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诚信学院毕业证书样本:2022年福州大学毕业证书诚信学院注册政策措施
为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实施意见2022年》、《教育部实施意见计划》和福建省相关招生指示精神,为进一步规范高校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利,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开展。
学院概述第一章
第一条福州大学毕业证书真诚学院(国家标准代码:13470),经教育部批准,2003年7月,由中国双一流基础设施建设大学、中国211工程项目关键基础设施建设大学毕业证书、福建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福建省人民政府和中国科技产业局——福州大学毕业证书为核心,根据新机制、新模式,实施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教育。目前,学院拥有16家课堂教学企业和44个本科毕业证书专业,涵盖福建优势产业、战略新产业和传统制造业,已发展成为以工程为主导、科学、工程、经济、管理、文学、艺术等课程可持续发展的应用综合性大学毕业证书。
第二条办学详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杨桥南街50号(福州大学毕业证宜山教学区)。
第三条学历和学位:符合毕业标准的大学毕业生,授予教育部认证的福州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标准的大学毕业生,由福州大学毕业证书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组织结构
第四条学院成立招生联合会和招生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干部,承担招生工作,包括:制定现行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科研决策重要招生事项。
第五条学院招生公司办公室是实施招生的机构和常设机构,实际承担组织实施再生录取和日常招生工作。
第六条学院在招生监督工作中成立工作组,对学院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同时,学院接受福州大学毕业证书纪律检查委员会监督机构的监督管理。在招生过程中,学院将严格确保现行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工作流程、服务咨询、招生结果、重要投诉调查处罚等六公告,招生工作接受各行各业的监督,招生期间,报告、报告电话为:0591-83707756。
第三章招生专业、批号及方案
第七条学院2022年具体招生省、区、专业、批号,以省、市(自治州、市辖区)招生主管机构(以下简称省、部级招生主管机构)为标准,详见我院招生信息平台网络(
第八条学院严格遵守中国和上级领导机构发布的招生指标价值。2022年,我院招生专业和计划以福建省教育考试学院发布为标准。同时,考生可登录我院招生信息平台网络(访问实际招生计划、详细专业介绍、往年录取情况等信息内容。
第九条在整个录取过程中,各专业总数不平衡的,学院招生公司办公室将根据省、部级招生主管机构的要求,适当调整各专业中间的招生计划。
第十条为贯彻因人施教的教育原则,充分重视和提高大学生的个性化,进一步激发学生的培训主动性和意识,我院允许每个学生在新生入学后第一学期末申请转专业。详见《福州大学毕业证书诚信学院教学管理要求》。
第四章录取标准
第十一条学院根据各省、部级招生主管机构的招生标准和报名我院的学生情况,明确备案比例。平行志愿招生的省(自治州、市辖区)正常情况下操纵招生人数的100%;非平行志愿招生的省(自治州、市辖区)正常情况下操纵招生人数的120%以内。
第十二条学院认可并实施考生所在城市省部级招生机构建立的现行政策和实施办法。
第十三条一般录取标准
在各省部级招生主管机构投挡考生中,按“第一专业志愿者优先选择,第二到第六专业志愿者平行面”的标准开展录取,各专业志愿者不设分数级差。在考生已报专业志愿者均未被录取状况下,对听从专业调济者,按投挡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调济至缺额专业;对不听从专业调济者,作退档解决。针对投挡考试成绩同样的考生,理科专业考生依照数学课、综合性、语文课、英文的每科次序先后排列并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科类考生依照语文课、综合性、数学课、英文的每科次序排列并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学院按照浙江省专业 院校的方法实施专业平行志愿招生,专业选科规定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为标准;江苏省考生选科规定CC以上级别,在整个录取过程中,进档考生按照先成绩后成绩的标准排列排名(当投档考试成绩相同时,优先级分别为A .A 、A .A、A .B 、A.A、A .B、A.B 、A.B、A .C 、A .C、B .B 、A.C 、B .B、A.C、B .C 、B.B、B .C、B.C 、B.C、C .C 、C .C、C.C)。
第十四条艺术专业录取标准
1、2022年,福建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本科毕业证书专业招生再次实行一档多投录取方式。高校对考生的安排标准为:符合录取标准的考生,在文化艺术考试成绩(即文化课分,包括现行政策护理成绩,相同)和专业考试成绩中,达到艺术类专业本科毕业证书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歌曲(音乐专业)、工艺美术(设计产品专业)综合分类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分类歌曲=文化艺术考试成绩×30%+专业会考成绩×2.5×70%;
工艺美术综合分=文化艺术考试成绩×40%+专业会考成绩×2.5×60%;
以上歌曲、工艺美术综合分或演出类专业分同样时,先后按专业分、文化艺术分、语文课、综合性、外国语、数学课考试成绩多少开展排列。
