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干货-施工合同模型共享
采购人沟通和交流的“角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
(一)工程名称:临时用地合同样本
(2)单位工程类别和结构形式:临时用地合同样本
;层/楼;建筑面积平方米;给排水管道:临时用地合同样本
;构筑物:。
(3)合同范围:下列约定的工程项目(包括图纸说明书规定的内容),包括基础工程(包括桩基主体结构、给排水、电力、照明、空调、土方工程等。
第二条工程造价及承包方式
(1)合同金额:预计合同总价为1万元(¥)。如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增加或修改施工内容,或乙方调整施工方案,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确认。
(二)承包方式:
1.按施工图预算包干,即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
2乙方应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承包工程收入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由乙方支付。
3。工程质量标准要求:《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合同、施工图纸、施工方案中提到的质量标准及国家、地方有关标准。
第三条工期
(一)总工期日(日历日自开工之日起计算)。
(二)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三)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按实际顺延。
1甲方开工前五天不得交出施工现场,或障碍物、施工用水、电源未接通;
2。因设计图纸修改(甲方或设计院修改)影响进度或增加工程量;
3因修改(变更)设计通知书未在修改(变更)部分施工开始前五天送达乙方签字,影响进度的;
4。甲方提供的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按乙方计划进入现场,或在检验过程中发现缺陷,需要更换,延误施工进度;
5.因人为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大雨、暴雨、地震、自然火灾等)而停工的;
6。因停水或电力、水压不能满足施工需要,影响连续六小时以上的;
7。甲方未按合同规定预付工程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影响施工进度的。
第四条材料、设备供应
(一)乙方负责向施工现场(仓库)采购和供应工程施工所需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和设备。
(二)双方提供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应附有原出厂证明,否则应进行试验,试验费由给料方负责。一方持有异议的,应当对已有出厂证明的材料进行复验。复验合格的,复验费由持有异议的一方承担,否则由供应商承担。
第五条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提供必要的临时施工用地;
2提供必要的水、电及临时出入证明;
3合同签订后,应尽快向乙方提供一套施工图(包括设计院标准图)等必要文件;
4甲方变更设计时,应提前办理工程变更和修改设计手续;
5。组织甲方、乙方、设计院参加的施工图交底审查;
6.审核乙方编制的项目总进度计划、月度报表,并按时向乙方支付项目进度款;
7。根据乙方提出的设备、成品、半成品进入计划,及时组织设备、成品、半成品进入,并提交乙方验收安装。有缺陷、质量不合格、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应及时更换,尽量不影响项目进度;
8甲方指定专人监督工程实施。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和进度;负责处理设计图纸问题、设计变更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等必要签证;
9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办理竣工结算。
(二)乙方责任
1。临时道路、水、电、管道的施工安装;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开工前向甲方提供总进度计划、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进场计划;
3。每两周向甲方提供施工计划,完成工程月度报告(包括图像进度、工程量和工作量),甲方不支付工程进度;
4。根据施工图纸、施工总说明书、图纸交底会议记录、设计变更通知书、本合同确认的质量标准和现行国家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做好自检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合同工期;
5。按照施工安全规范的规定保施工安全和第三方安全;
6做好施工原始记录和隐蔽工程记录,收集施工技术资料作交接文件附件移交甲方;
7。按照甲方行政人员管理规范和要求进行施工组织、管理、现场清洁维护,保持道路畅通。设备堆放整齐,及时清除垃圾和临时设施;
8做好分包商(乙方分包时)的管理,做好分包商的工程质量和进度;
9。在所有工程验收后一年的保修期内,发现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维修;
10。乙方负责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并立即书面报告甲方或主管单位备案;
11。项目竣工后,清理现场(包括建筑周围2米内的剩余土壤等堆积物,拆除生产生活临时设施),清理门窗、玻璃、地面;
12.卫生间、厨房下水道清理干净,做到工作场所清理;
1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承担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物品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
第六条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1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随时提供材料、设备出厂证书、试验报告等工程质量技术资料,材料替代必须经设计院和甲方批准;
2乙方必须完善质量检验制度,在现场设立专职质量安全检验员,做好自检记录;
