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学院对考生的专业安排没有专业成绩差异,按照专业志愿者的顺序录取。同一专业志愿者根据考生的分数、专业体检是否有限、综合质量给予专业安排。
第十五条学院根据学生情况调整招生计划时,将向省(市)招生计划主管部门和省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实施。
第十六条学院对新生男女比例没有特殊要求。
第十七条学院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发改委、黑龙江省财政厅发布的有关文件收取学费。本科专业1.8万元/年,艺术专业198万元/年,专业8000元/年,艺术专业9800元/年。
第十八条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在学生中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国家助学金。同时,按一定比例选拔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第十九条学院以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或者上级有关政策相冲突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一条学院招生计划、专业介绍等详情见学院招生网站及招生简章。
学院地址:哈尔滨二龙山风景区
毕业证书样本网络为您提供黑龙江工程学院昆仑旅游学院毕业证书设计工作免费下载服务,您还可以找到黑龙江工程学院昆仑旅游学院毕业证书图片、材料模板等设计材料,我们为您提供!
毕业证样本网创作《黑龙江工程学院昆仑旅游学院毕业证书:2020年黑龙江工程学院昆仑旅游学院招生章程》发布不易,请尊重! 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czyyhgd.com/1965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