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担保书样本(担保合同模板)

摘要:
该文章主要描述了一份担保合同的内容,该合同涉及债权人和担保人之间的担保关系。合同中包括担保范围、担保方式、保证期限、保证人的声明和担保、保证人的权利和义务、债权人的权利和义务、承担担保责任、违约责任、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等方面的内容。此外,还明确了合同生效、有效、变更、终止等条款。当债务人未履行或全部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在担保期间,如果担保人出现可能影响其担保能力的情况,应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债权人。该合同的签订对于保障债权人的权益具有重要的作用。

担保合同模板

重庆大学毕业证法律硕士

个人担保书样本(担保合同模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保证合同编号:个人担保书样本

债权人:个人担保书样本

法定代表人:个人担保书样本

住所:联系人:手机号码:邮政编码:通讯地址:电子邮件:担保人:营业执照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联系人:手机号码:邮政编码:通讯地址:电子邮件:担保人愿意为债权人与[](以下简称债务人)签订的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形成的债权提供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债权人和担保人经平等协商达成协议,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主合同包括以下债权债务合同:

合同名称合同编号第二条本合同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权,各债权的类型、金额、利率、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

第三条本合同担保的范围是债务人在合同项下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债务本金、正常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款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债权人实现债权和担保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公告费、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转让费等),债务人违约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四条担保方式保证人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只要主合同项下的任何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或全部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对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个或单个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第五条保证期5.1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期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两年,即债务人按照具体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两年。每个具体主合同项下的担保期分别计算。5.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主合同约定或者主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或者主合同当事人约定延长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并经债权人书面同意的,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日或者延长到期日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偿还债务的,每项债务到期日为本部分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

第六条保证人的声明和担保6.1担保人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担保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具有签订和履行合同所需的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的中国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获得签订合同的所有必要和合法的内外批准和授权。担保人为自然人的,配偶应当签字并提供担保。担保人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具有签订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无逾期贷款、欠息、恶意透支信用卡等不良信用记录,无犯罪记录,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保人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6.2担保人充分理解并同意主合同的所有条款,并承认与主合同相关交易的真实性。担保人自愿为债务人提供担保,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意义都是真实的。6.3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不受任何限制或禁止,也不会造成任何违法行为。6.4保证人提供的一切资料、信息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除已向债权人书面披露的情形以外,保证人没有任何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其他任何重大负债(包括或有负债)、违约行为、诉讼、仲裁事项或其他影响其资产的重大事宜未向债权人披露。6.5担保人承诺: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约定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时,无论债权人是否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和/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担保人在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无需事先行使其他担保权(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和/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如果本合同的担保范围包项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决定债权之间的清偿顺序和比例。6.6债权人因任何原因放弃其享有的其他担保权(无论担保是由债务人还是第三人提供),变更上述担保权的顺序或内容,导致债权人在上述担保权下的优先赔偿权丧失或减少,保证人承诺不免除或减少债权人的担保责任。

第七条保证人的权利和义务7.1保证人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保证人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转让、重组、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合资、合作、合资、合资、合同、合同、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变更、重大资产转让可能或者足以影响其担保能力的,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债权人。保证人以转让、租赁或者担保本合同项下债务以外的债务处置重大资产的,应当事先取得债权人的书面同意。担保人为自然人的,担保人作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转让、重组、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合资、合资、合资、合资、合资、合资、合资、合同、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变更、重大资产转让,保证人应当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债权人。7.2如果担保人是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在担保期间,如果担保人包括但不限于关闭、关闭、申请破产、受理破产申请、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财务状况恶化或涉及任何诉讼、仲裁、刑事、民事、行政处罚和经济纠纷可能或足以影响其担保能力,应在上述情况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三天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在担保期间,担保人作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关闭、关闭、申请破产、受理破产申请、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财务状况恶化或涉及任何诉讼、仲裁、刑事、民事、行政处罚和经济纠纷,担保人应在上述情况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三天内书面通知债权人。7.3如果担保人是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在担保期间,如果担保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控股股东包括但不限于国籍变更、住所变更、婚姻变更、失业、残疾、重大疾病、财务状况恶化或任何诉讼、仲裁、刑事、民事、行政处罚和经济纠纷可能影响担保人的担保能力,担保人应书面通知债权人。如保证人为自然人的,在保证期间内,如保证人发生包括但不限于国籍变更、住所地变更、婚姻情况变动、失业、伤残、重大疾病、财务状况恶化或涉及任何诉讼、仲裁、刑事、民事、行政处罚及经济纠纷等可能影响其担保能力的情形时,保证人应在前述情形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7.4在担保期内,如果担保人变更名称(姓名)、住所、联系方式等,债权人应在变更后三天内书面通知。7.5在保证期内,如果保证人出现本条第7.1款、第7.2款、第7.3保证人保证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妥善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担保责任,并提供具体的担保责任落实方案。7.6担保人承诺其声明和担保是真实的、有效的、完整的。在担保期内,如果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担保人保证按照债权人的要求妥善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担保责任,并提供具体的担保责任落实计划。7.7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除延期或增加债权金额外,保证人不征得保证人同意,保证人继续按照本合同约定对变更后的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承担保责任。未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继续按照本合同约定对变更前的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承担保责任。7.8在担保期间,担保人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7.9保证人为自然人的,保证人还应当按照债权人的要求,如实提供个人身份、职业、收入、费用、负债、担保及与他人发生经济纠纷的说明及有关法律文件。7.10主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或者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的,债务人未按照主合同约定偿还债务的,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担保人偿还债务。担保人对债权人的任何索赔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支付或辩护。7.11担保人有义务向债权人提供资产负债表和所有外部担保,并定期或随时向债权人提供真实反映其财务状况的报表和其他文件。7.12在担保期内,债权人转让主合同项下的债权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债权受让人承担担保责任。7.13担保人同意授权债权人向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信用调查机构查询担保人的信用记录,并同意债权人向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信用调查机构提供担保人的信用信息。

