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无重大交通事故证明样本:交通事故证明与交通事故证明的区别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
交通事故认定书与交通事故证明书的区别
丁帅律师:三年无重大交通事故证明样本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道路交通事故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制作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
交通事故证明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不能查明基本事实,不能判断原因。
两者的相似三年无重大交通事故证明样本
1、所有这些都将说明道路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当事人的情况和调查中得到的事实。除责任外,其他内容均一致。
2、两者均可在送达之日起3日内申请复核(收到事故证明或事故证明)。
两者的区别:三年无重大交通事故证明样本
1、刑事诉讼程序。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和交通事故的司法解释,一般来说,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构成交通事故犯罪;或者交通事故造成一人以上严重伤害,承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事故罪定罪处罚:(1吸毒后驾驶机动车;(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3)知道机动车安全装置不完整或安全部件故障;
可以看出,只有当责任划分明确时,才有可能构成交通事故犯罪,只有交通事故证明,公安机关可以无犯罪事实为由,认定司机不构成交通事故犯罪。也就是说,只要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无论后果有多严重,即使死亡,也不会追究司机的刑事责任。
2、民事赔偿诉讼程序。
在有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会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中的责任直接获得民事赔偿比例。例如,以机动车一方为例,事故总责任比例为100%,事故主责任比例为80%-70%,事故同等责任的比例为60%-50%事故次要责任比例为40%-30%。
对于只有事故证明的案件,如合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未出具交通事故证明的,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证据和法院的调查和证据收集,综合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确定各方应承担的责任,难以按照下列规则确定:
(1)机动车之间或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由各方当事人承担同等赔偿责任,其中一方在危险控制、风险承受能力等方面明显居于优势地位的,可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非机动车司机、行人有过错的,可以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三)非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由非机动车方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附:相关法律条文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事故、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条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对事故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三人以上死亡,事故责任相同;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对事故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不能赔偿30万元以上的。
交通事故造成一人以上重伤,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事故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毒后驾驶机动车;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的;
(三)明知机动车安全装置不全或安全部件故障而驾驶;
(四)明知是无证或报废机动车而驾驶;
(五)严重超载驾驶;
(六)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第三条交通事故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逃避法律调查的行为之一。
3、第二十五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未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证据和法院的调查取证,综合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确定各方应承担的责任,难以按照下列规定确定责任:
(1)机动车之间或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由各方当事人承担同等赔偿责任,其中一方在危险控制、风险承受能力等方面明显居于优势地位的,可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非机动车司机、行人有过错的,可以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三)非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由非机动车方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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