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有初中学籍档案样本吗?重大调整!2018年,哈尔滨市义务教育阶段出台招生政策
记者从28日哈尔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会上了解到,哈尔滨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部署了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记者总结了相关改革调整的主要内容。
学生开学。本网站数据图
学生符合“两个一致”才可直升学位紧张对口公办初中
为了解决大班、大学的问题,缓解热点学校学区住房周转率高的问题,完善哈尔滨公立初中相应的招生政策。根据通知,自2018年小学入学年级以来,学位充足的初中继续实施相应的直接晋升政策;学位紧张的初中只符合两个一致(学龄儿童和青少年的户籍与父母的户籍一致;户籍地址与住房产权证书一致,住房产权人为学龄儿童和青少年的父母或监护人)的小学毕业生可直接进入相应的初中,其他情况由区教育局根据学生的实际地址和初中学位安排初中。各区、县(市)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统筹规划的原则和方法。
据报道,这项改革从2018年新入学的小学新年开始实施。今年即将升入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和目前在校的小学生仍实行原对口直升政策。
2019义务教育学校完全停止招收特长生
按教育部和教育厅有关要求,哈市已停止特长生招生的区、县(市)和学校,2018年不得再招收特长生,2019义务教育学校完全停止招收特长生。
私立初中自主招生与计算机分配相结合
私立初中采用自主招生与计算机随机分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生。2018年,在坚持私立学校自主招生的基础上,通过计算机随机分配招收私立初中招生计划中15%的学位。计算机分配工作由区、县(市)教育局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
严禁私立学校面试学科知识考试或考试
一是规范面试的程序、方法和内容。面试应结合学校的理念和特点,通过活动观察、面试交流等方式对学生的素质进行综合调查。严禁使用面试进行任何形式的学科知识测试或测试。面试时间不得早于6月16日。
二是实行民办学校面试内容备案制。私立初中应在面试前密封面试计划(包括面试方法、面试主题等),并加盖密封印章,报区、县(市)教育局备查。
第三,实行私立学校招生承诺制度。私立学校招生应公开承诺如何查询蓝色背景几英寸生产:不以任何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水平作为入学依据或参考;不与任何社会培训机构合作,提前选拔和特殊培训学生;面试内容不包括任何学科知识内容。
第四,规范录取程序。私立初中向拟录取的学生发出录取通知书;收到私立初中录取通知书的学生,按规定时间向私立学校支付费用,并凭录取通知书向毕业小学出具《私立学校录取确认书》,交给录取学校完成录取确认。
第五,私立学校招生应严格遵守十禁止的规定: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禁止超过招生计划;禁止招收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禁止招收借款人;禁止擅自提前实施独立招生;禁止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各种考试,或者使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各种考试结果;禁止以高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收学生;禁止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有关的捐赠资助;禁止学校以各种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等级考试证书为招生依据;禁止私立初中招收未毕业、无小学资料的学生;禁止擅自在公共媒体上发布招生广告或向社会发布宣传材料。确需发布的,必须报区、县(市)教育局备案后方可发布。
此外,区、县(市)、市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违法招生的学校。对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面谈、通知批评、实施党、政府纪律处分。私立学校非法招生的,除当事人责任外,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减少第二年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学校许可证。
计算机分配招生详解
为确保分配工作的顺利实施,《通知》明确规定了5月21日分配学生的注册时间-517:00。参加私立初中计算机分配招生的学生必须在5月24日17:00前完成注册。5月24日17:00后继续在私立初中注册的学生将失去参加计算机分配招生的资格。
计算机分配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5月30日,全市间为5月30日。
统一分配程序一般为:
首先,民办初中将于5月26日向区、县(市)教育局汇总数据,5月27-29日,区、县(市)教育局汇总核对辖区内民办初中报名数据信息,形成分配数据库。
二是公布信息,区、县(市)教育局公布辖区内民办初中招生计划15%学位和民办初中报名数据。
第三,实施分配。计算机分配时,应邀请辖区内相关人员(全国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和家长代表进行现场监督,并由公证处进行现场公证。计算机分配过程的整个过程将被记录和归档。
第四,公布结果。5月30日电脑分配结束后,电脑分配结果将通过私立学校、区、县(市)教育局或政府网站公布。
第五,确认录取。通过计算机分配被私立初中录取的学生,由私立初中所在地区、县(市)教育局于5月31日发出《分配录取通知书》。学生凭《分配录取通知书》到毕业小学出具《私立学校录取确认书》,交给录取学校并缴费。私立初中向录取学生发出正式录取通知书,完成录取确认。6月5日17时未向私立学校提交《私立学校录取确认书》的学生,视为放弃计算机分配录取资格。通过计算机分配被私立初中正式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其他私立学校的独立招生。
特别提示:不限制每个学生申请私立学校的数量。如果一名学生通过分配被许多私立初中录取,学生可以自愿选择其中一所学校,并在选定后履行相关程序。但通过计算机分配的私立初中正式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其他私立学校的独立招生,其他学校不得再录取学生。未通过计算机分配的学生可以参加私立初中的独立招生。
招生政策25个问题
一、今年哈市小学、初中报名时间如何安排?
