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版《公路货物运输合同》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
甲方(委托方):公路货物托运单样本
注册号:公路货物托运单样本
法定代表人:公路货物托运单样本
乙方(承运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下列协议,甲乙双方承诺确保本协议的执行。
第一条合作范围
(1)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从甲方指定的起点到目的地的货物运输业务。
(二)具体货物的托运内容以甲方出货时签注的派车单为准。
第二条服务要求
(1)乙方负责甲方货物运输提供足够的运输能力和车辆资源,承运车辆的状况和型号应满足甲方货物长途运输的安全要求。
(二)乙方及乙方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及甲方客户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配合甲方的工作。
(三)乙方应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和收货人将货物送达目的地。
1.司机和车辆:
(一)承运车辆的司机必须有年以上的实际驾驶经验,无不良记录;
(2)承运车辆司机必须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驾驶证、驾驶证、驾驶证、营业执照、车辆采购附加费、道路维护费、保险卡。上述证件不完整或伪造的,甲方有权处以每辆车元的罚款。
2.安排业务操作指令
(1)甲方负责提前使用传真或传真E-mail乙方应当在同一天向乙方发出派车单,并通知乙方安排运输事宜。如果情况紧急,甲方可以直接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在收到电话通知后小时内回复,甲方必须填写派车单。
(2)乙方有权在收到甲方的托运通知和发货单后几小时内自行让车辆。如果费用增加,增加的费用由乙方完全承担。
3.装货说明:
(1)按甲方指定的装货时间到达仓库,如乙方在小时内无车到场装货,
甲方向乙方收取误时费人民币(¥元/次,甲方直接从乙方运费中扣除)。
(2)乙方司机在装载货物时,应负责货物的品种、数量和包装,并仔细清点和检查。装载时必须书面明确不完整或包装损坏的货物。
(3)装车后,货物必须防损。
(4)装载完毕后,必须当场与甲方或甲方客户办理货物交付手续。此后,乙方应承担货物的安全储存和运输责任。
4.运输:
(1)确保装载货物的车辆及时出发。
(2)按预定、常规的交通路线行驶。
(三)不得违章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4)乙方原则上不得携带其他货物,途中不得更换。因特殊原因需要携带其他公司的货物,必须经甲方书面(或传真)同意。否则,乙方应对甲方货物或延误交货时间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负责。
(5)乙方必须确保所携带货物的安全,并做好防火、防晒、防盗、防潮等工作。如发生盗窃、丢失、雨、暴露、损坏事故,乙方必须承担经济赔偿或法律责任,并按货物价格处罚赔偿(运费可扣除赔偿)。
(6)乙方必须保养车辆,要求司机注意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并全力负责按时将货物交付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7)乙方在运输过程中不能按时将货物交付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时,必须立即致电甲方和收货人,不得延误时间,否则甲方应追究相关损失的责任。
(8)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货物损坏时,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并向当地公安交通部门和当地保险公司报告,保护现场和货物。乙方应对因乙方未及时报告、报告保险公司和通知甲方而造成的货物损失负全部经济或法律责任。
(9)如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甲方人员需协调处理事故时,乙方应承担差旅费(包括甲方指定人员的住宿费、通讯费、交通费、事故处理应付费、社交费等)。发票或收据。
(10)乙方应赔偿甲方指定收货人签收前的损坏、盗窃、丢失、湿度、损坏、交货不清楚、短缺等。
5.卸货:
(一)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否则每延误一小时罚款人民币元。按时罚款从乙方运费中扣除。
(2)确保收货人身份准确;
(3)核实收货人后,协助收货人卸货,现场监督,当场确认货物损坏和货物差异,并当场赔偿清理。
(4)卸货后,收货人必须出具正式的收货证明或在收货单上加盖收货专用章和收货人签字。
6退还签收单:
(1)每月-日签收单必须在当月日前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员;每月-甲方应在下个月日前向甲方指定方指定工作人员,甲方应登记并安排清款。
(2)如乙方不能按时将运输签收单交付给甲方,甲方有权延迟运费支付,并按每批元/天罚款。
(三)签收单据丢失、变更、损坏的,不得结算当次运费,并处以罚款元/单。
7信息反馈:
(一)乙方必须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所有在途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2)任何异常情况发生时,必须在小时内以各种有效方式反馈给甲方;
(3)乙方应确保其操作人员的通信畅通。如甲方客服人员在跟单查询过程中每次手机关机或无法联系司机,罚款元/次。
(4)乙方不符合服务要求的,甲方有权随时单方面终止协议,不违约;乙方未按照本服务要求履行工作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无条件承担一切责任。
第三条运输价格
(1)运输价格:按双方确定的附件价格表执行。附件中未列出区域运价的,按双方操作前确认的价格执行。
(2)收费内容:价格表中指甲方应支付乙方的运输费用,所有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或甲方客户增加任何额外费用。
(3)价格及时性:价格及时性与的价格及时性与本合同一致。在合同期间,如因政策等原因导致市场运价大幅调整,乙方应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甲方应在一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运输。
