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以学术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它是个人自学、社会学生援助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我校举办了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生业余培训课程。学生获得的毕业证书由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四川大学作为考试机构的副校印,国家承认其学历,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核实。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以申请学士学位。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中国公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能够照顾自己;
2.高中毕业生(含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及以上学历招生;
3.本级招收具有国家教育系列大专以上学历的学生(申请本科毕业证书时必须颁发大专以上学历,无大专以上学历者不能申请自学本科毕业证书)。
自考助学业余培训宽进严出,学生免试入学。根据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和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学生按学校教学安排学习。
1.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一考试成绩合格的,持课程证书免除与将学习考试的课程代码和课程名称相同的课程;
2.国家认可的各类高等学校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生,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试政策,根据毕业证书和毕业学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籍证书,可免除部分基础课程:即英语专业大专毕业生参加非英语专业自学考试的,可免除英语(2);物理专业大专毕业生参加非物理专业自学考试的,可免除物理(工资);数学专业大专毕业生参加非数学专业自学考试的,可免除高等数学(2);
3.通过CET-4和CET-6的人可以免除自学考试的英语(1)或英语(2)。通过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的人可以根据豁免政策免除相关课程;
4.参加自学考试的普通大专生,凭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公共政治课合格成绩可免除自学考试名称相同的公共政治课成绩。
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自学考试的毕业时间(即申请毕业证书的时间)为每年6月和12月。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毕业证书由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由四川大学副局颁发。为了反映国家考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自2003年以来,自学考试的毕业证书由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制作。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19]20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的通知<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目前,《四川大学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管理条例》(四川[2019]1号)正在修订中,授予条件以修订后的管理条例为准
四川大学高等教育自学招生专业清单
层次招生专业学校会计算化两年专业行政管理两年专业工商管理两年计算机和应用两年旅游管理两年人力资源管理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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