3。所有隐蔽工程,经乙方自检后,应分批填写确切的隐蔽记录(即范围、数量、质量),并通知甲方检查。甲方收到通知后,应当在同一天组织质量检。经检验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签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如果甲方接通知后8小时内仍未到现场验收,则乙方自检后确认合格,即可隐蔽,甲方代表事后必须补签手续;
4。确需复查隐蔽工程时,复查结果不符合设计或质量不合格的,复查费由乙方承担。如果复查结果符合设计要求,质量合格的,复查费由甲方承担。因此造成工期损失的,由责任方负责;
5。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的,应停止、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停工期计入施工期,施工期不延长;
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应执行质量等级评定(GB50300-2013)。
第七条修改施工图
1。施工图的修改变更必须经设计院和甲方代表签证有效,修改通知或图纸发出的份数与设计施工图发出的份数相同;
2。修改部分的工程费用参照汕头市实施的材料预算价格、预算定额和收费文件计算。甲乙双方协商后,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乙方因工程材料成本、施工质量问题等原因修改的,修改后费用增加(含返工损失等)由乙方承担,工期损失不予延误;
4。施工中发现设计问题或严重不合理的,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十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协商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甲乙双方办理签证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影响工程进度的,工期应延长;
5。在施工过程中,如果设计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规模,必须经原批准单位批准,甲乙双方可以办理签证手续。在设计变更批准前,任何一方不得强制施工,影响工程进度的工期应延长;
6。已开工项目中途停止或缓慢施工的,甲乙双方应同意将在建项目进入合理部位,并赔偿施工单位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搬迁、材料和部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第八条支付工程款
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甲方支付总承包价的%作为预付款,即¥;
2乙方完成工程进度的%,经甲方核实后十日内,甲方支付总承包价的%,即¥;
3。乙方完成所有工程进度并经甲方预验收确认后,甲方应支付总承包价的%,即¥;
4。甲方在完成所有工程验收后日内支付总承包价的%,即¥。
5。甲方保留承包总价的%作为保修金,即自保修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6。乙方每收到甲方的付款,即甲方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甲方完成所有工程验收后,甲乙双方书面确认工程实际承包总价,已支付的价格按实际承包总价多退少补,但实际承包总价仍应保留足够的保修金5%;
8。在验收过程中,如有不合格项目,施工单位应在双方约定的验收时间内解决,否则保留价格的万分之一以上?
第九条工程验收
1。乙方应在竣工前15天内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检查,甲方应及时配合;
2.工程竣工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有原始施工资料,并及时组织验收竣工图和报告;
3.甲方应按本合同、施工图纸、乙方编制的施工方案中的质量标准及国家、地方的相关标准进行验收,如发现不符之处,乙方应负责翻修至符合标准。经验收检查工程有翻修者,以翻修合格后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4。项目未经验收,甲方应提前使用或擅自使用。甲方应对由此产生的质量和安全问题负责,并以甲方开始使用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5。竣工工程经验符合合同质量标准要求的,乙方应自验收之日起五日内移交给甲方。甲方不能按时接管,造成验收损失的,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能按时交付的,应当逾期竣工,不得因经济纠纷拒绝支付。
6单项工程单独移交甲方,另一施工单位施工后移交的,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竣工工程验收的依据。乙方应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20日内将竣工工程结算相关资料提交甲方审核;
7。乙方的临时生产和生活设施应自竣工报告提交之日起7日内撤离,并清理现场。如果不清理现场,每天收取土地租金_____元/m2在余留工程款中扣回。
第十条其他事项
1.工程保修期为自甲方完成所有工程验收之日起一年。在保修期内,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和合作,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提供免费维修服务,确保质量要求;
2.乙方不能按时竣工并交付甲方验收的,乙方应在原竣工日期前7天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延期竣工,延期期限不得超过15天。乙方因乙方原因延期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无论新、改、扩建工程如何,施工单位在易燃易爆、动力设备、高压线路、管道、密封或防震车间附近,以及街道交通要道、人行道附近施工时,必须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乙方负责提出设施计划,并报建设单位或有关部门备案。乙方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4.不可抗力引起的火灾(如台风、地震、水灾、自然火灾等)。
经济损失,甲、乙双方共同对等承担;
{n}
5.甲、乙双方合同签定的工程,乙方不得随意转包给第三方,乙方确需分包工程的,须经甲方同意,并经甲方对承包者资信审查,工程质量、工期由
毕业证样本网创作《临时用地合同样本(采购干货 - 建筑合同样本共享)》发布不易,请尊重! 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czyyhgd.com/1773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