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进口报关单填写样本(进出口报关注意:海关更新2019年报关单填写规范)

摘要:本文主要介绍了进出口报关的注意事项和填写规范。包括预录入编号、海关编号、国内收发货人、进出境关闭、申报日期等各个栏目的具体填制要求。同时,还对特殊情况下填写要求进行了详细说明,如进出口货物合同的签订人和执行人不同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委托进出口企业进口投资设备和物品等。此外,还介绍了运输方式、运输工具名称及航次号等内容的填写规范。最后,对采用不同通关模式的报关单填写要求进行了阐述。

进出口报关注意:新进口报关单样本填写

2022年海关更新报关单填写规范

新进口报关单填写样本(进出口报关注意:海关更新2019年报关单填写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在本规范中采用“报关单”、“进口报关单”、“出口报关单”的提法。报关单各栏目的填制规范如下:新版进口报关单填写样本

一、预录入编号

预录入编号是指预录入报关单的编号,报关单对应于预录入编号,由系统自动生成。

报关单预录入编号为18位,其中第1-4位为接受海关申报代码(海关规定的海关代码表中相应的海关代码),第5-8位为公历年,第9位为进出口标志(1为进口,0为出口;集中申报表I为进口,E为出口),后9位为顺序编号。

二、海关编号

海关号是指海关接受申报时给出的报关号,一份报关单对应一个海关号,由系统自动生成。

报关单海关编号为18位,其中第1-4位为海关代码(海关规定的海关代码表中相应的海关代码),第5-8位为公历年,第9位为进出口标志(1为进口,0为出口;集中申报表I为进口,E为出口),后9位为顺序编号。

三、国内收发货人

中国境内法人、其他组织的名称和代码填写并执行进出口贸易合同在海关备案。填写18名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没有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海关的备案代码。

在特殊情况下,填写样本的要求如下:新版进口报关单

(一)进出口货物合同的签订人和执行人不同企业的,应当填写执行合同的企业。

(2)外商投资企业委托进出口企业进口投资设备和物品的,应当填写外商投资企业,并在标志和备注栏注明委托进出口企业进口,并注明委托企业的18名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三)具有报关资格的报关企业代表其他进出口企业办理进出口报关手续时,应当填写委托的进出口企业。

(4)海关特殊监管区收发货人填写货物的实际经营单位或者海关特殊监管区的经营企业。

(五)经营出口退税国产商品的免税品经营单位,应当填写免税品经营单位名称。

四、进出境关闭

根据货物实际进出境的口岸海关,填报海关规定的《关区代码表》中相应口岸海关的名称及代码。

特殊情况填写要求如下:

进口转关运输货物填写进口地海关名称和代码,出口转关运输货物填写出口地海关名称和代码。根据转关运输方式监督的跨关区深加工结转货物,出口报关单填写出口地海关名称和代码,进口报关单填写出口地海关名称和代码。

在不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者保税监管场所之间转让的货物,应当填写对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者保税监管场所的海关名称和代码。

其他无实际进出境货物,应当填写海关名称和代码。

五、进出口日期

进口日期填写进口货物运输工具申报进口日期。出口日期是指运输出口货物的运输工具完成出口手续的日期,申报时不得填写。无实际进出境货物,填写海关接受申报的日期。

进出口日期为8位,顺序为年(4位)、月(2位)、日(2位)。

六、申报日期

申报日期是指海关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和委托报关企业的申报数据的日期。以电子数据报关单申报的,申报日期为海关计算机系统接受申报数据时记录的日期。以纸质报关单申报的,申报日期为海关接受纸质报关单并登记报关单的日期。本专栏在申报时不得填写。

申请日期为8位,顺序为年(4位)、月(2位)、日(2位)。

七、备案号

填写进出口货物收发商、消费者使用单位、生产销售单位在海关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或征收、减少、免税审计确认程序、海关加工贸易手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保税账簿、免税证明或其他备案审批文件编号。

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写一个备案号。具体填写要求如下:

(1)对于加工贸易项目下的货物,除少量低值辅料按规定不使用《加工贸易手册》和后续税务监管办理国内销售税外,还应填写《加工贸易手册》号。

使用异地直接报关分册和异地深加工结转出口分册在异地口岸报关的,填报分册号;本地直接报关分册和本地深加工结转分册限制在本地报关,填报总册号。

加工贸易成品凭《免税证明》转为免税进口货物的,进口报关单填写《免税证明》号,出口报关单填写《加工贸易手册》号。

对于加工贸易设备与使用账簿管理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减税、免税设备之间的结转,企业分别填写进出口报关单,并在报关单备案号栏填写《加工贸易手册》号。

(二)涉及征税、减税、免税审核确认的报关单,填写《免税证明》号。

(3)出口减免税货物,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减免税货物许可证》号;进口减免税货物,填写《减免税货物通知书》号;进口或结转进口(转移),填写《免税证明》号;相应的结转出口(转移),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减免税货物结转联系信》号。

