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继续在普通高校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育部函〔2020〕9为了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毕业生创造更多的再学习机会,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培养复合创新人才,我校决定在2020年招收第二学士学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主要招收2020年浙江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2018年-2019浙江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目前失业。
2020年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不超过100人。学生可以申请与原本科专业属于不同学科类别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者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类别,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别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的学科类别和本科专业可登录教育部网站(),搜索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申请专业的学生必须符合上述要求求的,视为无效志愿者。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如下:浙江大学文凭
三、注册方法及选择程序
1.报名:浙江大学毕业证: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请登录浙江大学本科招生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取得报名号,凭报名号和身份证号(或其他报名证号)报名。每个学生可以填写一个专业志愿者。请按要求填写、提交、打印申请表。申请表签字后扫描或拍照上传,同时上传学生身份证(或其他注册证)复印件(证反面复印在同一页)扫描或拍照。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请确保上传材料清晰可读,上传申请表为原件。网上报名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19日24:00。
2.初审:浙江大学毕业证:
我校将根据学籍、学位、专业等信息对考生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审核结果预计将于2020年7月22日在注册系统中公布。
3.面试:7月25日,通过初审的学生必须参加分专业在线远程面试。
4.录取方式: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同专业同分同录)和专业招生计划,确定各专业预录取名单,报本科招生工作组审批。
1.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我校学籍管理体系。
2.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照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应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第二学士学位字样应在学位证书上明确标记。
3.完成规定课程并符合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应当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不符合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不实行等级制度,可以颁发毕业证书。对于退学生,我校可颁发毕业证书或现实学习证书。
4.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按当年应届毕业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中途退学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5.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参照相应专业的本科生进行学生资助和收费。
1.第二学士学位新生应当按时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不能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因其他高等教育而不能在学信网注册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候选人必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客观和真实的。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第二学士学位的注册、面试和录取资格,并按照教育部和我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不收取任何费用。
4.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招生培训活动。
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计划、实施办法和录取结果报学校招生工作组审批。学校纪律检查监督部门参与了选拔和录取的监督、面试过程的录像和社会监督。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26浙江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310058
浙江大学本科招生网站:
本简章由浙江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解释。
浙江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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