7月20日至22日,公办初中招生时间为8月4日至8日。
7月16日至8月13日16日至8月13日;民办初中报名时间为5月21日至7月9日,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13日(其中计算机分配报名时间为5月21日)-245月24日17:00后到民办初中报名的学生将失去参加计算机分配的资格)。民办初中自主招生时间为6月16-7月13日。
2、如何规定哈尔滨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对象?
根据《义务教育法》,2018年哈尔滨市小学招生对象为6岁以上(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常住户口或居住在我市且符合我市学习条件的适龄儿童。年龄不足(2012年8月31日后出生)的儿童不能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中建立学籍。
初中招生对象为本市常住户口或居住在哈尔滨的小学毕业生,符合在哈尔滨学习的条件。
三、哈尔滨市户籍儿童报名时需提交哪些材料?
哈尔滨市适龄儿童报名时,应提交户口簿、房产证或公有产权房租证、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等相关证件,到学区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四、学龄儿童在学区的入学和学习,有什么具体要求吗?
适龄儿童在学区学校入学,要符合“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户籍地址与住房产权证或公有产权住房承租证一致且住房产权人或公有产权住房承租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监护人。不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由区、县(市)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学。各区、县(市)要根据本地的实际制定统筹的原则和办法。
五、今年公立初中还实行小学对口直升初中吗?
今年,哈尔滨市公立初中仍招收区、县(市)教育局指定的相应小学毕业生和总体安排的小学毕业生。为了控制大班数量,各区、县(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完善小学相应的直接初中政策。从2018年小学入学新生年级开始,学位充足的初中学校,继续实行对口直升政策;学位紧张的初中学校,只有符合“两个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户籍地址与住房产权证或公有产权住房承租证一致且住房产权人或公有产权住房承租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监护人)的小学毕业生方可直升对口初中,其他情况的均由区、县(市)教育局根据学生实际住址和初中学校学位情况就近统筹安排初中就读。各区、县(市)根据本地的实际制定统筹的原则和办法。
六、学区是由市教育局还是区教育局划定的?划定的学区是否经常被外界调整?
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主要是区、县(市),实行地域管理。区、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义务教育学校开展招生工作。因此,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区、县(市)教育局根据学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附近招生的原则,根据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划定居住区的招生区。指定的学区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时,必须经区、县(市)教育局认真论证,报当地政府批准。划分和区域调整应提前广泛通知,并设定必要的过渡期限。
7.如果你对中小学招生中的相关政策和具体问题不太了解,应该咨询哪个部门?
根据《义务教育法》等规定,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是义务教育招生的责任主体。初中、小学(含市、私立学校)的所有招生工作,如注册条件、学区划分、私立学校招生方式、平衡班级划分等,由区、县(市)组织实施,并对整个过程进行监督。因此,中小学招生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应根据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咨询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咨询电话见附件1)。
八、虽然孩子已经六岁了,符合入学要求,但觉得孩子还小,想推迟一年等明年上学吗?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学龄儿童和青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学龄儿童、青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按时送其入学,完成义务教育,不得擅自在家学习,取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由于特殊原因,如健康等原因确实需要暂停入学,必须由其法定监护人向学区公立学校申请,由学校报区、县(市)教育局批准,可以暂停入学,否则影响儿童第二年入学,或第二年学区学位,不能招收儿童学区学校的责任由儿童监护人承担。
九、在哈尔滨打工的孩子想在哈尔滨上小学,报名时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想在哈尔滨接受义务教育的农民工子女,持父母或一方及其子女户口簿、居留证、父母或一方在哈尔滨就业证明,到区、县(市)教育局登记,教育局将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安置子女上学。
户籍与常住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居住地如何学习?
学龄儿童和监护人不符合同一户籍、户籍和常住地址(产权证书等)的,区、县(市)教育局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学校。
十一、集体户口、拆迁户(棚改)适龄儿童少年应如何办理入学手续?
本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在实际居住地就学,可参照户籍与常住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在居住地就学方式进行统筹安置。因居住地拆迁临时变更需要跨学区录取的,临时居住地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按照拆迁(棚改)户提供的临时居住证明、户口簿、拆迁(棚改)相关手续进行统筹安置。
十二、适龄残疾儿童
童少年如何申请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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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障、听障、智障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到户籍所在区、县(市)举办的特殊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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