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知识|全面分析借条模板
河北元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借据是指债务人在贷款关系中向贷款人出具的贷款(债权)凭证,表明债务人有义务偿还(利息支付)赎回,反映了贷款关系,是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的凭证之一。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后,一般只需向法官简要说明贷款的事实,加上转账记录的帮助,债务人必须承担举证责任,一般较困难。
此外,最好不要写成借据!借据也是私人贷款中常用的凭证。借据是指交易后应付账款的一方(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证明债务事实,并表明开具人有到期还款赎回义务的证明,反映了债务关系。借据形成的原因有很多,可以是贷款,也可以是销售、合同、劳动纠纷等法律关系,因此只有借据不足以证明争议钱的性质。换句话说,贷款必须是欠款,但欠款不一定是一定是一种贷款。当借据持有人向法院起诉时,借据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借据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否认和辩护这一事实,借据持有人必须进一步证明借据形成的事实。
我们还需要注意的是,它不能写成收据。收据是指债权人在收到款项时向债务人出具证明还款事实的凭证,对债务人没有还款(利息支付)赎回的义务。因此,收据反映了付款关系,而不是债权债务关系。以收据为证据向法院起诉,一般以贷款合同为证据共同证明贷款事实。如果收据的内容非常简单,没有说明贷款的事实,也没有贷款合同,一般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注明贷款用途有三个作用。
一是能够明确借款人借款的目的,防止借款人以赌债等其他原因抗辩。
第二,对于借款人已婚,最高人民法院于2022年1月17日发布了《关于审理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权人以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由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债权人以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可以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共同意图的除外。
因此,特别是当贷款金额较大时,借据上注明的贷款用途也可以用来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
在这里,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承担的债务这句话的理解。法院的规模不是很一致。目前,一些地方高等法院已经发布了司法解释,限于20万。20万以下的可以认定为不超过,20万以上的可以认定为超过。
当然,避免这种风险的最好办法就是夫妻双方签字,确认贷款是夫妻双方的行为。
第三,约定贷款目的,民事案件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升级为刑事案件。实际上,刑事案件的处理手段和速度远远优于民事案件的处理。
由于贷款主要发生在熟人之间,如果贷款金额小,用现金支付,很少有人会发放借据。当然,你仍然可以在借据上选择现金交付。
这里需要提示大家一点,转账记录对民间借贷诉讼非常重要,司法实践中,涉及大额借款或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时,债权人还要承担实际交付的举证责任,如果是现金交付就很难举证。所以大家在出借款项时,务必要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履行出借款项的义务,如果使用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工具,在起诉时,还需要向该第三方机构申请取证,会增加不必要的程序,对于借款案件来说,最宝贵的就是时间,所以不要因为一时的方便而增加以后维权的成本。
但由于借据,最好通过银行转账交付款项,必要时可以在借据中注明借款人的银行账户。当发生纠纷时,有 银行汇款凭证作为证据基本上不会输。
借据属于实际合同,即实际交付款项生效。
在司法实践中,未规定贷款人借据的,推定借据持有人为权利人。借款人辩称持有人不是真正的债权人的,借款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借款人以借据上所载的贷款人姓名另有人(主体不合格)为由辩护的,借款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因此,借据中是否写下贷款人的身份证号码并不重要。
同时,贷款人是否在借据上签字并不影响借据的有效性。
贷款金额最好说明货币种类。参照《中国人民银行票据填写规范》中文大写金额数字至元的,元后应写整(或正),角、分后不写整(或正)。也可以在中文大写金额数字书写中把元写成圆。这个问题不关键,大家都能理解。在实践中,关于这类问题的争议很少。
此外,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借据上的贷款金额不一致,一般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和逻辑推理确定,除非有证据证明贷款是小写金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了贷款利率的两线三区。两线三区第一条线为年利率不超过24%(月利率不超过2%),属于司法保护区;第二条线为年利率超过36%(月利率超过3%)的部分利息协议无效,属于无效区。年利率24%-36%(月利率2%)-3%)之间是自然债务区,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年利率24%的利息的,法院不予支持;借款人已经支付的,法院也不要求出借人强制退还。
借款人未约定利息或者利息协议不明确的,人民法院不支持贷款人主张支付贷款期间的利息。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还款期限为还款期满之日起三年,还款期限为20年。
相比之下,自还款期届满之日起3年,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据的诉讼时效。未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据最长为20年,但未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据如何?债权人收到借据时,视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即享有向债务人索赔还款的权利)。因此,未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据自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即只有3年。因此,我们应该注意借据和借据之间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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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6)最高法民终613号的判决,【借款人】李强、杨娟在给【贷款人】吴晓光的贷款合同中约定:借条样本图
如李强、杨娟【借款人】违约,吴晓光【贷款人】采取维权措施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诉讼费、律师费等,由李强、杨娟【借款人】承担。
最高法院认为,本协议是当事人的真实意图,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有效,当事人应当诚实履行。
吴晓光与江西中立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以实现债权诉讼。合同规定,吴晓光贷款人需要支付20万元的律师费,20万元是吴晓光贷款人必须按照约定承担的成本,已部分履行。因此,一审判决李强、杨娟借款人承担20万元的律师费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李强借款人上诉律师费不构成诉讼的必然成本,不应承担的理由不能成立,法院不予支持。
有了这句话,提起诉讼,实现债权-省钱!
在我接待的客户中,我经常被问及为什么律师费不由对方承担。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只能是因为合同中没有约定,所以我们在未来签订任何合同时都应该注意这一点。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在目前的民间借贷案件中,如果利息 实现债权的费用超过24%,是否可以支持不同的意见。以保定为例,莲池区法院的判决也有所不同。有人认为利息 实现债权的最高费用不得超过24%,有人认为实现债权的费用与利息无关,可以单独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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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事诉讼中,特别是在私人贷款纠纷中,被告的缺席率非常高,普遍面临着难以交付的问题。当法院向被告(通常是借款人、担保人等)邮寄相关法律文件时,由于原址检查无此人、新地址迁移不明、原地址不明等原因,往往会退回。如果不能交付给被告,法院通常会通过公告交付。
公告交付可以延长诉讼周期,更重要的是,在此期间,被告很可能已经转让了财产!
20169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复杂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法律发布)〔2016〕21第三条意见规定:借条样本图
完善交付程序和交付方式。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前约定送达地址的,人民法院可以将该地址作为送达诉讼文件的确认地址。
因此,只需在合同中约定送达地址即可。
有了这句话,法院就不用担心送货难了,当事人也不用因为公告送货而耽误很多时间。简而言之,节省时间!
贷款人是否在借据上签字并不重要,但借款人必须签字并盖章。贷款签名必须在借款人:后写下全名,并与身份证中包含的姓名一致,并附上身份证号码。同时,让借款人在名字上盖章。
同时,最好让借款人将签名身份证复印件作为借据的附件,或将身份证复印件复印在借据背面或其他空白位置。找到45039872张原始借据样本设计图片,包括借据样本图片、材料、海报、证书背景、源文件PSD、PNG、JPG、AI、CDR等格式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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