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医科大学毕业证书样本:遵义医科大学医学与高新技术学院2020年注册政策措施
第一条为进一步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贵州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落实文明校园建设,落实太阳招生,确保学院招生工作顺利开展,切实保障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利,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遵义医科大学医学与高新技术学院2020年普本招生。
学院概述第二章
第三条学校名称:遵义医科大学医学与高新技术学院
第四条学校国家标准编码:4152013653
第五条学院详细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浦新区工业园区1号路12号
邮编:563000
第六条办学水平:本科
第七条办学特点:独立学院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院负责人:贵州省教育厅
第三章组织结构和岗位职责
第十条学院成立领导干部公安部党委领导小组,全面落实教育部和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州)招生考试机构现行政策,研究制定招生实施措施,具体指导和监督招生实施措施。
第十一条招生公司办公室是高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器,其工作职责是根据相关招生要求和实施办法,制定招生计划、机构宣传计划、实施招生,解决一般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管理。
第十二条学院在招生工作中设立纪检组监督工作组,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分配专职人员承担信访、投诉和应急处理。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学院招收贵州、重庆、四川、江西、广东、广西等省(直辖市、自治州)的学生。技术专业计划以招生省发布的专业分类为标准。
第十四条录取批号:本科批号录取(实际按全国招生批号工作计划执行)。
第五章的录取标准和规定
第十五条学院根据各省市(直辖市、自治州)招生人数明确提档比例,提档比例原则操纵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六条学院严格遵守我国高考考试优惠政策文档要求,认同各省市(直辖市、自治州)加、降分录取产生的投挡考试成绩,并做为录取和分配专门的考试成绩根据。
第十七条学院选择录取第一志愿者(第一平行志愿者备案)的候选人,如果第一志愿者(第一平行志愿者备案)的候选人总数不够,学院将接受非第一志愿者(填写志愿者)候选人。学院实行无分数差录取。
第十八条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创新录取省(直辖市、自治州)的考生,实行专业清晰标准,即优先考虑考生的专业志愿者,根据考生填写的专业志愿者顺序和各技术专业的招生人数从高分到低分。如果考生报告的专业志愿者不符合要求,学院将根据考生是否服从专业调整和各技术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整。对于低分或不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学院将退出。
第十九条高考综合改革创新录取省(直辖市、自治州)的考生,学院应当按照高考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同时参照医院规章要求的录取标准。
第二十条考生入学考试成绩相同的,学院将根据省、市(直辖市、自治州)的相关要求,与招生考试主管机构协商决定。
第二十一条省(直辖市、自治州)考生登记医院,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创新录取,必须符合高校招生技术专业匹配的有关科目规定。
第二十二条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实施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并结合以下技术专业规定和建议:
(1)临床医学:建议残疾,干扰专业学习和学生就业的考生(按公司规定)。
(2)护理专业:建议男生身高165cm(含)以上女生身高。158cm(含)以上(按大多数公司规定)。
(3)口腔医学专业:要求人体无残疾,建议男孩身高165cm(含)以上女生身高。155cm(含)以上(按口腔治疗器械实际操作规定)。
(4)麻醉学专业:要求人体无残留,建议男生身高160cm(含)以上女生身高。150cm(含)以上(按大多数公司规定)。
(5)竞技体育的具体指导和管理方法,运动康复专业:规定男孩身高160cm(含)以上女生身高。150cm(含)以上,人体无残留,无色弱,无红绿色盲(按技术专业规定)。
第二十三条学院公共英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考生应当根据自己的情况报名。
第六章收费标准和支持
第二十四条严格执行省价主管机构许可的培训费、租金等新项目和规范。
第二十五条学院有健全的奖、贷、勤、减、免、补学生资助管理学生资助管理体系。再生学校开辟了家庭经济发展问题学生的绿色通道。对于贵州农村生活津贴较低的贫困学生,学院将按照规定和规范免除培训费3830元。
第七章大学毕业(学士学位)资格证书
第二十六条大学毕业证书:在规定期限内修复教学大纲要求的课程内容,取得学分,达到大学毕业规定的,颁发国家认可的遵义医科大学医学和高新技术学院本科文凭,并印制;符合学士学位标准的大学毕业生,颁发相应学位类别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复诊
第二十七条新生开学后3个月内,学院将按照中国招生、入学、大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全面随访。复核录取人员,注册学籍档案;如果随访失败,学院将根据相关要求进行区分和解决,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九章附录
第二十八条学院招生公司办公室联系电话:
详细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产业园区一号路12号
热线电话:0851-23138982、23138983
监管电话:0851-23138982
电子邮件:
学院网站地址:
招生办网站地址: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排除中国法律、政策法规、规章制度、标准和有关现行政策的,以中国法律、政策法规、规章制度、标准和有关现行政策为标准。
第三十条本规定由遵义医科大学医学与高新技术学院招生公司办公室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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