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职业技术学校毕业证书样本:2020年广西职业技术学院注册政策措施
第一章条例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工作中的公平、公正、公布〔2014〕35制定本规章,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第二条广西职业技术学校的全名。学院为公立、全日制高职技术学校,有罗文、武鸣两个教学区。
办学水平:高职院校
国家标准编码:13138
第三条高校成立于1958年,是社会主义民主优质高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建设单位。广西自治区示范高职院校属于广西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是广西省唯一的公立基础建设高职院校。是教育部、住房和城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明确的基础设施领域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中心,教育部批准的全国大学生就业典型工作经验高等院校,全国首批100所现代学徒示范点学校,全国首批全国高等职业教育教师教学自主创新精英团队项目建设单位X资格证书规章制度示范点学校AI 智慧学习是广西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办学改革创新试点区。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机会多年来一直位居类似学校第一,并连续14年获得广西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突出企业荣誉称号。高校总面积1928亩,全日制学生1.8万余人。
第二章组织结构和岗位职责
第四条高校在招生工作中成立领导小组,承担领导干部、指导和综合和谐的招生工作。科学研究和决定招生的操作程序、招生计划的规划计划等重要招生问题。领导小组设有公司办公室和招生监督办公室。
第五条公司办公室在现场录取工作中,工作职责:严格遵守上级领导教育局的程序要求,实施领导小组的决策,认真做好招生工作。
第六条招生监督公司办公室。监督招生流程的实施,确保 招生工作中1040项目的公平、公平、公布、标准和实施;审理招生期间的报告;纠正和查处违反规定、纪律、经营和事件的招生人员。
第三章注册条件
第七条必须符合教育部、省、市、自治州的要求。
第四章录取标准
第八条坚持公平交易、公平选拔、德、智、体、美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的标准。
第五章录取程序流程及规定
第九条不同招生类型的招生程序和规定。
(一)全国联考(含艺考生)录取标准
1.我院对全国各地高招办的所有考生,无论是选择顺序志愿还是平行志愿,在录取和分配技术专业时都采用同样的方法。
2.进入全国联合考试的考生,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专业志愿者的顺序分配技术专业,优先考虑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者。如果考生的第一个专业志愿者不能实现,根据第二个专业志愿者录取,仍不能考虑第三个志愿者录取……以此类推。所有满足所有专业志愿者要求的考生,可以参加专业调整志愿者录取,但专业志愿者录取后统一安排。专业调整志愿者录取按照成绩优先的标准,从高分到低分逐一解决。不服从调整的,退回档案;服从部分专业调整的,按照服从专业调整的顺序录取,仍不能考虑的,退回档案;服从所有专业调整的,任意录取最接近填写的专业志愿者的空缺技术专业。
3.对于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择最佳录取,录取和分配的专门方式与全国联考考生相同。
(二)分类招生标准
1.高职院校独立招生
(1)已参加广西省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符合《我区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施意见工作方案》(桂招委办公室〔2019〕42中高职单招报考条件的考生。
(2)申请我院高职单招的考生必须参加广西省公立高职院校招生
学生联盟统一安排的协同测试,成绩达标。考生考试成绩不低于120分(含120分),不参加考试或考试成绩不低于120分。未参加协同考试或岗位适应性考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3)高职院校单一招试总分由文化素养成绩和大加分组成(不含岗位适应能力考试成绩)。文化素养成绩选择中文课、数学课、英语学科成绩之和,作为联盟统一发布的文化素养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初始分为高职单招考生文化素养成绩。
录取安排标准:按照协同测试总分(包括额外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在协同测试总分(包括额外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按照中文课程、数学课程、英语、物理学、有机化学、微生物学、政治思想、历史时间、自然地理、信息技术的顺序安排各科学合理考试成绩。中文科学合理考试成绩高者排名第一;中文科学合理考试成绩相同的,按数学科学合理考试成绩排列,以此类推。当上述安排和专业志愿者相同时,参照普通高中综合质量评价选择最佳录取。
我院在保证 公平合理的前提下,实施自治州招生教育考试院志愿招生标准,对技术专业方案进行调整,尽可能实现考生的专业志愿者。根据上述排列标准,技术专业按满分到低分的排列顺序分配,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者优先。如果考生不能实现第一专业志愿者,则按第二专业志愿者录取,仍不能考虑按第三志愿者录取……以此类推。考生不能填写专业志愿者。如果考生填写服从专业调整,他们可以调整到其他技术专业,但专业志愿者录取后统一安排。考生填写不服从专业调整的,按退档解决。
2高职院校与中等职业学校独立招生对接
(1)已参加广西省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符合《我区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施意见工作方案》的考生。
(2)高职院校对接中等职业学校的独立招生分为一般专业对口和2 3两部分。其中,2 3考生是指2018年广西职业技术学校招生新生简要申请表中的考生,由中等职业学校、我院、自治区教育厅盖章。
(3)所有申请我院高职院校对接中等职业学校独立招生的考生(含2 3考生)必须参加广西省公立高职院校招生联盟统一安排的协同考试,并取得相应成绩。未参加协同考试或协同考试的岗位适应性考试成绩小于120分(无120分)的,不予录取。
(5)填写我院高职院校对接中等职业学校独立招生的2 3考生,第一专业志愿者必须在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2 3报告时填写相应的高职专业,否则视为普通高职院校对接中等职业学校考生。
(6)未被录取的2 3学生,在2 3飞升招生计划已满的情况下,视为普通高职院校与中等职业学校考生对接。
第十条所有技术专业的英语系都没有限制,但学生入学后的语言学习以英语为第一语系。
第十一条男女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二条招生体检流程: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发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实施意见》(课堂教学)〔2003〕3实施编号)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三条考生可以根据各省市发布的录取结果查看方法,或者立即登录我院官方网站查询录取结果。我院所有新生录取通知书均按中国邮政快递的快递发送。
第十四条我院纪委监察单位同时接受社会发展、考生和学生家长的监督。
第六章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我院实行学分收费标准管理条例(培训费按课堂教学总学分和每学分收费标准转换)。培训费和租金的实际收费标准以自治州发改委批准的收费标准为标准。
第七章家庭经济发展困难,新生活支持
第十六条高校应当建立和完善奖励和助学金的规章制度。根据国家助学贷款、学术奖学金、中国奖学金、贫困学生、自治州人民政府学术奖学金、勤工俭学、学校学术奖学金、培训费等方法,帮助家庭经济发展问题的学生成功学习。
第八章别的
第十七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必须按照录取通知书上要求的时间申请入学登记。新生入学后,我院将对新生进行资格考试。不按日报告或者不符合录取标准的新生,取消录取资格。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九条的规定,在常规体检复诊中看到不符合教育部要求的新生。
第十八条我院授予普通高等院校(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校)毕业证书,经教育部学历认证,国家认可。
第十九条针对学生的专业事项,我院将遵循教育部的规定,整合我院的具体情况。
第九章附录
第二十条高校从未授权或者授权所有企业、中介服务或者自行招生、录取。
第二十一条本规章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若遇中国法律、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领导相关现行政策转变,以变化后的要求为标准。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由我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承担。
第二十三条高校联系电话
学校地址:南宁西乡塘罗文大路33号(罗文教学区)
教育网站:
0771-383473-0771-3836067
举报电话:0771-3389866
广西职业技术学校建设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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