第四条费用结算
(一)乙方需于每月的前个工作日内,将上月运费月结单及相关单据(签收单,回执、各项票据),交予甲方,甲方核对无误后予以确认,运输费用必须开具统一的《运输发票》或代理运输发票。
(2)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正式运输发票或代理运输发票并正确审核后安排付款,并在两个月内付款(节假日延期)。
(三)甲方采用第一种方式,并按下列约定安排付款:(1)现金;(2)支票;(3)转账。
(四)乙方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
第五条损失赔偿
(一)因乙方服务质量对甲方客户处以罚款的,由乙方承担;
(2)货物运输期间,自行车或单票价值超过1万元的,为控制风险,货物运输保险按货物全值统一办理。如果货物发生任何损失或事故,乙方只负责不在保险范围内或保险免赔部分的损失。但乙方未按保险要求及时提供索赔文件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统一办理的保险,承担保险费用;
(4)货物运输期间,自行车货物价值在1万元以内的,乙方应全额承担货物的所有风险责任。如发生货物事故,乙方必须在当天无条件支付甲方;
(五)货物发生事故时,甲方和甲方客户有权无条件扣押乙方资产和乙方车辆。
第六条履约风险保证金
(一)乙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履约风险保证金,以确保本合同的严格履行;
(二)乙方未能按本合同履行其职责或履行过程中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直接从该履约风险押金中扣除;
(三)合同终止时,双方统一结算风险保证金,并在工作日内结算;
(四)履约风险押金不计利息;
(五)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泄露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否则将全额没收风险保证金。
第七条保密
(1)双方在本协议签订过程中知道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基本信息、业务状况、财务状况、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
(二)信息所有者同意,另一方只有权在下列情况下披露此类信息:
1.由于信息所有者的原因,信息为公众所知;
2.任何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程序或争议解决程序的要求;
3.向一方下属机构或项目经理披露;
4.经信息所有者同意后披露。
(三)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在任何情况下都应持续有效。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对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违约方全额赔偿。
(2)因乙方责任(不可抗力抗力因素除外)逾期到达,收货人拒收货物或退货,乙方应承担所有费用和其他经济损失。
(3)甲乙双方因延误、货物损坏赔偿或结算发生争议,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甲方货物。乙方强制扣留货物不按合同规定交付,造成甲方一切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并支付法律程序。
第九条不可抗力
(1)本协议中的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或商业惯例认可的其他事件。
(2)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如果一方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时遇到障碍或延误,不能按照规定的条款全部或部分履行义务,不可抗力一方(受阻方)不应视为违反本协议:
1.受阻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是由不可抗力事件直接造成的,受阻方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前没有延迟履行相关义务;
2.受阻方已尽最大努力履行义务,减少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损失;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受阻方已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5天内提供书面说明。书面说明应包括本协议延迟履行或部分履行的原因。
(3)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排除后,受阻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并尽快通知对方。受阻方应延长履行义务的时间,延长期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实际延误的时间。
(4)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30天以上的,双方应根据事件对本协议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修改或终止本协议。如果自书面协商通知之日起十日内不能达成协议的,任何一方均有权终止本协议,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解决法律和争议
(一)本协议的成立、效力、解释、履行、签署、修订、终止、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
(二)因本协议引起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以协商方式解决。协商应在一方向另一方送达关于协商的书面要求后立即开始;如果十日内双方未能通过协商解除争议,的则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
{n}
1.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n}
2.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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