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毕业证和学位证不幸遗失后,虽然无法补办原版证书,但相关部门会出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书,无论是报考公务员还是其他用途,该证明书均能有效替代原件。
**毕业证补办流程如下:**
1. 首先由个人提交书面申请。
2. 接着在地方报纸(地市级及以上)上刊登声明,宣布丢失的毕业证书作废(通常由学校负责完成)。声明中需包含姓名、专业名称、专业层次、毕业证注册号、准考证号、发证机构全称及主考学校全称。
3. 然后从学工部网站下载《普通高等教育补办毕业证明书申请表》,并详细填写情况说明及上述所需信息。
**学位证明书补办流程如下:**
1. 仔细填写在学校领取的补办学位证明申请表以及补办学位证明书申请表。
2. 在档案室复印所需的在校资料,并加盖公章。
3. 准备好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以及二寸蓝底照片,建议各准备三份。
4. 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街道开具一份介绍信。
5. 部分学校可能还会要求提交毕业生申请表和登记表。
6. 将所有上述资料提交给学校教务处进行审核。
7. 教务处初步审核后,在学生书面申请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8. 经学院审核后,再次签署意见及加盖公章,由教务管理处持以上材料到区教育厅学生处办理。
9. 最后,你可以亲自携带身份信息到学校领取,或与学校沟通选择邮寄方式获取。
需要注意的是,学位证与毕业证存在一定差异。毕业证信息可在学信网上查询,而学位证则由毕业学校发放,其编号并非全国统一,且学位证上的信息无法在学信网上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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