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补办档案激活新档案档案转移到证书补办
事项名称:2007年湖北省中专文凭
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毕业生派遣
一、处理对象
普通高校和中职毕业生在两年择业期内首次申请《报到证》。
二、所需材料
1.《个人登记证申请表》(原毕业学校就业部门填写出具);
2.毕业证复印件;
3.身份证;
4.实施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接收函》或者招聘文件;或者与户籍档案托管部门签订的托管协议原件;或者与定向委托单位签订的培训协议(如果用人单位未申请返回原籍,本材料可以省略);
5.录取院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放弃升学或同意退学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放弃升学申请就业的,需提供此材料);
6.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当提供毕业生本人出具的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三、办理流程
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省就业中心一楼办公厅窗口办理。
四、办理时限
事项名称:2007年湖北省中专文凭
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毕业生转学
一、处理对象
在两年的就业期间,由于各种情况需要改变就业方向,即派遣单位需要重新申请登记证的普通大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二、所需材料
1.《个人登记证申请表》(原毕业学校就业部门填写出具);
2.毕业证复印件;
3.身份证;
4.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就业协议的证明原件(无用人单位返还原籍的,本材料可以省略);
5.重新执行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接收函》或者招聘文件;或者与户籍档案托管部门签订的托管协议原件;(如果用人单位未申请返回原籍,本材料可以省略)
6.有色联原件《报到证》;
7.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当提供毕业生本人出具的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三、办理流程
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省就业中心一楼办公厅窗口办理。
四、办理时限
事项名称:2007年湖北省中专文凭
更正报到证信息
一、处理对象
专业、学历、注册地址、备注等项目有误需要更正的普通高校和中职毕业生。
二、所需材料
1.《个人登记证申请表》(原毕业学校就业部门填写出具);
2.毕业证复印件;
3.身份证;
4.相关证明材料(如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或《接收函》或招聘文件等。)(如果更正了报到证上的专业和学历,可以省略);
5.有色联原件《报到证》;
6.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当提供毕业生本人出具的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三、办理流程
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省就业中心一楼办公厅窗口办理。
四、办理时限
事项名称:《登记证》遗失补办
一、处理对象
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已经遗失,需要补办《登记证》原件。
二、所需材料
1、两年择业期内申请,重新发放《登记证》:
I.《个人登记证申请表》(原毕业学校就业部门填写出具);
II.毕业证复印件;
III.身份证;
IV.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当提供毕业生本人出具的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2、两年择业期后,出具相关证明:
I.《证明》(全省统一格式。2003年及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此材料可略);
II.毕业证复印件;
III.身份证;
IV.毕业生派遣名册复印件(原毕业学校复印件,加盖毕业生就业部门公章或档案馆公章。2003年及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这份材料可以省略);
V.《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此材料可到原毕业学校复印,并加盖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公章或档案馆公章。2003年及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这份材料可以省略);
Ⅵ.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当提供毕业生本人出具的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三、办理流程
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省就业中心一楼办公厅窗口办理。
四、办理时限
事项名称: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和自学考试
一、处理对象
两年择业期内落实就业单位申请办理就业推荐手续的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及自学考试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
二、所需材料
1.毕业证复印件;
2.身份证;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或《接收函》或招聘文件等;
4.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当提供毕业生本人出具的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三、办理流程
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省就业中心一楼办公厅窗口办理,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并颁发《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证》。
四、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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