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医师培训:医师法:10大巨变与医生密切相关
《医生法》共7章67条。立法的目的是保护医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医生的执业行为,加强医生队伍建设,保护人民健康,促进中国健康建设。
总的来说,《医生法》是高效和快速的。2016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回应《执业医师法》修订议案时表示,有必要修改《执业医师法》,并将进一步加强研究,并在时机成熟时启动《执业医师法》修订的立法工作。
20222000年,国家卫生委员会主任马晓伟代表国务院发表了《关于医生团队管理和执业医师法实施的报告》,还表示,医生管理模式和执业模式不断创新发展,迫切需要适当修订和完善执业医师法。今年1月初,《医生法(草案)》首次征求意见。经过今年6月的第二次审查,它正式通过了。
与执业医师法相比,《医师法》十大巨变与医师密切相关。
1.取消中专学历取得医师资格
《医师法》继续坚持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本法第九条规定,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一)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在医疗卫生机构参加医学专业工作一年以上;
(二)具有高校相关医学专业学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在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满两年。
第十条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在医疗卫生机构参加医学专业工作一年以上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从这两条可以看出,大专学历工作满一年后,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在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满两年、本科学历工作满一年后,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执业医师法》删除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满五年,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可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规定。
也就是说,未来中专没有资格拿到医师资格证,很难再当医生了。
那么,中专学历不能做医生梦吗?事实并非如此。《医生法》也给梦想成为医生的人留下了机会。
一是依法取得中医医师资格。《医师法》第十一条规定,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委托的中医专业组织或者医疗卫生机构考核合格推荐,以教师方式学习中医三年以上年以上或者具有多年实践医术专业知识的,可以参加中医医师资格考试。
通过教师学习中医或者经过多年的实践,具有医学技能的,由至少两名中医推荐,经省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的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可以取得中医资格及相应的资格证书。
事实上,这一规定与《中医药法》一致。也就是说,可以通过考试,推荐中医资格考试或至少两名中医推荐,经省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直接取得中医资格及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二,为技术中学毕业生设定了一个宽限期。本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国家采取措施鼓励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学位的人员通过参加更高水平的教育,提高医疗技术能力和水平。
本法实施前、本法实施后一定期限内取得中等专业学校相关医学专业学位的,可以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教育、中医药等有关部门制定。显然这一点充分考虑到我国现行医疗队伍的实际情况,采取了更加灵活的办法以圆很多人的医生梦,也不再是草案中规定的五年过渡期,而是将这一期限授权给了国务院有关部门。
2.为多点执业打开方便之门
这主要体现在《医师法》对医师执业登记提出了一些新规定。
在医师执业注册方面,《医师法》遵循《执业医师法》,医师注册后,可以在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注册地点、类别、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卫生服务工作。未经医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并增加了两项新规定:一是医师注册的执业范围应适应执业机构诊疗科目的设置,二是医生经过培训考核后,可以增加执业范围。
第一个,实际上告诉医生想去医疗机构,首先看看医疗机构是否有相同的部门,如你是妇产科医生,但医院没有妇产科,你不能去,同时,妇产科医生不能去全科诊所。
第二条的增加也为增加医生的执业范围提供了法律依据。例如,通过全科医生培训,注册内科医生可以增加注册全科医学。
本法第十五条规定,医生在两个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定期执业的,以一个医疗卫生机构为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国家鼓励医生定期指定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中心、村卫生办公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主要执业机构应支持和提供便利。该规定延续了近年来的多点实践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本法第十八条规定,医生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登记事项的,应当按照本法规定向卫生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但医生参加标准化培训、进一步学习、对应支持、咨询、紧急医疗救援、慈善或其他公益医疗、免费诊所;承担国家任务或参加政府组织的重要活动;在医疗联合体医疗机构执业,不得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实际上为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流动和多点执业开辟了法律渠道。
3.终身禁业首次写入法律
一直以来,医生都没有终身禁业的规定,即使犯了大事,也可以判入监,但以后也可以重新注册当医生。
