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80年代中国土地制度改革-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
新中国成立以后的第一部宪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形成了旧的国有土地使用制度的要特征,一是行政划拨,二1是土地无偿使用,三是无限期使用,四是不准转让。其实质就是土地资源的计划配置制度,属于计划经济体制。
1978年后,地方政府不仅放开了农民的手脚,允许农民利用集体土地经营工业,还出台了支持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如贷款责任担保等)。;还充分借鉴乡镇企业的经验,通过公园低价土地投资,促进基础设施建设(国家还通过财政承包责任制提高地方政府的热情等)。
1、释放农村劳动力,缓解基层财政压力,允许农村集体用地经营乡镇企业
2020世纪80年代,生产到户制度解放了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但由于城市制度的封锁和国有企业制度的效率低下,这些劳动力只能聚集在农村地区。因此,国家开始尝试向农民放开集体土地从农业向工业用途转变的权利(即农业用地逐步形成所谓的乡镇企业群体(创造了苏南、浙北独特的经济发展模式)。
这一过程实际上是农村集体土地使用的自由化,即允许农村集体土地进入市场。据统计,在1981-1994年间,乡镇企业职工数量从3000万增加到11329.971992年,乡镇企业创造的产值占所有工业增加值的三分之一,不仅有效吸收了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而且解决了基层财政面临的困难。
2、放开地方政府权限,允许国有(城市)土地办公园区工业
工业化的另一个想法是放开地方政府的权力,允许在城市土地上划定一个区域,并实施吸引外资和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特殊政策。因此,掌握城市土地控制权的各级地方政府开始批设各类园区和工业区。
这一时期的土地制度改革有自己的政策环境支持。例如,国务院于1979年7月发布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意味着城市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开始分离(即中国企业可以以现场使用权作为股权投资或象征性收取现场使用费的形式设立中外合资企业),1982年12月的宪法规定,城市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1988年12月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标志着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正式分离),国务院于1990年5月19日发布的《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暂行条例》和《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暂行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采用协议、招标、拍卖三种方式。
1979《中外合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首次开启了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先例,以法律形式首次打破了中国大陆近30年来的国有土地无偿使用制度。法律规定:中国合资企业的投资可以包括合资企业经营期间提供的场地使用权。如果场地使用权不是中国合资企业投资的一项.部分合资企业应当向中国政府缴纳使用费。
此后,为了解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长期短缺的问题,1982年,深圳根据城市不同层次的土地向土地用户收取不同标准的使用费。1984年,广州和抚顺部分土地(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项目、外国项目)按土地等级开展了土地使用费试点工作。1986年,上海收取了三家资产企业使用的土地使用费。虽然这些尝试对旧的土地使用制度没有太大的影响,但它们是城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重要一步。
19872000年,深圳率先在大陆试行了有偿土地使用转让,转让了5000多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为期50年,开启了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序幕。1987年,上海市政府发布了《上海市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办法》,确保土地有偿转让的标准化实施。
上述措施使国有土地践探索阶段,上述措施使国有土地实践探索阶段。
因此,可以说,20世纪80年代是中国土地制度真正变革的起点,国有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以及如何形成转让机制。具体来说,1987年4月,国务院提出使用权可以有偿转让;同年9月,深圳出让土地使用权5000多平方米,使用期50年;同年11月,国务院决定在深圳、上海、天津、广州、厦门、福州进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试点;同年11月26日,深圳公开拍卖国有土地使用权。
这是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次土地拍卖。按照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国家在保留土地所有权的前提下,以一定的价格、年限和用途将土地使用权以拍卖、招标、协议等方式转让给用户。转让后的土地可以转让、出租、抵押。这是我国土地使用制度的根本改革,打破了长期免费、无限期、无流动、单一行政手段的土地分配制度,建立了以市场手段分配土地的新制度。
19872000年,中国开始试点土地估价,先后颁布了《城市土地定级规程(试行)》和《城市土地估价规程(试行)》。
19882000年,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城镇收取土地使用费(税)。同时,试行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定期转让土地使用权。同年4月,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修改了1982年宪法的有关规定,删除了《土地不得出租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12月,《土地管理法》的修订提案规定,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转让、出租、抵押。1988年,全国各城市开始建立房地产交易所,各专业银行成立了房地产信贷部。1990年5月,国务院允许许许多外国投资者进入大陆房地产市场,发布了《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暂行条例》、《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暂行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标志着中国土地市场走上了法律轨道,使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发现9508737年代国有土地证书样本图片设计图片,包括80年代国有土地证书样本图片、海报、源文件、证书背景、PSD、PNG、JPG、AI、CDR等格式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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