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师范学院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渭南师范学院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主要特色的多学科应用型地方大学。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原渭南师范学院与渭南教育学院合并成立。学校位于渭水华岳之间的渭南,有朝阳、西岳、汉马、富平四个校区。教学研究仪器设备的价值1.5收藏图书215万册,电子图书120万册,中外文数据库25个,数字资源全覆盖。
学校有授予学士学位的权利,与国内外15所大学合作培养硕士、博士生,被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部列为新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有15所二级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包括中外联合办学机构莫斯科艺术学院,本科专业63个,涵盖10个学科类别。为全国招收学生1.8一万多人。学校设有陕西省院士专家工作站。现有教师1190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476人,博士、硕士教师812人。一批专业人员入选全国优秀社会科学专家、国防教育专家、三秦学者津贴专家、著名教师等。
学校重视内涵发展,拥有中国语言文学、数学等重点(特色)学科、国家、省级一流专业、特色专业、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国家、省级一流课程、国家教师教育质量资源共享课程、省级质量资源共享课程、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国家新农业科学项目、省级新农业科学、新工程项目、人才培训模式创新试验区等。
二、招生专业
注:渭南师范大学90年毕业证书
实际招生计划以上级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三、注册条件
1.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2021)和2020年、2019年、2018年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的往届毕业生。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申请的专业和原本科专业属于不同学科类别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类别,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的学科类别和本科专业可登录教育部网站(),搜索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4.身体健康,符合专业录取要求。
四、注册方式
具体申请材料如下:渭南师范大学90年毕业证书
1.2021年渭南师范学院第二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1)扫描件由我签字确认。
2.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3.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扫描件。
4.本科成绩单(需加盖本科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5.本人本科新生录取名单(需加盖本科招生部门公章)。
6.本科期间获奖证书扫描件。
7.我最近免冠1寸彩照。
上述材料需要清晰的颜色扫描,并以注册专业 名称的名义统一包装。50M未按要求报名或材料虚假不符合要求的,报名无效。
五、考核程序
1.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注册条件,审考生的注册材料和注册资格进行审核,并于2021年6月18日前在渭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和招生办公室微上公布通过资格考试的考生名单。
2.学校将对通过资格考试的考生进行专业面试,重点考察学生的综合能力、学科专长和创新潜力。具体安排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
六、录取与录取
(一)录取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实行分数优先录取原则。学校根据考生专业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在招生计划范围内选择最佳录取。拟录取名单将在渭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和招生办公室微博上公布7天。公示完成后,将发出录取通知书。
(二)入学
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某种原因延期登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说明原因并附有相关证明材料。延期登记申请经本人及其家长签字后,应扫描并发送至邮箱。延期登记的最长时间不得超过两周。逾期不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
新生报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南师范大学90年毕业证书
1.《渭南师范学院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1)原件本人签字确认。
2.录取通知书原件。
3.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4.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5.本科期间获奖证书原件。
其中,《渭南师范学院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申请表》和《录取通知书》需提交报名点,由学校保留。
1.第二学士学位录取的学生为全日制普通学生,按照学校本科生的有关管理规定纳入学校本科生学籍管理制度。
2.完成规定限内完成规定课程,符合毕业和学士学位要求的,按照学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注明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注明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3.不符合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也不实行留级制度,学校颁发结业证书。向退学生颁发毕业证书。
4.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按当年应届毕业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如果学生中途辍学,当年应届毕业生身份派遣2021年本科毕业生。以往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八、学杂费及奖金
1.陕西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的学费标准执行,以价格主管部门最新文件为准,参照同一专业本科生执行。
2.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1.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招生办负责具体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二学士学位招生的全过程。
2.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管理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3.二是学士学位招生过程公开透明,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向社会公布选拔条件和结果。
1.考生必须对注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欺诈和其他行为,他们将被取消注册资格,并上级有关部门处理相关情况。
2.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
3.本招生手册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解释。与教育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为准。
4.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陕西省渭南市朝阳街中段渭南师范学院
学校邮编:714099
渭南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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