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西警察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山西警察学院是山西省唯一一所经教育部批准培养公安、政治、法律专业人才的全日制本科院校。学院位于太原市清徐县清东路教育园。
为完善和完善高校就业选拔机制,进一步优化教师结构,不断提高教师整体素质,根据国家和山西省公共招聘和引进高水平人才,结合实际教学工作和发展需要,决定引进高水平人才。有关事项现公告如下:山西警察学院毕业证书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状况;
(六)年龄符合岗位要求;
(七)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
申请人应当具备《公安机关招聘人民警察政治调查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基本质量条件,不得有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情形。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山西警察学院毕业证书
1.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缘关系和近亲婚姻关系;
2.在国外留学、工作或生活连续六个月以上,不能进行有效调查;
3.个人档案“三龄二历一身份”信息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我院引进的人才仅适用于从事教师岗位的人员。本次招聘的专业为学院注:山西警察学院毕业证书
根据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发展规划,优先考虑急需专业和急需引进的人才),计划10人。
急需专业包括:公安、禁毒、外国警察、调查、警察反恐、经济犯罪调查、犯罪、公安管理、刑事科学技术、法医、安全工程、交通管理工程、网络空间安全执法技术、公安视听技术、公安情报、技术调查。
(一)第一级(长期引进)
高校1331领军人才。
(二)二级(长期引进)
大学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197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第三级(本次介绍)
博士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注册方式及资格预审
申请材料的接受邮箱为:。申请人邮件标题格式的统一要求为: 学科(专业) 毕业年份 博士毕业院校名称,邮件内容应包括《山西警察学院2021年高层次人才引进登记表》、资格审查时应提交的材料和证件的电子扫描版。注册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10日18:00。
学院收到电子邮件后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考生将通知他们进行现场资格考试和面试的时间和地点;未通过初审的考生将不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和评估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学院网站的后续公告。
(一)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按顺序装订)
1.《山西警察学院2021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招聘登记表》(请在一页前后打印A4纸上)
2.本人身份证、博士成绩单、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21年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提供学校颁发的学位、学位证书和成绩单,并加盖学校公章(学位、学位证书应注明证书中规定的专业和毕业时间);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海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一份个人教学、科研成果、获奖等绩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学院组成5人以上专家组对考生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素质、专业素质等。
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计算,最低合格分为70分。根据考核结果,体检和调查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
考核结束当天,成绩及合格人员名单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考核合格人员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体检人员应在具有体检资格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并自行承担体检费用。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聘体检一般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需要复检的,应当经学院批准,到指定的另一家医疗机构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意见》(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7〕35对不合格人员进行调查,取消录用资格。
根据体检和调查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和山西省公安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院人力资源部按程序办理就业手续。在办理手续或就业后,发现申请人违反法律、纪律、欺诈行为的,取消其就业资格。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不能办理就业手续的,应当自行承担责任。
(一)高校“1331”领军人才
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一人一议,一人一策的方式协商解决相关待遇。
1.安置费50万元,上岗后一次性发放。
2.科研启动费,理工科50万,文科30万。
3.享受相应的医院岗位绩效。
1.安置费25万元,上岗后一次性发放。
2.科研启动费,工科20万,理科10万,文科10万。
3.享受医院的工作表现。两年前,具有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以享受教授级医院的工作绩效,没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以享受副教授级医院的工作绩效。第三年,我将根据我的专业技术职位享受相应的工作绩效。
(一)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做到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录用。
(2)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程序,坚持原则,规范经营,严格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工作秘密,严格执行回避规定。违反规定的,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处理条例》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山西警察学院人力资源
联系人:李老师傅老师:
学校地址:太原市清徐县清东路西北段799号
附件:2021年山西警察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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