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海事大学招生章程
2020年上海海事大学招生章程
临港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海港大道1550号(201306)。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公立高等学校□私立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和证书类型
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海事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六、学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海事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本科招生;上海海事大学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实施的常设机构,负责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海事大学招生监督小组是我校招生纪律检查监督机构。
1、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批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的发展定位和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来省级专业招生计划的编制和使用,科学合理地编制今年省级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船舶电子电气工程由于工作性质特殊,不适合女生报考。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招办)编制的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专业及计划相关文件。
八、预留计划和使用方法
九、入学外专业培训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英语外语。
十、健康要求
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教学)〔2003〕3根据号码)及相关补充规定,考生必须根据实际情况报告自己的健康状况。隐瞒病史的,学校将按照学校地位管理规定的规定执行。
航海技术专业要求辨色力正常(无色盲无色弱),无复视,男生身高1.65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双眼裸视能达到4.7(0.5)及以上;轮机工程、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专业要求辨色力正常(无色盲无色弱),无复视,身高高1.55米以上,双眼裸视能达到4.6(0.4)以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13)执行。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
1.学校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各省(区、市)各批次的备案模式和有关政策确定备案比例。按顺序自愿备案的批次,原则上学校考生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自愿备案的批次,原则上备案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2.专业录取规则:上海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
(1)浙江省、山东省:上海职业技术学院文凭
普通本科提前录取批次,实行分数优先的专业录取规则;普通本科平行录取批次,学校根据实际申请到各专业的计划直接录取;
(2)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定实施。
(3)学校在上述省市以外的其他省市录取专业时,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专业志愿顺序不设等级差。
3.我校认可教育部和省招生办公室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国家加分政策,不累计,最高不超过20分。政策加分计入专业录取总分。
4.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者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整的考生进行调整录取。
2、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省招生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非第一志愿考生(包括征集志愿者)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人数的120%备案;如果学生仍然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分配到学生充足的省市进行招生。
三、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招办规定为准。
四、学校在江苏省录取时,考生学业水平考试两门选修科目的等级必须达到2B,必须达到必测科目4C1合格及以上等级;艺术类考生必须达到必测科目4C以上等级;高水平运动队的学业水平考试等级要求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
5、在相同的分数条件下,北京、天津和海南的考生按照数学、外语和汉语的顺序录取单科成绩优异的考生。上海考生按照上海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同分排名规则优先录取排名靠前的考生。
其他省市考生:文科按语文、外语、数学顺序;理科按数学、外语、语文顺序录取单科成绩优异的考生。
6、艺术专业录取时,采用省(区、市)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的统一考试成绩,我校不再增加考试。在同一分数条件下,按照省(区、市)艺术专业同一分数的排名规则录取。
七、特殊类型招生规则:
1.按照公布的《2020年上海海事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章程》执行高水平运动员招生项目。
2.按照公布的《2020年上海海事大学保送招生简章》执行保送招生项目。
八、省招办另有特殊政策的,按照省招办政策执行。
1一般专业每学生5000元/学年(沪价行2000第120号);
2.特殊(热门)专业每学生6000元/学年(沪价行2000第120号);
3.艺术专业每学生1万元/学年(沪价行2000第120号);
4.中荷合作专业:机械电子工程(中荷合作)、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中荷合作)每学生1.5万元/学年(沪教委财200534号);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相关学生资助规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绿色渠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俭学岗位、特殊困难补贴、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各种校外奖学金和助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我校录取的学生不会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和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过程由纪委监察处监督。
十五、网站及联系电话
1、在普通高考录取环节,学校将以上海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专业调整录取的重要参考,严格按照当年学校招生章程规定的专业录取原则。
2、上海地区招生专业组1要求考生外语成绩达到105分以上(含)。
3、其他详见学校招生网站。毕业证书样本网络为您提供上海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设计工作免费下载服务,您还可以找到上海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图片、材料模板等设计材料,我们为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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