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商学院高考招生章程
奉浦校区地址为上海市奉贤区奉浦大道123号;上海市普陀区交通路1933号;共和新路1458号。
本科招生校区为奉浦校区。专科招生校区详见各省招办编制的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公立高等学校□私立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和证书类型
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商学院本科/专科毕业证书。
六、高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商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实施招生的常设机构,负责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商学院招生监督小组是我校招生监督机构。
(1)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批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的发展定位和办学条件,考虑近年来省级专业招生计划的编制和使用,科学合理地编制今年省级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3)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修科目要求详见省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招办)编制的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专业及计划相关文件。
八、预留计划和使用方法
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整各地统一考试在线学生的不平衡。
九、入学外专业培训
外语教学语言:上海商学院毕业证书
日语(本科)专业为日语;朝鲜语(本科)专业为朝鲜语,其他专业为英语。
十、健康要求
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教学)﹝2003﹞3以及相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必须根据实际情况报告健康状况。经审查,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条例》和学校地位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我校认可教育部和省级招生办公室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国家奖金政策。原则上,我校承认考生所有奖金项目中的最高分分不超过20分。
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办划定的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省级招生办将根据我校当地招生计划数和备案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申请我校学生。具体备案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学生情况确定。原则上,备案比例不得超过120%。原则上,平行自愿备案的批次不得超过105%。
一、普通专业:上海商学院毕业证
根据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录取规则:上海商学院毕业证书
(1)学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考生,即按照专业填写顺序录取专业,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者,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整考生,不愿意调整,退出。
(二)同分处理原则:
1.上海:根据《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备案实施办法》(沪教考院高招〔2020〕3执行同分处理原则。
2.其他省份:文科按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排序;理科按数学-语文-外语顺序排序。文理合并省(自治区、直辖市)同分排名按照省招办同分考生排名规则执行。
(3)以下专业录取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2.商务英语(本科)专业:组织英语口试的省份必须通过英语口试;高考外语科目成绩≥105分(满分150分)。
二、二。艺术专业:根据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艺术设计省统一考试成绩录取规则:
1.文化和专业成绩要求: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省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艺术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艺术专业省统一考试成绩必须达到省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合格线。
2.高考外语科目成绩≥50分(满分150分)。
3.录取成绩转换方法:录取合成分转换方法按省招办规定执行。未明确规定的省份,按照学校的转换方法,即录取合成分(满分100分)=(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满分*50% 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满分*50%)*100。
4.录取规则:招生原则按省级招生办公室发布的招生文件执行,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即按专业填写顺序录取。
5.各省招办备案时,如文理计划单独列出,则按文理排序录取。
(1)上海市:按照《上海市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沪教考院高招〔2020〕3执行同分处理原则。
(2)其他省份:依次比较专业统考成绩、文化统考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
7.省招办对艺术类专业有特殊政策的,执行省招办政策。
1.专业录取时,政策加分计入总分。
2.专业志愿者之间没有等级差异。
3.当第一志愿学生不足时,省招生办可根据非第一志愿考生(包括征集志愿者)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人数的100%在同一批招生控制分数线上备案;如果学生仍然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分配到学生充足的省市进行招生。
4.省市高考改革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招办规定为准。
5.在江苏省,报考我校普通本科批次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必须达到BC。
6.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十三、特殊类型招生规则
普通本科专业:每学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艺术本科专业: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万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本科预科专业:按普通本科专业收费标准。
普通高职专业:每学年最高不超过75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2003﹞56号、沪财预﹝2003﹞93上海教委财﹝2012﹞118号)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城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绿色渠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特殊困难补贴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生综合奖学金、个人奖学金和特殊奖学金。我们学校承诺确保被我们学校录取的学生不会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监督机制和举报电话
根据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过程由学校监督办公室监督。毕业证书样本网络为您提供上海商学院毕业证书设计作品免费下载服务,您还可以找到上海商学院毕业证书图片、材料模板等设计材料,我们为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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