2、面对福建省外招生,学院同意各省、市(自治州、市辖区)艺术专业的考试成绩,并按照各省、市(自治州、市辖区)要求的录取标准进行录取。部分省、自治区未建立录取标准或者学校独立制定录取标准的,按照以下标准录取:艺术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录取控制线的考生文化艺术成果和相应专业类型的专业考试成绩基本实现,根据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同时,根据文化产业、中文、综合、数学、外语,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五条除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系考生外,其他专业对外语考试没有规定,但仅以英语作为外语分配课堂教学的公共基础知识。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当地招生组织结构统一的外语口语考试,考试成绩达标以上(含合格)。
第十六条《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实施意见》(课堂教学〔2003〕3文件)及《教育部国家卫生部政策研究办公室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生入学检查取消乙肝病毒新项目检查的通知》(课堂教学部〔2010〕2文件)主要依据。新生开学后,学院将根据录取的有关规定对其身体状况进行审查。不符合录取规定或者造假的,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撤销录取资格。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依据闽价费〔2013〕168号、闽价费〔2013〕242号、闽价费〔2015〕223号、闽价费〔2016〕184号及闽价费〔2017〕2182022年学院收费标准如下:
(1)中国语言文学、原材料成形及控制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项目、全过程武器装备与控制技术、应用化学与加工工艺、应用化学、日语、英文等专业,每生17000元/学年;
(2)物流信息管理、财务会计、国际经贸、安全工程、环保工程、网络、新媒体等专业,每学年1.8万元;
(3)金融工程专业,每人18500元/学年;
(4)电气、自动化技术、自动化、机械设计与自动化、自动化技术、工程项目管理、建筑、电子计算机科技、软件开发、数字媒体技术、电子通信工程、通信、工业产品设计等专业,每学年1.9万元;
(5)建筑专业,每学生19500元/学年;
(6)设计产品专业,每学生2万元/学年;
(7)音乐、表演等专业,每学生2.2万元/学年。
2、房租费
学院2022年新生统一安排酒店住宿,所有宿舍均配备中央空调,按闽价费用计算〔2015〕223租金按每生1200元/学年(准公寓楼)或1350元/学年(公寓)扣除。
3、以上培训费和租金收费标准以福建省物价局最终发布的文件为标准。
第十八条退款方式: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关于规范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申请退款。
第六章奖,现行助学金政策
第十九条再生学术奖学金现行政策
学院提供2022年优秀再生学术奖学金,具体如下:
1、所有高考成绩(即文化课成绩,相同)位列省级一般工院前3000名(含相同)、文史前600名或综合改革创新前3500名的考生,首次填报志愿我院并被录取,奖励RMB20一万多元,四年培训费免费。
2、高考成绩排名省、区一般工院前8000名、文史前1800名或综合改革创新前8500名的考生,将首先填写我院志愿者并被录取,奖励RMB10一万多元,四年培训费免费。
3、(1)考生所属省区招生批号按一、二(三)划定的,高考成绩超过考生所属省区一批画线15分(含同一学科)2B及以上)考生,首先填报我院志愿者并被录取,奖励RMB5一万多元,四年培训费减少;高考成绩超过考生所属省、自治区一批画线的考生,首先填报志愿我院并被录取,奖励RMB2四年培训费减少了一万多元。
(2)考生所属省、区招生批号不区分第一、第二(第三)(即只有本科毕业证书批)。高考成绩超过考生所属省、自治区本科毕业证书线125分的考生,首先填写我院志愿者并被录取,奖励RMB51万元以上,四年培训费减少;高考成绩超过考生所属省、自治区本科毕业证书线100分的考生,将首先填写我院志愿者并被录取,奖励RMB2四年培训费减少了一万多元。
(3)浙江省所有高考成绩超过录取第一段画线15分的考生,将首次填报我院志愿者并被录取,奖励RMB5一万多元,四年培训费减少;高考成绩超过录取第一段的考生,第一次填写我院志愿者并被录取,奖励RMB2四年培训费减少了一万多元。
4、在我院录取的福建考生中,文史、工院排名第一的考生将获得奖励RMB5万余元;文史类排名第一2-3工院排名第一2-4排名第一的考生是歌曲、工艺美术和表演(按我院录取标准排名),奖励RMB2万余元;文史类排名第一4-6工院排名第一5-10排名第二的考生,歌曲、工艺美术和表演,奖励RMB1万余元。
5、同时符合上述要求的考生,只享受最大奖励。
第二十条学生奖励现行政策
学院对德、智、体、美等领域的全面发展或在平时成绩、自主创新、自主创业、造型艺术、体育文化等领域表现明显的学生给予表扬和奖励,包括国家级奖励和院级奖励。详情如下:
1、国家级奖励
学术奖学金:根据国家新政策要求,每学生8000元/学年;
中国奖学金:根据国家新政策要求,每学生5000元/学年。
2、院级奖赏
优秀学术奖;学生文化艺术高科技成果奖;研究生考试优秀学生学术奖学金;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成员;优秀共青团党员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名优秀学生;十大大学
学生;优秀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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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助学金现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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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贫困生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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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每一年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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