(四)免税品经营单位经营出口退税国产商品的,免予填报。

八、境外收发货人

境外收货人通常是指签订和执行出口贸易合同的买方或合同指定的收货人,境外发货人通常是指签订和执行进口贸易合同的卖方。

填写海外收发货人的名称和代码。名称一般填写英文名称,检验检疫要求填写其他外文名称,英文名称后填写,分为半角括号;AEO互认国家(地区)企业的,填写编码AEO编码,填写方式为:国家(地区)代码 海关企业编码AEO企业SG(新加坡国家代码 12个企业代码);非互认国家(地区)AEO企业等其他情况,免填写编码。

特殊情况下无境外收发货人的,填写名称和编码NO”。

九、运输方式

运输方式包括实际运输方式和海关规定的特殊运输方式。前者是指货物的实际进出境运输方式,根据进出境运输工具进行分类;后者是指货物无实际进出境运输方式,根据货物在中国的流向进行分类。

根据货物进出境的实际运输方式或货物在国内流向的类别,根据海关规定的运输方式代码表填写相应的运输方式。

(一)特殊情况填写要求如下:

1。以非邮件方式进出境的快递货物,按实际运输方式填写。

2。进口转关运输货物,按运输货物到达进口地的运输工具填写;出口转关运输货物,按运输货物离开出口地的运输工具填写。

3。进出境展品、留赠转售物品等。不再运出(入境)境而留在国内(外)的,应填写其他运输(代码9)。

4。进出境旅客携带的货物,填写旅客携带(代码L)。

5.用固定设施(包括输油、输水管道、输电网等)运输货物的,填写固定设施运输(代码G)。

(二)无实际进出境货物在境内流通时的填写要求如下:

1.国内非保税区将货物运入保税区和退货区,填写非保税区(代码0)。

2.将货物运往国内非保税区,填写保税区(代码7)。

3.境内存入出口监管仓库和出口监管仓库退仓货物,填报“监管仓库”(代码1)。

4。将保税仓库转入内销货物或加工贸易货物,填写保税仓库(代码8)。

5。从国内保税物流中心或中心运输到国内中心外的货物,填写物流中心(代码)W)。

6。从境内保税物流园区或园区内运至境内园区外的货物,填写物流园区(代码)X)。

7。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与境内(区外)(非海关特殊监管区、保税监管场所)之间的货物,填写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代码)Y)。

8。出口加工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公园)、中哈霍尔果斯边境合作中心(中国配套区)与国内(区外)(非海关特殊监管区、保税监管场所)之间的货物,填写出口加工区(代码Z)。

9。进出中哈霍尔果斯边境合作中心中部地区的货物,填写边境特殊海关作业区(代码)H)。

10。通过横琴新区和平潭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综合试验区)二线指定申报通道运至国内外或通过国内二线指定申报通道进入综合试验区的货物,并填写综合试验区(代码)T)。

11。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加工贸易余料、深加工结转、国内销售货物等国内转让货物之间的货物,填写其他运输(代码9)。

十、运输工具名称及航次号

填写货物进出境运输工具的名称、编号和航班号。填写内容应与运输部门向海关申报的舱单(货物清单)所列相应内容一致。

(一)运输工具名称具体填写要求如下:

1。直接在进出境地或者采用国家通关一体化通关模式办理报关手续的报关单填写要求如下:

(1)水路运输:填写船号(港澳小船为监管簿号)或船舶英文名称。

(2)公路运输:公路舱单启用前,应填写跨境运输车辆的国内驾驶车牌号,深圳市提前报关模式的报关单应填写国内驾驶车牌号 / 提前报关。公路舱单启用后,不予填写。

(3)铁路运输:填写车厢号或交接单号。

(4)航空运输:填写航班号。

(5)邮件运输:填写邮政包裹号。

(6)其他运输:填写具体运输方式名称,如管道、背畜等。

2。运输货物的报关单填写要求如下:

(1)进口。

A.水路运输:直转,提前报关填写@ 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入号(或13位载货清单号);中转填写进境英文船名。

B铁路运输:直转、提前报关填写@ 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入号;中转填写车厢号。

C。航空运输:直转、提前报关填报@ 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入号(或13位载货清单号);中转填报@”。

D。公路及其他运输:填写填写@ 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入号(或13位载货清单号)。

E。以上各种运输方式使用广东地区货物清单提前报关货物填写@ 13位载货清单号。

(2)出口。

A、水路运输:非中转填报@ 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入号(或13位载货清单号)。如多张报关单需要通过一张转关单转关的,运输工具名称字段填报“@”。

中转货物,国内水路运输填写驳船名称;国内铁路运输填写车名(海关主管4个关区代码 TRAIN);国内公路运输填报车名(主管海关4个关区代码 TRUCK”)。

B、铁路运输:填写填写@ 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入号(或13位载货清单号),若多张报关单需通过转关单转关,则填写@”。

C、航空运输:填写填写@ 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入号(或13位载货清单号),若多张报关单需通过转关单转关,则填写@”。

D、其他运输方式:填写填写@ 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入号(或13位载货)
清单号)。

{n}

3.采用“集中申报”通关方式办理报关手续的,报关单填报“集中申报”。

{n}

4.免税品经营单位经营出口退税国产商品的,免予填报。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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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4月30日 上午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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