第八条债权人的权利和义务8.1债务人在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部分债务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8.2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提供债权人认可的担保。8.3债权人应当对担保人提供的信息、文件和信息保密,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有权机关要求应当查询或者披露的除外。

第九条承担担保责任9.1债权人有权要求的,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9.1.1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人未清偿的;9.1.2担保人或者债务人为自然人的,任何担保人或者债务人死亡、失踪或者死亡;担保人或者债务人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任何担保人或者债务人停业、停业、申请破产、受理破产、被宣告破产、解散、清算、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撤销;9.1.3债务人违反主合同其他约定的;9.1.4担保人违反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不能满足债权人的相应担保或担保;9.1.5其他严重影响主债权实现的情形。9.2债权人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保证人应当自收到债权人书面通知之日起立即向债权人支付通知的金额和方式。9.3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时,按下列顺序清偿主合同项下的债务:9.3.1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9.3.2损害赔偿金;9.3.3违约金;9.3.4罚息、复利、逾期利息;9.3.5正常利息;9.3.6本金。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不能偿还或支付同一顺序的全部款项的,债权人有权选择偿还款项的比例和顺序。

第十条违约责任10.1保证人在本合同第六条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误解,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10.2本合同因担保人过错无效的,担保人应当在担保范围内赔偿债权人的全部损失。10.3保证人不履行或者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保证人同意债权人公开披露或者/或者提供违约信息,无需通知保证人。

第十一条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11.1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台湾、香港和澳门法律)。11.2各方应协商解决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争议。协商不成的,各方同意向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1.3在诉讼或仲裁期间,双方仍必须履行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有效、变更、终止、补充和分数12.1担保人为自然人的,本合同自担保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签字或加盖名章)、债权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签字或加盖名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担保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本合同自担保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签字或加盖名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以及债权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签字或加盖名章)、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担保人为两人以上的,本合同自担保人和债权人按照上述协议签字后生效,对签字方有效。12.2主合同的全部或部分被认定为无效或被撤销,则保证人对债务人因主合同的无效或被撤销而承担的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的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本合同的某条款或某条款的部分内容现在是或将来成为无效,该无效条款或该无效部分并不影响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条款
或该条款其他内容的有效性。12.3本合同

毕业证样本网创作《个人担保书样本(担保合同模板)》发布不易,请尊重! 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czyyhgd.com/177177.html

(0)
上一篇 2022年4月28日
下一篇 2022年4月28日

相关推荐

  • 个人担保书样本(担保合同模板)

    摘要:
    该文章主要描述了一份担保合同的内容,该合同涉及债权人和担保人之间的担保关系。合同中包括担保范围、担保方式、保证期限、保证人的声明和担保、保证人的权利和义务、债权人的权利和义务、承担担保责任、违约责任、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等方面的内容。此外,还明确了合同生效、有效、变更、终止等条款。当债务人未履行或全部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在担保期间,如果担保人出现可能影响其担保能力的情况,应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债权人。该合同的签订对于保障债权人的权益具有重要的作用。

    2022年4月28日 下午6:00
    220
客服微信
客服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