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保定职业技术学院思想政治课教师选拔公告
为满足高校教师的需求,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河北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期教师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转变职能优化服务的实施意见》、《保定市加强优秀教育人才引进的若干措施(试行)》等文件精神,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计划在2021年开展思想政治课教师(以下简称思想政治课教师)、专职辅导员和专业课教师的选拔。有关事项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在公开招聘和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法规的前提下,选拔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保定职业技术学校毕业证书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具有公办职业类院校工作经历以及高技能人才优先的原则。
(四)坚持考察与面试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择名额及条件
请参阅《保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选拔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申请人每人只能申请一个职位。申请职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保定职业技术学校毕业证书
(一)思想政治课教师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中共党员。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状况。
5.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学校工作经验的,近五年师德考核合格以上。
6.45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放宽到55岁(1966年1月1日后出生)。
7.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历(党校在职学历除外)。
8.大学教师资格证书(博士学位除外)。
9.本科以上学历(学位)专业符合选聘岗位要求;截至2021年9月1日,已担任公立高职院校全职思想政治课的教师,专业不限。
(二)专职辅导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中共党员。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状况。
5.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学校工作经验的,近五年师德考核合格以上。
6.45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教授职称或高级政治工作者或博士学位可放宽至55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具有研究生或硕士以上学历(党校在职学历除外)。连续担任公立高职院校专职辅导员10年以上的,学历可放宽至本科。
8.具有3年以上公立高职院校工作经验(博士学位除外)。
(三)专业课教师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状况。
4.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学校工作经验的,近五年师德考核合格以上。
5.45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放宽到55岁(1966年1月1日后出生)。
6.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历(党校在职学历除外),专业符合选拔岗位要求。
7.大学教师资格证书(博士学位除外)。
(4)计算年龄和工作时间的截止日期
计算年龄、工作经验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试用期内的现役军人、公务员、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最低服务年限或者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大学生。
2.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开除公职、违反信托被执行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步骤
(一)报名
注册时间:保定职业技术学校毕业证书
2022年1月4日9:00-117:00(逾期不予受理)
注册地点:保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
申请人应在注册截止日期前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复印,一式两份):
1.按岗位名称填写《保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教师选拔登记表》(附件2)。
2.最近两张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
3.职称证书、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验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有效期内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
20022002年以后(含2002年)毕业的申请人,需经学信网查询核实,并在学信网出具的有效期内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前(不含2002年)毕业的申请人,不能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应当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持有香港、澳门、台湾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其学历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港澳台学历证书;持有外国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其学历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外国学历证书。
注册后不接受任何材料。
不能现场报名的考生,应在报名截止日期前,以电子版的形式将《保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教师招生登记表》(附件2)及以上所需材料的扫描版发送至电子邮件。
(二)资格考试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有关规定,对申请人的选拔资格进行审查,重点关注年龄、学位、职称资格、工作经验、政治面貌等内容。通过考试的,进入后续环节,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3)资格分配和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资历赋分
通过资格考试的人员进入资格分配环节,满分100分。各岗位的具体细则和标准见《保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教师资格分配细则和标准》(附件3)。其中,博士学位人员资格分配时,除绩效(结果)外,其他项目按满分分配。
资格分配结果在学院网站()果,欢迎各界监督。
(1)考生应按照《面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考场、《面试准考证》中的考生须知参加考试。考生在进入考场前,必须佩戴医用口罩,持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河北健康绿码》、《行程码》、打印的《面试准考证》、《个人健康监测表及承诺书》和纸质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考生入场前应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完成相应程序,否则不得进入考场。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隐瞒、遗漏、谎报居住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应当记录在事业单位考试诚信档案中,并按照规定、纪律依法处理。核酸检测报告和承诺书在面试前交给考场工作人员。发烧等症状,按疫情防控要求处理。
(2)面试分为A、B、C三组分别进行:
A思想政治课教师岗位申请人;B专职辅导员岗位申请人;C组成专业课教师岗位的考生,按专业类别重新分组。
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试讲满分60分,答辩满分40分),面试现场打分,面试结果采用体操得分的方法,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结果。面试时间为15分钟(包括答辩时间)。试讲教材按照一般和基本原则确定,并在注册时收到相关通知。试讲内容由面试评委现场确定。在招聘过程中,学院不组织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补习班。
3.计算总分的方法
总成绩﹦资格分配得分×30% 面试成绩×70%。
计算考生成绩时,资格分配得分、面试得分和总成绩得分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法)。
学院网站()公布总分结果,欢迎各界监督。
(四)考核
考核工作由学院组织人事及相关部门负责,考察确定考核候选人的政治思想表现和道德素质,审核人事档案,确定拟录用候选人。
1.考核候选人确定原则
A组根据思想政治课教师岗位考生总分,从高到低确定与选拔名额相等的考核考生;B组根据专职辅导员岗位考生总分,从高到低确定与选拔名额相等的考核考生;C小组根据专业课程教师岗位候选人的总分,根据专业类别从高到低确定考核候选人。
2.优先原则
当分数相同时,优先考核程序的顺序为:公立职业院校连续工作年限长、职称高、取得同一大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资格早、学历高的。
3.递补原则
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占用名额A组、B组根据组内总分的排名,依次补考;C组根据同一专业类别总分的排名,依次补考。
(五)体检
体检由学院组织,标准参照《公务员招聘一般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按考核补充原则和优先原则按总分补充。体检相关费用由个人承担。
(六)宣传录用
经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纳入全额事业单位管理。公示期间出现举报且经查实影响聘用的或自动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依据总成绩按考核“递补原则”和“优先原则”依次递补。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提交的注册材料和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伪造变更证书、证书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申请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调查过程中作弊或者作弊,或者有其他违反招聘纪律的,直接取消继续参加招聘的资格,并按照《公共机构违反纪律处理条例》处理。
(2)招聘相关信息将及时在学院网站上发布。请随时注意。一些重要信息将通过电话通知。请确保申请人在注册时提供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并保持通信畅通。如果联系方式发生变化,请及时联系学院工作人员。未进入下一个链接的申请人将不会逐一通知他们。
(3)组织实施选聘工作时,将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必要时适当调整选聘相关工作安排。请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本公告由保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解释。
附件:1.2021年,保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2.2021年保定职业技术学院选拔教师登记表
3.2021年保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资格分配细则和标准(思想政治课教师、专职辅导员、专业课教师)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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