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继续向重点农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意见》202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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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了《关于继续选拔村第一书记和重点农村队伍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
《关于继续向重点农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意见》全文如下。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的决策部署,总结使用赢得村第一书记和团队的重要经验,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旅程中,全面推进农村振兴,巩固和扩大扶贫成果,农村振兴作为培训干部的广阔段,现继续选拔村第一书记和团队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适应三农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完善常态化农村工作机制,为全面推进农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巩固和拓展扶贫成果。
坚持有序衔接、平稳过渡,在严格落实扶贫地区四不摘要求的基础上,合理调整选拔范围,优化村力,扩大工作内容,逐步转向全面推进农村振兴;坚持县级统筹精准选拔,县级党委和政府按照先定村、再定人的原则,找出选拔需求,协调各级选拔力量,因村派人、科学组队;坚持派强用好,严格管理爱心,严格考生标准,加强管理监督,注重关怀和激励,确保选拔优秀、下降、融合、做好;坚持努力工作,取得实际成果,促进第一书记和团队成员在村里努力工作,注意加强外部帮助与激发内生动力的关系,形成整体协同作用。
二、选择范围
对脱贫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村(社区),继续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将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脱贫村作为重点,加大选派力度。对于巩固扶贫成果任务较轻的村庄,可以从实际出发,适当减少选拔人数。各地要选择一批农村振兴任务任务繁重的村庄,选择第一秘书或团队,发挥示范和驱动作用。对于党组织薄弱、松懈的村庄,根据规范化、长期整改建设的要求,继续全面覆盖选拔第一秘书。对于其他类型的村庄,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选拔和安排。
三、严格控制候选人
第一书记和团队成员的基本条件是:第一书记工作证
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农村工作;工作能力强,敢于承担责任,善于群众工作,具有开拓创新精神;事业心强,责任心强,作风扎实,不怕吃苦,愿意奉献;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第一书记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有一年以上党龄和两年以上工作经验;工作人员优先选拔中共党员。
第一书记和工作组成员主要从省、市、县机关优秀干部、年轻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优秀人员和以往因年龄原因从领导岗位调整未退休的干部中选拔,具有农村工作经验或农业相关专业技术专长。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人民团体、中央管理金融企业、重要国有骨干企业、高等学校有指定的配对任务的,每个单位至少选拔一名优秀干部担任村第一书记。
根据个人登记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法,派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候选人。同级党委组织部门会同农业办公室、农业农村部门和农村振兴部门备案,派出单位党委(党组)研究确定。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组织部门、农业办公室、农业农村部门、农村振兴部门要严格控制候选人的政治、品行、能力、作风、诚信,充分考虑年龄、专业、经验等因素,确保候选人的选拔和强大。县级党委和政府应根据不同类型村庄的需要,科学搭配和优化候选人,充分发挥选拔力量的最大效率。
四、主要职责任务
第一书记和团队根据全面推进农村振兴、巩固和扩大扶贫成果的需要,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村党组织。注重增强政治功能,增强组织力量,促进村干部和党员深入学习,忠实贯彻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章党纪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进加强村两委队伍建设,推进责任,帮助培养后备力量,发展年轻党员,吸引各类人才;推进加强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严格组织生活,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
(2)加强村庄,丰富人民。重点加快农业和农村现代化,促进共同繁荣,巩固和扩大扶贫成果,做好正常监测和准确援助,加快农村产业发展,扩大新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深化农村改革、农村建设行动,促进农业和农村优质发展。
(三)提高治理水平。重点推进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农村治理水平,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农村治理体系,加强村党组织对各类村组织和工作的综合领导,形成治理协同作用;促进村务运行标准化,完善村民自治、村级议事决策、民主管理监督、民主协商等制度机制;促进解决各种矛盾问题,实施网格化管理和精细化服务,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4)为人民服务。重点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密切关系,促进党的政策的实施,经常联系群众,参与便利服务,帮助群众解决困难问题,促进加强对困难群众的护理服务,经常帮助,促进基层各种资源,以党组织为主要渠道,不断增强人民的收益、幸福和安全感。
第一书记和工作组要从派驻村的实际情况出发,把握主要矛盾,细化任务清单,认真落实。找到正确的职责定位,充分发挥支持和帮助作用,与村两委共同做好各项工作,认真协商、分解问题、分担责任。特别是面对矛盾问题,不回避、不退缩,主动上前,承担责任。同时,要注意调动村两委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力。
五、加强管理考核
第一书记和团队成员的任期一般不少于2年,到期轮换和压茬交接。同时选拔第一书记和团队的村长由第一书记担任,团队成员一般不少于2人,任务重的人数可以适当增加。
驻村期间,第一书记和工作人员的原人事关系、工资和福利待遇保持不变,不承担派遣单位的工作;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村,不占村干部的数量,一般不参加村级组织选举。县党委组织部门、农业办公室、农业农村部门、农村振兴部门、乡(街道)党(工作)委员会进行日常管理,严格执行考勤、请假、工作报告、纪律约束等制度。派遣单位应加强跟踪管理,每六个月听取第一书记和团队成员的报告。
在村工作半年以上的,由县党委组织部门、农业办公室、农业、农村部门乡镇(街道)党(工作)委员会进行年度考核,适当听取派出单位的意见,考核结果反馈派出单位;期满考核由派出单位会同县党委组织部门、农业办公室、农业农村部门、乡镇(街道)党(工作)委员会进行。在考核过程中,深入听取村干部、党员、群众的意见,充分了解实际表现。评价结果是评价、晋升、晋升、职称评价的重要依据。
六、加强组织保障
各地区、部门、单位党委(党领导小组)应高度重视继续选拔村第一书记和重点农村团队的工作,将其作为促进农村振兴的重要措施,加强组织领导,促进实施的有效性。县党委、政府应当加强责任,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村庄准确、派人准确、工作准确。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农业办公室、农业、农村部门、农村振兴部门具体领导协调,加强工作指导。其他农业相关部门应密切配合,结合自身职能,加强业务指导,做好相关工作。派遣单位与第一书记、团队所在村实责任捆绑,党委(党领导小组)负责同志每年到村进行研究、指导和推广工作。选拔工作纳入农村振兴绩效考核、党委(党领导小组)书记关注基层党建工作报告考核考核的内容。
加强安全支持,加强关怀。派遣单位可以参照差旅费中的食品补贴标准给予生活补贴,并安排通信补贴。派往困难、偏远地区的,也可以参照同级人员的区域补贴标准给予相应的补贴。每年安排定期体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按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县、乡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确保必要的工作资金具体由当地财政统筹安排。分级负责培训,第一秘书和团队成员原则上在任期内至少参加县级以上培训一次。县党委组织部门、农业办公室、农业、农村部门、农村振兴部门、乡(街道)党(工作)委员会应经常与第一书记和工作人员交谈,派遣单位加强联系,了解思想动态,促进安心工作,鼓励责任。
做好选拔工作,戒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有效减轻基层负担。促进干部在农村振兴一线岗位的培养和成长,脚踏实地,改变工作作风,增进感情。通过对农村工作的调查和识别,优先重用成果和群众认可,批评和教育不认真、不负责任的工作,及时调整和处理不称职或造成不良后果,建立明确的方向。党委组织部门、农业办公室、农业、农村部门、农村振兴部门应当加强研究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有关问题。注意总结工作中良好的经验和实践,宣传和表彰第一秘书和团队成员的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责任感和创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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