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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搜狐济宁市我有关部门获知:龙山桥乡联校毕业证书及详细介绍
为确保集体利益商业用地的必须,依据《我国土地安全法》、《山东土地征收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济宁市市人民政府科学研究决策,拟征收太白湖新区2个街道社区(镇)7个村(企业)共2宗土地,现公布拟征收土地公告:龙山桥乡联校毕业证书及详细介绍
一、拟征收、收回土地部位、范畴、所有权
土地1范畴:龙山桥乡联校毕业证书及详细介绍
坐落于许庄社区居委会管辖区内。
涉及到的农村集体经济机构:许庄街道社区武大靖东山村。
土地2范畴:坐落于石桥镇管辖区内。
涉及到的农村集体经济机构和企业:石桥镇高庄村、兴隆村、辛店村、北三村、北二村和山东省济宁市南阳市湖大农场有限责任公司。
二、拟征收、收回土地目地、主要用途
此次拟征收、收回土地土地拟用以邹城至济宁市道路(太白湖段)建设项目,主要用途为道路商业用地。拟征收、收回土地合乎《我国土地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要求的集体利益必须。
三、进行土地现状调查的分配
始行公告公布之日起,一切个人和单位不可在拟征收、收回土地范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规在征收、收回土地预公告公布后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一部分不予以赔偿。
济宁市生态资源和城建局北湖省部级旅游度假区大队、济宁市市财政局北湖大队、济宁北湖省部级旅游度假区农牧业服务站和许庄社区居委会、石桥镇政府部门拟于2022年2月24日至2022年3月5日深入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勘测定界及核对地面上附属物和地上青苗的,请此次征收、收回土地涉及到的农村集体经济机构、土地承包户、地面上附属物和地上青苗的使用权人等个人和单位准时参与并全力支持相互配合。不可以立即在场的,要书面形式授权委托别人代理商。
四、拟征收、收回土地赔偿规范
拟征收、收回土地赔偿安家费依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20〕74号文发布的任城区征地域片综合性土地价格规范实行。此次征收土地共涉及到2个区片,Ⅰ级区片1亩赔偿8万余元,Ⅱ级区片1亩赔偿7.5万余元。
地面上附属物和青苗补偿费规范依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自然资源厅《有关济宁市征收土地地面上附属物和地上青苗的赔偿标准规定的审批》(鲁当然资函〔2021〕1946号)的要求实行。
此次拟征收、收回土地涉及到的农村自建房、厂矿企业以及他设施动迁,由济宁北湖省部级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依照相关要求再行制订农村自建房拆迁补偿安置计划方案或依照济宁市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有关动迁企业与产权年限人签署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给予赔偿按置。
被征收、收回土地村(居)的实际征地补偿安置计划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和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价进行后,由济宁北湖省部级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机构相关部门拟订并公告。
五、别的事宜
本公告在征收、收回土地涉及到的农村集体经济机构所在城市和山东征收土地信息公示查询系统与此同时给予公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公告10个工作中日,自2022年2月23日起至2022年3月9日止。
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机构或企业、群众或是有关权利人对本公告有争议的,可自公告完毕前向济宁市生态资源和城建局北湖省部级旅游度假区大队明确提出申请书;对土地现状调查結果有争议的,在土地现状调查完毕后5日内,向济宁市生态资源和城建局北湖省部级旅游度假区大队明确提出申请书。济宁北湖省部级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机构生态资源和整体规划等有关部门对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机构或企业、群众或是有关权利人明确提出的合理需求用心核查并妥善处置。
谨此公告。
济宁市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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