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成人高考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服务全民终身学习,促进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教职成厅〔2019〕8本章程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学校名称:中国石油大学继续教育文凭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校址:中国石油大学继续教育文凭
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院校代码:中国石油大学继续教育文凭
11414。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习形式:网络教育。办学水平:从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科升本)。学制和年限:标准学制为2.5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学分:80学分。
第三条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通过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大学网络教育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程,总学分不低于80学分。毕业考试合格后,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颁发毕业证书(标有现代远程教育字样),并报教育部电子注册。符合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士学位条件的毕业生,经学位委员会批准后,由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颁发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远程教育招生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对考生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控制,择优录取。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远程教育招生组织主要由远程教育招生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属的招生工作小组和监督工作小组组成。
第六条远程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由分管学历继续教育的校领导和学校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由学校纪委副书记、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分管招生工作副院长任成员。
第八条监督工作组由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和网络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负责招生,监督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
第九条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主要负责落实教育主管部门的招生政策,落实学校远程教育招生决议,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条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根据国家和地方教育部门对远程教育招生计划的要求,根据学校自身的定位、发展计划和条件,结合社会需要,制定远程教育招生计划,并报教育部审批备案。
第十一条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根据教育部批复的远程教育招生计划组织开展招生工作。2022年远程教育共有招生专业13个;招生层次:专升本。
第四章注册条件
第十二条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远程教育招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习能力的人员。
第十三条申请高考的考生必须是取得教育部批准的国家教育系列高等学校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学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第十四条所有申请人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进行审核和登记。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者持有虚证件件的,申请人,一经审核发现,将取消学籍,由此造成的费用损失由学生自行承担。
第五章入学考试
第十五条申请远程教育的考生必须参加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组织的统一入学考试。
第十六条申请远程教育的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免试:
(一)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
(二)取得地、市(局)级科技进步成果二等奖以上者;
(三)具有国家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的。
第六章录取
第十七条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统一组织远程教育录取。坚持择优录取原则,实行选拔录取,加强对考生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考核,确保学生素质。
第十八条学校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招生管理部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开展录取工作,并对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
第七章收费标准和方式
第十九条学校远程教育收费标准按照当年国家有关规定执行。2022年度国家统一收费标准:100元/学分。国家学费标准调整后,按国家批准标准执行。
第二十条学生的年学费由学生通过学校远程教育平台的学生工作室直接支付至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财务账户。
第八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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