虽然存在不注册的情况,但只是暂时的处罚,如刑事处罚、执行不满两年或者依法禁止从事医师职业的期限;被吊销医生执业证书不满两年;因医生定期考核不合格被吊销不满一年等不予注册。但在这些规定到期后,它们仍然可以重新注册。在此基础上,在修订《执业医师法》的过程中,立法者充分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借鉴《律师法》,补充和完善了《执业医师法》中原有的不注册情况,并按严重程度分为两类,一类是不注册,另一类是终身禁止。《医师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严重违反医师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规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或者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活动,五年至终身禁止医疗卫生服务或者医学临床研究。
4.更强调保护医生的合法权益
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法律名称由执业医师法改为执业医师法,执业二字被删除。顾名思义,《执业医师法》强调对医师执业行为的监管,将执业一词删除为医师法,不仅强调规范医师执业行为,还强调保护医师的合法权益。这一立法安排也与《教师法》和《护士条例》一致。
第二,《医生法》第一句立法宗旨是保护医生的合法权益,不仅体现了国家对医生权益的重视和保护,也体现了立法宗旨和法治精神,同时明确全社会应尊重医生
三是增加保障措施专章,从薪酬待遇、团队建设、执业环境治理、职业保护、特殊岗位、边远地区工作津贴等保障措施、行业自律等方面细化保障条款。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媒体在建立医患关系中的作用不容忽视。本法规定,新闻媒体报道医疗卫生事件应当真实、客观、公正。这一规定可以促进医患之间的相互信任,维护医生的合法权益。
5.给医生更多的诊断和治疗自主权
面对生命与健康,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约束与给医生更多的诊断和治疗自主权实际上都是尊重生命与健康。过度限制会使医生成为机器人,过度放纵可能会伤害病人,因此《医师法》在这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医生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医生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和其他医学临床研究,遵守医学伦理规范,依法通过伦理审查,并取得书面知情同意。事实上,它允许医生在获得书面知情同意的情况下进行临床研究。它也为医生面对非典使用大剂量激素、新冠肺炎早期实验治疗等新疾病,不仅为医生提供了法律遵循,也为医生探索创新提供了依据。
第二十九条医生应当坚持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的用药原则,遵循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临床诊疗指南和药品说明书。
第三十条执业医师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同意,通过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提供适当的医疗卫生服务。国家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进行合作。
这两个实际上给了医生更多的诊断和治疗自主权,一个是允许医生使用超级说明书,另一个是允许医生提供服务和远程咨询。
在履行解释和通知义务时,《医生法》第二十五条指出,医生应当在临床实践中向患者解释病情、医疗措施等需要通知的事项,并删除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造成不利后果的措辞。
6.更充分地授权医生的应急救援行为和责任豁免原则
在紧急治疗过程中,医生经常因知情同意签字(如北京朝阳李丽云事件)、超出执业范围和可能的损害,不敢致力于救援,法律第二十七条规定,需要紧急治疗患者,医生应采取紧急措施,不得拒绝急救治。
因抢救垂危患者等紧急情况无法取得患者或其近亲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授权负责人批准,可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国家鼓励医生积极参与公共交通等公共场所的急救服务;医生因自愿实施急救造成受助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该立法不仅维护了人民的生命和健康,而且鼓励了医生帮助他人的热情。《民法典》第184条还规定,救助人不承担因自愿实施紧急救援而造成受助人损害的责任。根据本条的规定,任何在紧急情况下自愿帮助他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同样,医生在医院外的救援也不应被追究责任。
7.住院医师培训和专科医师培训
国家采取措施加强医学教育协调,完善医学院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体系。
国家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的培养和配备。
国家采取措施完善中西医相互学习的教育体系,培养高水平的中西医结合人才和能够提供中西医结合服务的全科医生。
第三十八条规定,国家应当建立健全住院医师标准化培训制度,完善临床教学激励机制,确保培训期间住院医师的待遇,严格管理培训过程和毕业考核。
国家建立健全专科医师标准化培训,不断提高临床医师专科诊疗水平。
为确保上述两项执行到位,《医师法》对县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定向培训和委托培训计划的实施作出了法律规定,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为医生接受继续医学教育提供条件,优先保障基层、欠发达地区和民族地区的医疗卫生人员接受继续医学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确保医生按照规定和计划接受继续医学教育。在年度医学专业招生计划和教育培训计划中,国家批准了一定比例的定向培训和委托培训,加强了基层和困难偏远地区的医生队伍建设。
有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与接受定向培训、委托培训的人员签订协议,约定有关待遇、服务年限、违约责任等事项,有关人员应当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履约管理。双方违反协议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8.西医用于中医
技术和西医使用中医药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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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在临床医疗过程中,中医与西医的诊疗范围是医生与卫生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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