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正式实施,明确再婚家庭可再生三个子女的影响。
再婚家庭可以再生三个孩子,父母一方住院,每年给独生子女20天护理假,夫妻育儿假可以分次使用……
新修订的《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自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夫妻有三个子女,但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为非遗传性残疾和医疗干预可以改变的遗传性疾病的,可以再生。但有严重缺陷的妇女在再次怀孕前,应当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医疗检查,并遵守医疗指导。
依法收养子女的夫妻不受收养子女数量的影响,可以生三个子女。
再婚夫妇不受婚前子女数量的影响,可生三个子女。
复婚夫妇可以通过共同生孩子生三个孩子。
夫妻生育子女的,可以携带结婚证、户籍簿、身份证、有关证明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登记。
给朋友带来更多信息:安徽再生育证样本图片
再婚家庭可以再生三个孩子,父母一方住院,每年给独生子女20天护理假,夫妻育儿假可以分次使用……新修订的《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自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如何确定再生孩子?护理假可以推迟吗?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获得独生子女荣誉证书?1月5日,新安晚报、安徽网、大湾新闻文凭样本了解到,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就本条例实施中相关问题的具体应用发布了指导意见。
再婚家庭可以再生三个孩子
《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夫妻有三个子女,但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为非遗传性残疾和医疗干预可以改变的遗传性疾病的,可以再生。但有严重缺陷的妇女在再次怀孕前,应当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医疗检查,并遵守医疗指导。
依法收养子女的夫妻不受收养子女数量的影响,可以生三个子女。
再婚夫妇不受婚前子女数量的影响,可生三个子女。
复婚夫妇可以通过共同生孩子生三个孩子。
夫妻生育子女的,可以携带结婚证、户籍簿、身份证、有关证明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登记。
夫妻育儿假可分次使用
假期确认是大家关注的焦点。如何实施婚假、产假、护理假、育儿假?《指导意见》已经明确。
婚假。符合法律规定结婚(不含再婚)的职工,应当在享受国家规定3天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10天。可以一次休息,也可以分次享受。包括休息日,不包括国家法定休假日。
产假。国家规定的产假一般为98天,延长60天的产假共158天,原则上可从产前15天起享受。产假包括休息日,不包括国家法定休假日。女教师产假在寒假、暑假期间,原则上按照《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女教师产假的答复》(教师[1992]号。8)执行。根据《安徽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难产、双胞胎的规定,增加的产假可与上述158天叠加使用。
男人的护理假。在女性产假期间,男性可以享受30天的护理假,护理假期不按生育子女数量叠加。可以一次休息,也可以分次享受。包括休息日,不包括国家法定休假日。
夫妻育儿假。依法生育(含依法收养),有子女0~6一岁(自子女出生之日起自然年度计算)的,夫妻每年分别享受10天的育儿假。育儿假的期限不按子女数量叠加。育儿假可以在当年享受,不结转到明年;可以一次性完成,也可以分次使用。不包括国家法定假日和休息日。
独生子女护理假。父母一方住院期间,每年给予独生子女20天护理假。根据父母住院情况,可以一次休息,也可以分次使用。不包括国家法定息日。
未休假的,可以按照新规定延长假期
今年元旦前结婚领证结婚,但是还没有休假。我们能推迟休假吗?对此,《指导意见》指出,2022年1月1日前,按照原《条例》,已完成婚假和男子护理假的,不予补假。未完成婚假和男子护理假的,可以按照新《条例》规定的假期推迟。
20222022年5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通过后,可参照《条例》执行。
领取《光荣证》的夫妻仍享受相关奖励和援助待遇
2015在2012年12月31日之前生育一个孩子并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妇可以获得独生子女父母的荣誉证书(以下简称荣誉证书)。2016年1月1日全面实施两个孩子政策后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妇,不得颁发荣誉证书。关于独生子女父母的待遇,《指导意见》明确规定,领取荣誉证书的夫妇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享受相关的奖励和援助待遇。领取证书后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应当退还荣誉证书,并终止享受相关待遇。以前待遇不予退还。
关于导意见》指出,2015年12月31日,指导指出,2015年12月31日前,符合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援助条件,继续按照省有关规定,享受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援助待遇。2016年1月1日以后,本省户籍农村居民不再适用部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援助制度。
关于计划生育家庭特殊扶持制度,《指导意见》明确规定,2015年12月31日前符合计划生育家庭特殊扶持条件的省级户籍公民,按照省有关规定享受计划生育家庭特殊扶持制度。2016年1月1日以后生育子女的省级户籍公民不再适用省级计划生育家庭特殊扶持制度。
此外,《指导意见》还就有关政策衔接问题进行了解答。2022年5月31日中央《决定》发布前发生的违法生育行为,已经处理的,维持处理决定;尚未处理的,适用原规定;但适用新条例轻于原规定的,可以适用新条例。社会抚养费已征收的不再退还;未征收或未征收完结的,终止征收。
毕业证样本网创作《安徽省再生育证明样本(《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正式实施)》发布不易,请尊重! 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czyyhgd.com/1740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